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夢雪嫣
4月23世界讀書日,朋友圈早被讀書這個話題刷爆屏了,談談為什么要讀書?今天還真是個應節的話題呢。
古詩有云,“胸藏文墨懷若谷,腹有詩書氣自華。”三毛也說過,“讀書多了容顏自然改變,最終我們讀過的書都會在我們的氣質里,談吐里,胸襟里顯露出來。”這大概就是人們常說的人丑就要多讀書的原因吧?拼不了顏值拼才學總可以吧?也算是個不錯的主意。
雖然本人算不上丑吧,但是比起拼顏值來講,我還是覺得拼才學更靠譜一點點。不過要談到我為什么愛讀書呢?應該可以說是天生的吧?從娘胎里帶來的?只是我這個年代的人,媽媽應該還不懂得胎教吧?反正我愛讀書就是與生俱來的,沒有原因,就是喜歡,沒來由的喜歡!
遺憾的是我出生在那個物質匱乏的年代,出生在那個貧窮的偏遠小山村。怎奈何那時候父母即便傾盡全力也只能勉強讓我們吃飽穿暖而已,于是課外書對小時候的我來說便成了遙不可及的夢。那時候的我被大人稱之為書呆子,沒有課外書便每天抱著學校發的課本,記得從小學一年級開始,我便能把語文課本上的文字倒背如流。上三年級的時候去叔叔家里,意外的在叔叔家發現了好幾本書,有巴金的《家》,《春》,《秋》,還有《紅樓夢》,《西游記》。后來那幾本書一直伴我渡過了小學的歲月,時至今日,我對它們仍然記憶猶新!
小時候的遺憾長大后我便拼命的彌補,工作以后,我便把除了生活以外的剩余的錢都用來買書了。我個人有個偏好在一段時間讀一個作者的書,我會把這個作者的全部書都買回來,一鼓作氣的都讀完。比如有一段時間瘋狂的喜歡上了林清玄的文字,他的文筆清新,純美,還融入了禪學的元素,讀著他的文字總是能讓人的心靈有種被凈化的感覺!現在仍然會放上兩本他的散文集在床頭,偶爾拿起來重讀一下。
于我來說,讀書是一件很快樂的事情,是我心靈養分的必需品。我有用全世界跟我交換我也不肯的愛人,還有我舍不得的誘人的美食,即便是對我如此重要的愛情和美食,我也是不肯把讀書排在它們后面的。所以讀書對我的重要性就可想而知了。
談了為什么要讀書,也可以談談怎樣讀書?
現在還是有不少人在說讀書無用這個話題,以前就有百無一用是書生這種說法。讀書真的無用嗎?還是覺得讀書無用的人壓根就是讀書的方法不對呢?
現在有很多人推崇快餐式讀書法,總是在年初的時候給自己定了計劃,我今年一定要讀完多少本書,比如每天讀一本,三天讀一本。可能也有有毅力的人真的按著自己的計劃完成了。量的問題完成了,質的問題就達標了嗎?
要是把讀書當作是任務來完成,有時候難免被人當成了苦差事,而沒有好好的去享受讀書的這個過程。讀書是一種享受,但是我們也不要盲目的去讀書,要帶著一定的想法去讀,讀完一本書要讓自己有一種新的體驗,有一種完全不同的視角和觀點。要能啟發自己一種全新的思維模式。如果你把一本書讀完了,這些感覺你都沒有,你想不清楚,說不清楚,寫不清楚,那么你這本書基本上算是白讀了。
比如我讀完亨利.梭羅的《瓦爾登湖》后,我真的覺得給我思維上很大的改變,我們人一生想要的東西太多了,有些沒必要的東西我們要勇敢的舍去,還給自己一個簡單明凈的世界。我開始試著讓自己的要求少一點,試著讓自己的生活簡單一點,試著讓自己過得更儉樸一點,這樣試過以后,發現我的生活真的發生了很大的改變。而我也因為這樣的改變快樂了很多!
記得看到過這樣一句話,甚是喜歡。
讀書你要讀進去把自己活埋了,要讀出來敲打出一個全新的自己。
我的每一本書我都會認真的對待,讀完之后都會認真的記讀書筆記,會認真的去思考這些文字背后的意蘊?思考作者在寫這本書的時候用了什么方法和技巧?有什么是值得我學習和借鑒的?
有些我喜歡的或者覺得經典的書我會一讀再讀,每重新讀一遍都會有新的認識和發現,這些都是暗藏在文字里留給我的驚喜。
我個人比較偏好文學類的書,我讀過的覺得比較經典的書推薦給大家。
蘇珊.桑塔格《重生》里面有這樣一段很經典的話:“誰發明了婚姻,誰就是個很有才的折磨人的人,婚姻是個致力于讓感情麻木的機制,婚姻的全部要點就是重復,它的目標最多就是創造強烈的互相依賴,直到最后爭吵都變得毫無意義。”還有她的《恩主》也不錯。
加西亞.馬爾克斯的《百年孤獨》·《霍亂時期的愛情》這位作家是史上最無爭議的諾貝爾文學獲獎者。毛姆的《寫作生活的回憶》,帕特里克.莫迪亞諾的《暗店街》,羅曼.羅蘭的《約翰。克里斯朵夫》,愛麗絲的《逃離》。
經典的東西實在是太多了,需要我們慢慢地去品讀。讀書這件如此美好的事情我們每個人都不可辜負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