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愿意自由地生活,自由地死去。
2. 人民一旦習慣于某種主人,就再也不能脫離他。倘若他們企圖打破束縛,那就反而會更遠地離開自由;因為他們常常會把與自由相對立的那種放蕩不羈當作自由,結(jié)果他們的革命,差不多總是使他們落到只有加重他們的桎梏的那些煽惑家們的手里。
3. 即使偶有不幸的誤會攪亂了大家的和睦時,人們就是在盲目和錯誤中,也都能保持一定的節(jié)制,大家依然互相尊敬,共同遵守法律。這就是誠摯而永久和睦的征兆和保證。
4. 由于你對現(xiàn)狀的不滿,又由于一些預示著你不幸的后代將會更加不滿的理由,或許你會希望自己能夠倒退,這種情感表明,你頌揚你的原始祖先,批判你的當代人,害怕你的后人生活得不幸。
5. 法律的效力和護法者的權(quán)威消失了的地方,任何人都得不到安全和自由。
6. 永遠不要聽信那些別有用心的曲解和惡毒的言論,因為這些曲解和言論的隱密動機,往往比在這種動機支配下的行動是更險惡的。
7. 人類所有的進步,不斷地使人類和它的原始狀態(tài)背道而馳,我們越積累新的知識,便越失掉獲得最重要的知識的途徑。
8.人們已經(jīng)習慣于依附、舒適、安樂的生活,再也沒有能力打碎身上的枷鎖,為了維護自己的安寧,他們寧愿帶上更沉重的枷鎖。
9.在人類中有兩種不平等:第一種,我把它叫作自然的或生理上的不平等,因為它是基于自然,由年齡、健康、體力以及智慧或心靈的性質(zhì)的不同而產(chǎn)生的;另一種可以稱為精神上的或政治上的不平等,因為它是起因于一種協(xié)議,由于人們的同意而設定的,或者至少是它的存在為大家所認可的。
10.在一切動物之中,區(qū)別人的主要特點的,與其說是人的悟性,不如就是人的自由主動者的資格。
11.對死亡的認識和恐怖,乃是人類脫離動物狀態(tài)后最早的“收獲”之一。由于自然狀態(tài)是每一個人對于自我保存的關心最不妨害他人自我保存的一種狀態(tài),所以這種狀態(tài)最能保持和平,對于人類也是最為適宜的。
12.另外還有一個原理,是霍布斯沒有看到的:由于人類看見自己的同類受苦天生就有一種反感,從而使他為自己謀幸福的熱情受到限制。
13.人類已經(jīng)古老了,但人始終還是幼稚的。
14.奴役的關系,只是由人們的相互依賴和使人們結(jié)合起來的種種相互需要形成的。因此,如不先使一個人陷于不能脫離另一個人而生活的狀態(tài),便不可能奴役這個人。這種情形在自然狀態(tài)中是不存在的。在那種狀態(tài)中,每個人都不受任何束縛,最強者的權(quán)力也不發(fā)生作用。
15.誰第一個把一塊土地圈起來并想到說:這是我的,而且找到一些頭腦十分簡單的人居然相信了他的話,誰就是文明社會的真正奠基者。
? 16.追求幸福乃是人類活動的唯一動力,因而他能夠區(qū)分兩種情況:一、由于共同利益,他可以指望同類的幫助,這是一種稀有的情況;二、由于彼此間的競爭,他不能信任他的同類,這是更稀有的情況。在第一種情況下,他和他的同類結(jié)合成群,或者至多也不過結(jié)合成某種自由的團體,這種團體并不拘束任何人,它的存續(xù)期間也不會超過促使該團體形成的那種臨時需要的存在期間。在第二種情況下,每個人為了力求獲取自己的利益,如果相信自己有足夠的力量,便公開使用強力,如果覺得自己比較弱,便使用智巧。
17.如果大家在捕一只鹿,每人都很知道應該忠實地守著自己的崗位。但是如果有一只兔從其中一人的眼前跑過,這個人一定會毫不遲疑地去追捕這只兔;當他捕到了兔以后,他的同伴們因此而沒有捕到他們的獵獲物這件事,他會不大在意,這是無須懷疑的。
這些初期的進步,終于使人能夠取得更快的進步。智慧越發(fā)達,技巧便越趨于完善。不久,人們就不再睡在隨便哪一棵樹下,或躲在洞穴里了。他們發(fā)明了 幾種堅硬而鋒利的石斧,用來截斷樹木,挖掘土地,用樹枝架成小棚;隨后又想到把這小棚敷上一層泥土。這就是第一次變革的出現(xiàn),這一變革促進了家庭的形成和家庭的區(qū)分,從此便出現(xiàn)了某種形式的私有制,許多的爭執(zhí)和戰(zhàn)斗也就從而產(chǎn)生了。
18.隨著觀念和感情的互相推動,精神和心靈的相互為用,人類便日益文明化。? 每個人都開始注意別人,也愿意別人注意自己。于是公眾的重視具有了一種價值。最善于歌舞的人、最美的人、最有力的人、最靈巧的人或最有口才的人,變成了最受尊重的人。這就是走向不平等的第一步;同時也是走向邪惡的第一步。
? ? ? 19.自從一個人需要另一個人的幫助的時候起:自從人們覺察到一個人據(jù)有兩個人食糧的好處的時候起:平等就消失了、私有制就出現(xiàn)了、勞動就成為必要的了、廣大的森林就變成了須用人的血汗來灌溉的欣欣向榮的田野:不久便看到奴役和貧困伴隨著農(nóng)作物在田野中萌芽和滋長。
