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歡樂頌,樊勝美看似因為王柏川買房子沒有加上她的名字,最后分手了。其實他們分手真的只是因為房子沒有加她的名字嗎?在我看來,其實不是,真正的原因,或許只是王柏川并不是真的愛小美。
都說王柏川暗戀小美很多年,如果真的愛,他這幾年干什么去了,沒有追求行為,沒有等待之態,沒有關心,也沒有幫助。他只是有天想到上海發展,想起在上海有個漂亮的女孩,他曾經喜歡過,被拒絕,一直沒有得到過,反正也要在上海發現,試著追求下唄,萬一成功了呢。
曾經的喜歡,經過時間的沉淀,若說一點感情沒有,那也不可能,所以當小美遇到一點困難的時候,自己能幫就幫了,可要壓上自己的未來,那真的就要權衡下利弊了。
王柏川的選擇,很多人都能理解,但是理解不代表接受,我很贊同小美的選擇。因為王柏川真的沒有那么愛她,如果一個男的,沒有愛,也沒有錢,我真的不知道為什么還要在一起。
很多人問,如果結婚對象不想在房產證上加上你的名字,你還要結婚嗎?
我的答案是,不。
你想想,如果他愛你,為什么不愿意在房產證上加你的名字?是擔心你們以后分開,你會分走他的房子,這是在質疑你們的感情,還是在質疑你的人品。
如果曾在一起過,那一定是喜歡的,如果分開,我只能接受是性格不合,興趣愛好不同導致的。如果是這樣,即使不能做朋友,但不會成為仇人,一個現在就不擔心你以后過的好不好的人,他能有多愛你。我以為的愛是,無論我們在不在一起,我都希望你好,如果,你過的的好,有我的一點因素,我更加心喜的。
網上說,如果王柏川是我們的哥哥和弟弟,也會不希望加上小美的名字。在我看來,如果是我弟弟,我也不希望他加上,但是如果我弟弟確定,她媳婦就是確定的人,加上又有什么不好呢?
只有他不確定是你,才不加你的名字。這樣的人,不要也罷。
更何況,現在的婚姻法規定,如果房子是男方自己買的房子,即使加上你的名字,也不會是共同財產。對于男方來說,加不上女方名字,對他的利益根本不會有影響,既然沒有影響,為什么不愿意給你一點安全感呢?那只有一個原因,她根本不在意你的感受。
如果有一天我要結婚的時候,如果他已經有了房子,我永遠不會讓他去加上我的名字。如果他將要買房子,他說會加上我名字的時候,我會說,這個不用。如果他說,我將要買房子,但是不會加你的名字,我會說,好的,還有再見。
如果我們在一起,可你不曾了解我的在意,不了解我的害怕,也不了解我的堅強和驕傲,那各自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