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天都在上課,是給銷售新同事上課。
其實這次的課程是3天,有三塊不同的內容。
早晨,問他們想先聽什么課?
他們都選擇了怎么計算價格,所以今天上課主要內容就是算報價。
于是隨機分了兩組,制定了規則,得分少的那一組中午請吃飯。
有比較熟的,要求我教一些報價的“套路”或者說是技巧。
我說,這些套路和技巧我的確都會,但是我又沒法教你們。因為和公司的思想相違背,而且我始終覺得那不是正路子,我寧愿你們正規報價,真正對客戶好,而不是用套路用技巧來對待客戶。
說到這里,我想起昨天剛處理的一個售后。
這個售后讓我很感慨。
大致情況是這樣:
客戶是很有品質的客戶,他們找了一個某著名裝飾公司的設計師,這個設計師90后,一表人才,而且,設計上面有思想,有天賦,加上總是衣冠楚楚,客戶很是欣賞和信任。
于是把裝修主材費用,大約幾十萬都直接給了這個設計師,讓他幫著訂各種主材,簽合同,完成裝修的各種事項。結果不知道什么情況,設計師把錢給挪用了。
不巧的是,客戶也訂了我們家產品,錢給了他的設計師,讓設計師付給我們。
不知道設計師是因為設計理念還是故意操作,設計的部分產品我們公司不生產。而我們店長呢,為了簽單,和設計師溝通后,我們做了一部分,設計師在外面找小廠家做了一部分。
但是客戶始終不知道,我么店長配合這設計師,讓客戶認為所有的產品都是我們家的。
直到安裝的時候,因為兩批貨不是一塊到的,客戶發現了端倪,最后鬧到公司來了。
如果從合同上說,我們看起來沒有什么問題,畢竟設計師只和我們簽了部分產品的合同,我們也只收了應該收到錢。
但是現在的問題在于,我們店長配合客戶的設計師,相當于對客戶產生了欺騙。
客戶的要求也很簡單,因為我們店長的配合,讓他一直認為所有產品都是我們公司的,所以現在他不管我們收到設計師多少錢,但是他要求所有產品都是我們公司做的,哪怕他改設計方案都可以。
換句話說,我們沒有收到費用,但是要承擔那部分產品的生產。
畢竟我們是服務型公司,也畢竟有錯,邊喝茶邊聊天,最后答應了客戶的要求,沒有去翻合同,摳字眼,找法律條文,不是怕客戶而是因為那根本不是我們對待客戶的初心。
事情處理完后,我在梳理整個事情的過程。
客戶很信任他的設計師,也很信任我們的店長。
店長為了簽單,配合對方設計師忽悠客戶,做了一份陰陽合同,給客戶的那一份和給公司的那一份完全不一樣。讓客戶誤認為所有產品都是公司生產的。
店長自己也覺得很委屈,畢竟也是為了公司業績,為了多簽單。
但是,有些單并不是公司想要的,有些錢也不是公司想賺的!
他這次應該會有一定的經濟損失,但是相對于他真正的損失,那一點經濟又不值一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