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覺檢核三部曲:
1、描述你觀察到的行為;
2、列出關于這項行為至少兩種可能的詮釋;
3、請求對方對行為詮釋做澄清。
很多的溝通理論總是喜歡用觀察來進行第一步,因為在這個過程中,我們只是看到了什么,只不是感到了什么。而這里更突出的內容是:使用“我們”作為主題,而非單純的“你”或“我”。我們更帶有共同的責任與承擔,讓聽者感到你與其是站在平等的地位。但使用我們時要注意表達的只是想法,而非要求。
當我們表達完,需要去想想對方為什么會有這樣的行為或傾向,是太累了,壓力太大了,還是只是單純地覺得無意義不想這么做?也要了解,這僅僅是我們的猜測,我們并不能強行要求猜測就必然全對,這種猜測更多的是我們愿意去關注愿意去思考愿意去關心的證明。
當對方對于我們的表達有了回應,還需要看其回應背后的內容,寫著寫著,我感覺在為對方畫冰山,去看他的感受,還要看他感受的感受,去思考他的觀點他的期待。
雖然很多事情的爭吵根源在于表達,但其實如果我們一直站在對方的角度,給予對方適當的表述事實的機會,爭吵真的就會沒完沒了嗎?所以溝通的本質真的是在于表達方式方法嗎?我覺得溝通的本質更多的在于平等的地位,雙方都具有本質的同理心,學會站在對方的角度多深入想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