20.冶金術和農(nóng)業(yè)這兩種技術的發(fā)明,引起了這一巨大的變革。
在這種狀態(tài)中,一切事物可能始終是平等的,如果人們的才能是相等的話,例如,鐵的使用與生產(chǎn)品的消費總能經(jīng)常保持準確的平衡。但是,這種均衡,什么也維持不住,不久,就被打破了。? 自然的不平等,不知不覺地隨著“關系”的不平等而展開了。
21.每個人的等級和命運不僅是建立在財產(chǎn)的多寡以及每個人有利于人或有害于人的能力上,而且還建立在聰明、美麗、體力、技巧、功績或才能等種種性質(zhì)上。只有這些性質(zhì)才能引起人的重視,所以,每個人都必須很快地具有這些性質(zhì)或常常利用這些性質(zhì)。自己實際上是一種樣子,但為了本身的利益,不得不顯出另一種樣子。于是,“實際是”和“看來是”變成迥然不同的兩回事。由于有了這種區(qū)別便產(chǎn)生了浮夸的排場:欺人的詭計以及隨之而來的一切邪惡。
總而言之,一方面是競爭和傾軋,另一方面是利害沖突,人人都時時隱藏著損人利己之心。這一切災禍,都是私有財產(chǎn)的第一個后果,同時也是新產(chǎn)生的不平等的必然產(chǎn)物。
? ? 22.為情勢所迫,富人終于想出了一種最深謀遠慮的計劃,這種計劃是前人從來沒有想到過的,那就是:利用那些攻擊自己的人們的力量來為自己服務,把自己原來的敵人變成自己的保衛(wèi)者,并向他們灌輸一些新的格言,為他們建立一些新的制度,這些制度對富人之有利正如同自然法對富人之有害是一樣。
? ? ? 23.富人向他的鄰人們述說一種可怕的情勢:如果所有的人彼此都武裝起來相對抗,就會使某些人的富有和另一些人的貧窮,都變成了沉重的負擔,無論是在貧窮或在富有之中,任何人都得不到安寧。在述說了這種情勢之后,富人就很容易地造出一些動聽的理由,誘導他們來達到自己的目的。他向他們說:“咱們聯(lián)合起來吧,好保障弱者不受壓迫,約束有野心的人,保證每個人都能占有屬于他自己的東西。因此,我們要創(chuàng)立一種不偏袒任何人的、人人都須遵守的維護公正與和平的規(guī)則。這種規(guī)則使強者和弱者同樣盡相互間的義務,以便在某種程度上,補償命運的不齊。總之,不要用我們的力量來和我們自己作對,而要把我們的力量集結(jié)成一個至高無上的權(quán)力,這個權(quán)力根據(jù)明智的法律來治理我們,從保衛(wèi)所有這一團體中的成員,防御共同的敵人,使我們生活在永久的和睦之中。”
24.因為人們有足夠的理智來覺察一種政治制度的好處,卻沒有足夠的經(jīng)驗來預見政治制度的危險。而最能預見弊端的人,恰恰是指望從弊端中獲取利益的人;而且,就是那些明智的人,也認為應該決心犧牲他們的一部分自由,從保存另一部分自由,如同一個負傷的人把一只臂膀割掉,來保全身體的其余部分一樣。
25.社會和法律就是這樣或者應當是這樣起源的。它們給弱者以新的桎梏,給富者以新的力量;它們永遠消滅了天賦的自由,使自由再也不能恢復:它們把保障私有財產(chǎn)和承認不平等的法律永遠確定下來,把巧取豪奪變成不可取消的權(quán)利:從此以后,便為少數(shù)野心家的利益,驅(qū)使整個人類忍受勞苦、奴役和貧困。我們很容易看出,一個社會的建立如何使其他一切社會的建立成為必要:為了對抗聯(lián)合起來的力量,其余的人們?nèi)绾我脖仨毬?lián)合起來。
? ? ? 26.社會起初不過是由一些一般公約組織起來的;所有成員對這些公約都約定遵守,并由共同體對每一個成員負保證之責。只有經(jīng)驗證明了這樣一個組織是多么脆弱,以及違犯公約的人又多么容易逃避所犯過錯的認定和懲罰——因為他的過錯只有公眾才能作證和加以裁判——的時候:只有人們千方百計地逃避法律的時候;只有不便和混亂繼續(xù)不斷地增多的時候,人們才終于想到把公共權(quán)力冒險地委托給私人,才把執(zhí)行人民決議的任務委托給官吏。
? ? ? 27.一個人拋棄了自由,便貶低了自己的存在,拋棄了生命,便完全消滅了自己的存在。因為任何物質(zhì)財富都不能抵償這兩種東西,所以無論以任何代價拋棄生命和自由,都是既違反自然同時也違反理性的。
? ? ? 28.人民之所以要有首頒,乃是為了保衛(wèi)自己的自由,而不是為了使自己受奴役,這是無可爭辯的事實,同時也是全部政治法的基本準則。普林尼曾對圖拉真說:我們所以擁戴一個國王,為的是他能保證我們不作任何主人的奴隸。——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