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rogant”的營銷戰(zhàn)略

訂戰(zhàn)略,是很難的事情;所謂戰(zhàn)略雖然不外乎“上馬殺賊、下馬安民”,但不同的戰(zhàn)略有不同的難處。

如果是打仗的戰(zhàn)略,通常最好就是能砍瓜切菜一路殺去,說不得會有一些“附帶損失”(collateral damage),但只要打了勝仗就沒事。但營銷戰(zhàn)略不同,最好是人人都開心;能把競爭對手殺得血流成河固然好,但能夠化敵為友戰(zhàn)略聯盟收為己用當然更好。

但難處就在“人人開心”這件事情上。

什么是“arrogant”?

首先來談談“arrogant”這個觀念。這個字在字典上的簡單解釋是“傲慢”,稍微復雜的一種解釋則是:

having or revealing an exaggerated sense of one's own importance or abilities
(對于自己的重要性或能力,抱持著或展現出過度的信心)

而在營銷戰(zhàn)略上,往往會有一些刻意不走“人人開心”路線的作法;一種形容方式是“精準定位目標客層,忽略其他可能表現強烈興趣的潛在用戶”,另一種形容方式則是“arrogant”。

在這里我不會把它翻譯成“傲慢”,或續(xù)稱之為“主觀自信”是比較精確的;在這里甚至連“過度(自信)”都用不著,因為是不是“過度”往往是結果論的:成功了就是精準、不成功就是過度。

Arrogant是精準營銷之本?

在傳統理論上所說的“大眾市場”(mass market)已經太難捉摸、而且小規(guī)模“精實創(chuàng)業(yè)”(lean startup)當道的現今,誰都想在有限的資源之下,準確打中目標客層、發(fā)揮最高的營銷資源效率。所以常見的作法就是作些研究分析,找到自己產品最適合、購買機率最高的客層,然后將大部分的營銷資源投入這個有限的級距。

先講結論,潮水退去就知道誰沒穿褲子;如果最后成功了,那就是定位精準、戰(zhàn)略執(zhí)行正確、資源運用效率高、而且產品果然有過人之處;顧客人人開心、對手丟盔棄甲,結案。

但如果失敗了呢?就如同其他各種失敗,成功了都是小蝦不淹大魚,失敗了就可以從至少二十個角度徹底檢討。以營銷戰(zhàn)略的例子來說,就可以至少大致分成:

  1. 研究分析錯誤,導致目標客層定位失準,再導致后面全部作白工;
  2. 客層定位正確,但戰(zhàn)術錯誤(所謂戰(zhàn)術,就是一般說的營銷那幾個“P”);
  3. 以上都正確,但執(zhí)行戰(zhàn)術的工具選錯、或是執(zhí)行績效低落;
  4. 以上都正確,但產品的設計或品質配不上計劃。

您不妨從記憶中抓出幾個認為失敗的產品來想想看,是不是符合上述的一部分、甚至全部的條件?

上述的1.和2.,是“arrogant”最經常出現的地方(3.和4.雖然也會有,但到了那個地步就已經不是主要原因了)。

而在這里“arrogant”又可以分為兩個層面,一個是態(tài)度上的、一個是實務上的;態(tài)度是很難改變的東西,所以就不談了,套句電影“獵殺紅色十月”的臺詞:

"You arrogant ass. You've killed us!"
(“你這個過度自信的混蛋,我們都被你害死了!”)

態(tài)度是很難改變的東西,何況有時候改了也來不及了。(攤手)

Arrogant的相反

那實務上呢?理論上為了避免自己一意孤行,“廣納雅言,博采眾議”是最安全(我沒說“最好”)的作法,因為失敗率理論上比較低、而且如果失敗了也有多人分攤責任;但這樣又會有另外兩個問題。

“人多口雜”是一個,另一個則是到底“眾議”來自哪些人呢?套個產品開發(fā)史上有名的案例:如果當年在發(fā)明汽車時,問意見的對象的是一些只懂馬車的人,汽車就不會是現在的樣子了。

所以在最理想的狀況下,是主事者本身專業(yè)內行、眼光犀利,諮詢的都是同樣專業(yè)內行、眼光犀利的人,但也從外行人那邊采用一些剛好在自己盲點中的建議,最后執(zhí)行成功。

Arrogant的典范

近幾十年來,在這方面最arrogant,但是大家看到成功機率最高、戰(zhàn)績最輝煌的人莫過于Steve Jobs;或許此君可以當做“理想狀況”的好例子,然而即使如此,其實他手上失敗(以商業(yè)角度而言)的產品不勝凡幾,從早年的Apple III、Lisa,后來曲高和寡的NeXT電腦,一直到1997年回歸蘋果之后的Power Mac G4 Cube都不算成功。

至于這些產品失敗的主要原因是不是arrogant,當然見仁見智。我想說的是,實務面的arrogant并不見得一定是壞事,很多時候就是要一意孤行,才能走出別人沒走過、也走不到的路;但相對于走別人都走過的安全路徑,arrogant的人就跟怪醫(yī)黑杰克用怪招動手術一樣,容許錯誤的空間更小、失敗之后要付的代價可能也更大。從這個角度來說,Steve Jobs也是個好例子:

  • 不管再怎么天才,arrogant的人也會犯錯,只是或許失敗的機率比庸才低;
  • 但如果在有充分準備的前提下敢于arrogant,成功的回報也比別人多。

所以,對于arrogant的營銷人,我經常會不由得抱著一種矛盾的態(tài)度:

  • “都跟你講過該怎樣怎樣了就是不聽,等著看好了吧。”
  • “加油,敢做的人才會贏,期待你走出一條與眾不同的成功道路。”

矛盾是出現在初期的混沌階段,兩個觀點會不定期交叉出現,等到一切塵埃落定,當然就是挑其中一種來講了。(笑)

有arrogant才有希望

然而,會讓我有這種態(tài)度的營銷人或案例,基本上都還是有希望的(沒希望的就直接翻牌結束這一回合了);過去以來長久的營銷和產品經理經驗、再加上曾經做過的許多失敗嘗試,讓我知道arrogant其實是營銷人的必要之惡。

如果沒有這種近似傲氣和野性的特質,很難在營銷這個領域嶄露頭角,多半只會是庸庸碌碌的聽命執(zhí)行者;但如果自己“德勝于才”,往往就成了孤軍冒進的勇將,結果不言可喻。

但還有更糟糕的例子是,很多高階營銷主管(尤其是大企業(yè)、甚至公家機構)有那個霸氣(姑且稱之為霸氣)沒那個能力,一意孤行但很愛開會,而開會表面上是尋求部屬的意見(最好部屬是會說真話,誰有意見責成誰收尾),但其實只是要求部屬附和加上攤責任(以下省略一千字,各位企業(yè)勞動界的朋友你們都懂),最后以主管arrogant之姿雷厲風行的是看好度排名第16、但主管堅持“先講求不傷身體,再講求效果”(注:臺灣著名的某藥品廣告詞)的方案。

如果是這樣,就真的不是這里說的“有希望的arrogant”了,而是前面提到過的“態(tài)度”問題;但很遺憾的是,目前態(tài)度問題就我的觀察占大多數。

您欣賞arrogant的營銷戰(zhàn)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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