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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的離婚冷靜期通過了,并且不出所料的被罵上了熱搜。
大概的意思就是說,以后夫妻雙方若是想要離婚,不能再像從前一樣立即辦理離婚手續,而是需要一個三十天的冷靜期,而在這三十天之內,有任何一方反悔,雙方就無法辦理離婚手續。
因為近些年離婚率的不斷走高,結婚率卻逐年下降,所以立法的目的,其實本身是為了能減少離婚率,穩定社會秩序。
從大的角度出發,也許沒有什么錯誤,但能走到離婚這一步的,兩個人早已經不是說思考幾天就能回到從前了,沖動結婚的或許很多,但沖動離婚的人,一定不多。
所以就像知乎網友說的:與其設置離婚冷靜期,倒不如設置結婚冷靜期,兩個人都考慮清楚,然后再確定要不要永遠在一起,這才能從根本上降低離婚率。
而一段破碎的感情,別說一個月了,就是兩個人多在一起一天,可能都會覺得無比的煎熬,若不是失望透頂了,誰會走到這一步。
并且,有心人完全可以利用這一個月的時間轉移財產,混淆視聽,而那些在婚姻里早就已經受盡折磨的人,也可能會因為一方不同意離婚而導致身陷囹圄,無法脫身。
更別說很多的婚姻早已是名存實亡,外表光鮮亮麗,內地里早已經是千瘡百孔。
我們說婚姻自主,那么既然我們可以選擇想和誰在一起,自然也有權利選擇什么時候和誰分開,而一個文明社會的前提,一定是人民有自由的選擇權。
記得之前張若昀和唐藝昕在愛爾蘭結婚的事情上了熱搜,很多人都以為,他們把婚禮的地點選在了愛爾蘭,是因為愛爾蘭是一個不能離婚的國家。
不能離婚,聽起來浪漫至極,實則細思極恐。
張若昀本來可以順水推舟,坐實自己的癡情人設,但是他沒有,反而在節目上針對這件事情專門做了澄清,他說自己覺得不能離婚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若是兩個人感情已經不在了,那么還要把這兩個人強行捆綁在一起,只能導致悲劇的發生。
這才是一個成年人該有的睿智,接受人性的復雜,承認人心的善變,并且坦誠的講出了出來。
而愛爾蘭,也早在1996年,就刪除了禁止離婚的法令。
大家都是成年人,知道自己的選擇意味著什么,也知道謹慎的對待自己的每一個決定,也許兩個人曾經很相愛,但是時過境遷,沒有什么事情,是一成不變的。
而沒有愛情的婚姻,分開是對兩個人最好的結果。
我認識一個女孩,她是去年離的婚,結婚一年多就離了,因為家庭暴力。
婚前她們在一起半年多,男孩始終是無微不至的,對她也很好,后來因為她懷孕了,所以便倉促的結了婚。
結果婚后,男孩像變了一個人一樣,只要稍微不對就對她拳腳相加,甚至好幾次,都差點打到她小產。
她不能接受一個人怎么能婚前婚后有兩副面孔,變化如此之大,但是又為了孩子,隱忍了下來。
后來孩子出生了,是個女孩,對方對她動手就更加肆無忌憚,甚至有一次吵得兇了,拿起菜刀說要殺了她。
姑娘實在無法忍受,報了警,娘家人知道之后就把姑娘接了回去,日子沒辦法過了,只能協議離婚,結果男孩又不同意,甚至不惜跪在地上,一把鼻涕一把淚的要求姑娘再給他一次機會,可這樣的機會,姑娘已經給過無數次了。
男孩的家里人知道是自己兒子不對,所以也不愿意再為難姑娘,就硬逼著男孩,辦理了離婚手續。
而我實在不敢想象,若是當初離婚就已經有了冷靜期,而且一方不同意就沒辦法辦理手續的話,姑娘要如何才能從這個火坑里跳出來。
恐怕到最后,只能走司法途徑解決,那對本來已經承受了很多傷害的姑娘來說,無異于滅頂之災。
我們想象的不離婚的婚姻,可能是一生一世一雙人,相濡以沫,琴瑟和鳴。
可實際上的不離婚的婚姻,很有可能是無止盡的折磨,攻擊,侮辱,甚至于連生命和財產的安全都沒有辦法保證。
把兩個已經沒有感情的人綁在一起,無異于趕鴨子上架,除了強行和諧,沒有其他任何的作用,而婚姻不是兒戲,如人飲水,冷暖自知。
這次關于離婚冷靜期的立法,更多感到恐懼的并不是那些已婚人士,而是還沒有結婚,甚至連戀愛都沒有談過的年輕人。
他們原本不敢結婚,不敢戀愛,是因為害怕自己承擔不了生活的重擔,也因為對自己的負責,所以在走進婚姻的時候,他們變得更加的慎重。
離婚冷靜期的設置,讓那些本就恐懼婚姻的人,更加的恐懼,因為擔心一旦走進婚姻,連選擇的權利都沒有了。
本來站在城外的人,還對城里的人稍微有些向往,而如今,看著城里的人出城那么難,忽然有些慶幸了,還好自己沒進去。
來之不易的離婚自由,是我們的前輩費勁了心思才換來的。
1950年5月1日,“離婚自由“被寫進《婚姻法》: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男女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的,亦可準予離婚。
這是社會發展的一大進步,因為在封建社會,女人要講究三從四德:在家從父,出嫁從夫,夫死從子。而好女不侍二夫的思想更是根深蒂固,若是一個女人被自己的夫家休掉,那恐怕只有一條路可走,就是以死明志。
而離婚自由,無疑是給了長期處于弱勢群體的女人一次公平公正的機會,代表著男女在婚姻里享有著同等的選擇的權利。
而離婚冷靜期的出現,就好像我們的思想又倒退回了上個世紀。
結婚也許是心血來潮,但離婚一定是蓄謀已久。
沒有人會拿自己的終身大事當作兒戲,而離婚,更是一件殺敵一千,自損八百的事情,若不是經過慎重的考慮,或者忍無可忍,沒有人會愿意親手把自己編織的美好打碎。
也許你會說,即使對方反悔,還可以訴訟離婚。
沒有離過婚的人可能很難想象,訴訟離婚到底有多難,借用微博上網友的一句話:就是整個人簡直就像是被扒了層皮。
沒有個一兩年的時間耗著,這婚,你就別想離。
我們的社會在進步,隨著女性力量的覺醒,更多的人知道了要為自己而活,不愿意再像從前那樣,因為一紙婚約而犧牲掉自己終身的幸福。
感情沒有了,就很難再回來了。
婚姻不是一件衣服,即使破了個洞也沒有關系,還可以里三年,外三年,縫縫補補再三年,婚姻就像是一面鏡子,需要兩個人齊心協力小心翼翼的維護,而一旦破碎了,就很難重新拼湊到一起了。
這里借用瓊瑤阿姨說過的一句話:一個失敗的婚姻,就是一場悲??;結束一場悲劇,等于開始一場喜劇。
而失敗的婚姻,就像是一個被老鼠咬得四處都是洞的雨傘,不能遮風擋雨,只能徒增傷感和委屈。
果斷的扔掉這把傘,會不會重新擁有一把完整的傘,我們不得而知,但若是還執著的繼續期待著這把傘可以發揮些心理安慰,那倒不如直接淋雨來的痛快。
錯的都告別不了,又哪來的機會和對的相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