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當裁判是不是也是人性的弱點之一?
我習慣于自認為客觀地評價一件事或一個人,相當于調停者,別名老好人。表現為既不完全現在甲的立場,也不站在乙的立場,更不站在自己的立場,所以是“自認為客觀的”。直到最近我才發現自己的這樣一種錯誤的認知導致的錯誤習慣,是影響我人際關系親密程度的一個重要原因。
親密關系也許就是一種我們是一伙的感覺。試想一下,如果某個我希望親密交往的朋友來跟我抱怨或哭訴,而我“自認為客觀的”幫她分析了一通道理,比如說這件事對方確實有錯,但是你也有你的不足,你只要這樣這樣就行了,不要怎樣怎樣了。
這個說話的套路不知別人怎么看,而對于我是很熟悉了。想了下為什么呢?大概這就是我的家庭中最常見的解決矛盾所用的方法吧,我經常聽媽媽這樣勸導親戚。
“自認為客觀”,就是把自己放到了上帝的位置,對別人進行審判。我并不覺得我喜歡這樣的自己。
還是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吧,甲的視角,乙的視角,不如開辟出自己的視角。人生角色的面具戴時間太長,就會很難摘下來,會心累;戴的時間太短,就會進入不了角色,不能盡興。
換個角度看,把自己當成上帝的人何嘗不是在戴著“上帝”的面具呢?而這是一副最累人的面具,因為太沉了,沉到凡人終究是無法駕馭的。
我戴上一副普通人的面具,是女人,妻子,老師,朋友,同事……追求合理的角度,表達合理的訴求。從上帝回歸凡人,感覺輕松了,也踏實多了。
于是真誠從這里開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