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發自簡書App
今天實踐了一把DOC.
之前德國朋友寄給我的一個包裹被海關查扣, 去辦理包裹報關的時候在下面兩個證明流程里遇到問題:
1) 包裹價值證明: 在提交商品發票時, 海關不接受國外電子發票, 要求必須提供采購小票. 當時因為提供不了采購小票, 在海關直接被按高估值征稅.
2) 包裹的用途證明: 對于包裹里的物品, 需要收件人清楚了解物品用途用量, 如果說不清楚, 也可能會被當做商業用途物品退運或者按高估值征稅.
當時最麻煩的還是包裹總值如果無法被證明小于人民幣1000元, 按規定要求也是要被退運的. 結果當時在海關各種解釋說明查證, 前后花了2個小時才把包裹報出來.
這次, 朋友讓代家人收的德國包裹被扣了, 吸取上次的經驗, 讓德國朋友把小票找出來, 拍好照發給我, 然后清楚了解包裹里都有些什么, 以及相關用途, 所有信息都提前了解清楚準備好后, 才前往海關取件. 結果是相當順利, 小票被打印出來, 讓我一一對應注明包裹里的物品, 然后海關根據指引按標準征稅, 前后沒超過1小時, 雖然里面還是有一兩包餅干沒有小票, 海關也并沒有難為我, 因為主要貨值的物品都查清楚了.
這是一次很簡單的DOC實踐, 但是典型的道理就在里面: 執行-吸取經驗-修正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