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細想想已經有好長時間沒有認認真真地寫一篇文章了。剛開始是因為懶,因為寫的東西往往只是私人性質的記錄,不必寫得詳細或容易理解,到后來就漸漸失去了寫好一篇文章的能力。中間也有一段時間自己跟自己說:其實我還能寫,其實我還寫得不錯,只是我不想寫而已,只要我愿意,好東西提筆就來。就在這樣的自欺欺人中,到了現在。
麻痹語句不通了啊!麻痹提筆忘詞了啊!形容人冷靜的詞是什么來著?大變不驚?處變不驚好不好啊親!到現在連一句話都說不完整通順,這能怪誰呢,還不是怪自己懶。或者說的高一點,怪當下的傳播媒介,記錄方式的革新把我們寫一篇好文章的能力給嚴格了。我的文章卵一顆交給了微博,一顆交給了各個空間,剩下一支筆(紅不是經常有筆的隱喻么),點點戳戳也寫不出什么東西來,只能是比羊雜碎還碎的句子,記錄寫無聊的無趣的或者故作有趣的廢話。
在十幾年以前,我發現了一個規律。如果我認為自己考試會考好,往往就考不好,反之成立;如果我一開始就喜歡一個人一件東西,后來往往就不喜歡了,反之也成立。簡書這個,這個什么呢?這個寫東西的形式,說實話我一開始是不喜歡的。后來仔細想想,其實是被其他寫字形式培養出的一身壞毛病(或說沉疴)。想當年四海之內皆兄弟也抱著吉他等于有了姑娘到陌生城市的陌生大學一包煙就能交十個朋友還可以在人家宿舍借住一晚運氣好甚至有人管飯,那時候我們接受信息的渠道除了報紙廣播電視就是小道消息,記錄的方式除了雕刻學校的桌子也只能老老實實買個筆記本標上年月日天氣開始記日記。也沒見誰會執著地在報紙上寫日記然后保存起來——這樣的行為和今天看完微博發微博多像啊,但前者是傻逼行為,后者成了大眾行為,大眾成了什么也就不言而喻了。至于像我這樣的就更惡劣,覺得簡書里發的文章寫的爛,覺得在簡書看不到有用的東西就離它而去,著實是傻逼中的戰斗逼。我曾經不止一次地看到稀爛的文章,也不止一次地告訴自己“U CAN U UP,NO CAN NO BB”,于是心里積壓了不少罵娘的話久而久之變成了屁久而久之變成了霧霾,我對不起廣大人民群眾。
今天天氣大好,出門散步的時候我靈犀一點,又想到了簡書。我就只把他當成私人的日記本和筆記本不就行了嘛。就寫寫小事情,突然冒出來的想法之類之類的。于是問題得解,我成為簡書的死忠。
轉眼之間已經到了854個子,不對寫到現在的時候已經是877個字,不對。。。好吧我承認這樣寫下去永遠寫不完。您瞧瞧每天一千字是件多簡單的事情我還沒開始講重點就已經快完成任務了。其實把一千字當作任務,事情的樂趣就會少很多,把這個過程當作享受,每天一千字這件事就很容易堅持下去啦。妻不如妾不如偷不如偷不著,在心理學上跟自己玩,把妻變成偷不著,把每天至少一千字變成每天只準寫一千字,我就覺得多寫點會很爽。很多時候都可以這么騙自己。
然后我覺得我應該寫一個正經點的日記開篇當作我在簡書旅程的開始,雖然不知道能堅持多久,但如果有一個正經的開篇,至少可以證明在一開始的時候我是真心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