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

我感覺,輕資產運營的核心是他有我營,最理想的發展應該是資產和管理品牌合營,業主以油站參股,只負責分紅,不參與日常管理,品牌和管理輸出方負責經營管理,現在中石化的輕資產走的比我們公司深一點,但也是流于形式,站經理一個人,下面沒有業務骨干的支撐,說管理輸出其實根本做不到,還是業主自營為主,我們公司可能更淺一點,只委任輕資產大區經理,其實根本對油站的管理起不到實質的作用,因為對基層的員工和業務執行人員沒有有效的制約關系,我想了一下,品牌輸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僅限于企業冠名,品牌授權,工服使用,系統授權,但是日常管理由業主自行管理,第二階段,管理輸出,就像中石化和我們現在的輕資產運營模式,第三種,就是我說的,企業核心輸出,派遣油站經理和基層骨干,全面輸出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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