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作者:Todd Brison
文章來源:Medium
翻譯:Joyce C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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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算在這篇文章的第三段打破寫網文的頭號規則。
我打算現在就告訴你問題的答案,而不是再寫750字來吊你胃口。準備好了嗎?如果你的野心大于自律,你應該這么做:
找到你的激情。
等一下!放下你手中的石頭,我不是那種像這樣喊口號灌雞湯說些陳腔濫調的人。
當你充滿激情時,你的工作令你元氣滿滿,而不會讓你精疲力竭。當你充滿激情時,你不會在意收到多少差評。當你充滿激情時,你能夠清晨5點醒來,熬到半夜才睡。
盡管如此,激情是有附加條件的。它一點都不像大家吹捧的那樣。它需要花很多功夫來經營。有時候我會想:“這一切真的值得嗎?”
~~1)激情是你爭取來的,而非你決定的
人們常說
“你不知道自己對什么有激情?你怎么回事?激情就是你非常喜歡做的事情啊!”
好吧,其實我沒聽誰真這樣說過。我想這只是每個人腦海里都響起過的聲音。或者,只是我的腦海里。
我學到了這樣一件事:你并不是想有激情就能有。你得去爭取它。不知怎的,在這個夸張的互聯網時代,我們中的大多數人總覺得,如果我們不是自然而然地渴求著去實現孩提時期的夢想的話,我們就差不多失敗了。
次序應該是這樣的:
興趣>一大堆的活動>激情(也許)
“激情”這個詞的詞根來自拉丁語的“pati”,字面意思是“受苦”。
我知道我以前說過這句話。當它不再成為全文亮點時,我就不說了。
興趣愛好廣泛感覺很棒。或許正是你的野心讓你達到這個狀態。然而,我敢打賭,日復一日年復一年之后,你能夠提起這些曾經的興趣中的一兩項就了不得了。
試試這樣做:選擇一項你感興趣的事情,每天堅持去做,持續31天。這個時間跨度短得足以讓你信守承諾,同時也長得足以讓你有那么幾天對它興趣寥寥。假如放棄這件事情比堅持下去更困難,那么你可能真的找到了令你感興趣的事情。
~~2)你可以對很多事情有激情(但不是所有的事情)
這句話是從詹姆斯·阿爾圖切爾那里偷來的,而他是從沃倫·巴菲特那里偷來的(誰說作家必須總是要原創的?)。
花幾分鐘時間,列下你的排名前25位的興趣愛好。
現在從上至下對列表進行排序——你最喜歡的事情排在最上面,你不那么喜歡的事情排到最下面。
最后,劃掉后20項,只保留前5項。
作為一個人類,你想有多少興趣就可以有多少。但是你沒辦法擁有那么多的激情。一天之中根本就沒有那么多的時間。
弄清楚你熱愛什么,然后讓你只是喜歡而已的事情退居次位。
~~3)激情是會變化的
我一直想成為托尼·羅賓斯。他三十年來一直做著相同的一件事情。不僅如此,這是件魅力四射的事情。這是他所熱愛的事情。這件事情引人關注并且能賺很多錢。
然后我學到了關于我自己的一些事。
我對任何事情的熱情都不會超過6個月。
不過這也沒什么關系。
生命是一場實驗。當然了,它是有界線的(在過去6年間我幾乎每天都會寫作),但是你有權改變主意。你有權放棄一些事情。放棄這件事被低估了。
就你的本質而言,你是一個人類,你的細胞在持續地回收更新。你的身體每時每刻都在重塑它自己。
你的激情也是如此,也該如此。
~~4)激情潮起潮落
現在,我的世界上最偉大的朋友之一正處在心臟病的術后修復期。他才26歲。
我的另一個朋友在今年早些時候失去了她患有白血病的弟弟。在他病情的晚期,病得只剩下一個空殼。他才19歲。
最近一位讀者寫郵件告訴我說他正在經歷一場離婚。他說,他沒辦法勉力支撐度過白天。與此同時,他還處在創業的初期,把這一切情況處理好是非常困難的。
你能夠想象處在以上三種情況中的任何一人有能力帶著狂熱去追求激情的樣子嗎?
我也想象不出來。
當你處在匆忙、苦差事、生意,或無論什么事情中時,記住,生活。
生活本就是激情的阻礙。
不要反過來讓激情阻礙了你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