快感、快樂與幸福
快感和痛感是肉體感覺,快樂和痛苦是心理現象,而幸福和苦難則僅僅屬于靈魂。——周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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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感是強烈而短暫的愉悅體驗,是一種生理或曰身(體)需求得到滿足后的痛快感覺。一個在沙漠中行走而斷水的人,遇上一汪水,撲過去就痛飲,大約是不顧水質和舀水的器具的。一個斷糧兩天的逃荒難民,見有飯吃,一定會狼吞虎咽。在這樣的狀態下,飲食給人的快感戰勝了人所有的顧慮。但人一旦吃飽喝足,飲食的快感就會消失。所以對于衣食無憂的人來說,痛飲饕食的快感就很難有。“饑餓是最好的調味品”,是有道理的。
相較飲食,男女性愛給人的快感可能更為明顯,但火山噴發之后會趨于平靜,暴風驟雨固然痛快淋漓而不會久持。
除了飲食男女,還有一種快感可能比較隱蔽,那就是破壞、侵略、毀滅。武俠小說中描寫的,手刃仇人的快感,刀光劍影血肉橫飛擊敗敵人后的快意,可以給我們一些感性認識。弗洛伊德認為,人有一種死亡本能,驅使生命歸于無的狀態,表現為攻擊、仇恨、侵略、破壞、自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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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是否有快樂我們很難觀察到,但動物歡快的樣子我們可能都有見過。家里的狗見了主人會搖頭擺尾地迎上前去,母雞下完蛋后會咯咯地叫個不休,牛羊吃飽后會在草地上追逐嬉戲……雖然古人就有“子非魚,安知魚之樂”的辯論,但魚是安閑嬉游有活力,還是病怏怏拍游無力,我們還是能辨別的。
也就是說,快樂、歡愉是動物和人都具有的情緒狀態。人高興起來也會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人興奮起來也會放聲高歌或哼小曲,也會一波波地自吹自擂個不停;人有了一輛豪車或者自覺車技了得,就歡喜與人飆一下車。當然,人快樂與歡愉的表現形式是遠比動物豐富的。人有面部表情,人高興了會笑,會把快樂寫在臉上。而且人不僅限于用肢體的狀態表達快樂,還會吟詩作曲,會吹拉彈唱,不過,也會一高興就砸錢。
與快感的瞬時性相比,快樂可以延續較長的時間。我們有時會為一件事而高興一整天甚至好些年。
就烈度而言,快感如高度白酒,一飲即醉,醉后必須休息;快樂更像醇厚的紅酒,每天一杯,可以養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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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是指向整個人生的,包含著對生命意義的總體評價。只顧眼前不計人生意義的“快樂”,對于兒童來說是幸福的,對于成人來說只能算是快樂。因為只有兒童應該處于人生意識未覺醒的階段。
幸福是靈魂的事,是一種深刻的快樂。
人與動物不同,人要明白活著的意義,而人生的意義是人自己賦予的。想明白了人生的意義,進一步在具體的人生現實中,明確人生的一個個具體目標。當你實現了人生某個目標時,你是幸福的,你是快樂的;而且在實現目標的過程中,你也會感覺到幸福和快樂,雖然那個目標還沒有實現,也許根本沒有可能實現。所以,幸福的人心中總是充盈著快樂,愿望達成時自不必說;即便在田地里驕陽下辛勤耕作,即便在工地上高空中搭建那永不屬于自己的建筑,即便在電腦前夜以繼日地演算、作圖、書寫,即便每天風雨無阻往來在接孩子的路上,在苦與累中,人也是幸福的,也是快樂的。因為人明白了活著的意義,也就明白了如此受苦受累的價值。
幸福與快樂也有可能完全相悖,那就是當追求幸福的人遭受巨大苦難甚至生命受到非正常威脅時。魯迅先生在《記念劉和珍君》中說:“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慘淡的人生,敢于正視淋漓的鮮血。這是怎樣的哀痛者和幸福者?”當革命者周文雍與陳鐵軍就義前,在刑場舉行婚禮時,他們是幸福的,也是悲壯的。此時,“快樂”一詞,已顯得太輕,太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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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樂處在快感和幸福之間,溝通著生理與靈魂兩個世界。
快樂如果偏向肉體的快感,那就會放大人的動物性;快樂如果偏向靈魂的豐盈,那就會使人具有神性,使人成為真正意義上的人。
生理的需求,其實是有限的;弱水三千,一瓢即能飲飽。
心理的欲求,可能會是無窮;喝飽一瓢之后,會想貯存更多的水,還會想占有一條條河流……《漁夫和金魚的故事》雖是寓言,其實每天可能都在上演。
饑餓貧窮時覺得金錢重要,等到身價百萬,貧窮饑餓早已不是威脅,心仍不安穩,仍舊想拼命賺錢,卻不思考金錢之于人生社會的更高價值,不去探求和拓展自己的心靈世界,是可悲的。
如今我們的溫飽問題基本解決,人們有更多的閑錢,有更多的閑暇,去尋求快樂的生活方式。這是可喜的。
但快樂不能只求痛快或感官的刺激。時不時,通宵達旦,美酒痛飲歡歌;動不動,麻壇賭壇,鏖戰幾天幾夜;看一看,日夜游戲,誤了學業事業……痛快變成了對身體的傷害,痛快變成了對社會的破壞;快樂變成了享樂,刺激之后依舊無聊與空虛,于人生無補,只會把自己逐漸拖進泥潭。
有時間,帶著家人特別是孩子去旅游,既可增加人的見識,也可以增進家人間的情感;去看看電影,去劇院看看戲,去參觀一下各式各樣的博物館,培養一下自己的藝術細胞;去當一個票友,當一個驢友,去參加釣魚協會、球迷協會,去參加志愿者,把自己融入到更廣闊的社會生活中;要是你能靜下來,就讀一點書,要是靜不下來,就聽一聽講座,思考一下人生更寬廣的意義。
一個人應該可以達到比過去更高的人生境界。
我祝福你能在快樂中享受到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