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覺,林奕含自殺事件已經過去快一個月了。各大公眾號平臺都敏銳地捕捉到了這個社會熱點,畢竟“美女,作家,性侵,自殺”這類字眼太吸引人的眼球,我也不能免俗。
讀完這本書,如果用一句話概括,那就是:熱愛文學的少女最終毀于社會的暴力與對文學的癲狂。
同樣學中文,前天深夜讀這本書,讀到凌晨四點半,頭痛欲裂,找到了許多共鳴。
上初中的時候我很喜歡很崇拜我的語文老師,他是一個高挑儒雅的男人,身上有淡淡的煙氣,寫字很是飄逸好看。我是他的課代表,他很欣賞我,總是夸贊我的作文。每次得到他的贊賞我都會開心好久。有時候會想,我是不是喜歡他呢?但我馬上否定了自己的想法,我想的都是什么?他30多歲了,有妻子有孩子,這樣的想法,太罪惡了。可是這樣的想法還是時不時會冒出來,特別是當我畢業,擁抱他和他告別的時候。
現在長大了,明白那不過是小女生對文學崇拜的具體化物像化,和喜歡無關。
不過幸好他是個好人,幸好他不是李國華。我,我們,都是幸存者。
為什么說是社會的暴力呢。思琪的不幸,不只因為她十三歲被老師誘奸,更因為社會沒有給過她勇敢說出來的機會。
她身邊的都是什么人啊。
母親從不曾發現她的痛苦。
記得思琪問過媽媽,說學校里有一個女孩子和老師在一起了,以此來試探媽媽的態度。
媽媽說,這么小年紀,就這么騷啊。
于是思琪不再說話了。
鄰居張太太明知道一維家暴,寧愿窮死也不愿意嫁女兒過去,卻介紹伊紋姐姐嫁過去。
一維更是下午上你,晚上打你,過后百般懇求原諒的家暴男代表。
伊紋姐姐將人生導師的角色讓給了李國華,原本她也可以及時發現思琪的不對勁,但她自己同樣深陷泥沼,痛苦軟弱,無法救人。
恰婷,思琪靈魂上的雙胞胎。她的厭惡與鄙棄,甚至還有一絲羨慕嫉妒,同樣讓思琪孤立無援,無人言說。
一切都仿佛是一場精心設計過的文學游戲。
你是一衣帶水,我是吳帶當風。
我在愛情里,是懷才不遇。
做時你最喜歡我什么?
嬌喘微微。
難道紅樓夢在老師眼里就是這樣的嗎?
紅樓夢,楚辭,史記,莊子,一切對我來說都是這四個字。
要是能一個月不上課跟你廝混在一起多好?
那你會膩。
是溺水的溺。
你愛我嗎?
我愛你。
一切都是誘奸經驗豐富的老師嘴里,吐出來的精致的謊言。甚至他自己都有些相信了,沉醉于自己創造的絕妙的譬喻。
是啊,他喜歡思琪的羞恥心,如果將這種倫理拍成電影,一定很棒。
他硬插進來,而我要為此道歉。
還有一份暴力,是給郭曉奇的。被老師拋棄的少女開始濫交,當與老師對質心灰意冷后,選擇發文在網上披露李國華的罪行。然而評論區里,都是對她的辱罵,嘲諷,“小三”之類的字眼。
李國華本人,依舊洗白,受人尊敬,受無數的小女孩子傾慕。
所以啊,思琪,你該怎么辦。
文學是很奇妙的東西,思琪與老師做的時候總會想到文學,想到比喻,想到詩句。這算不算是一種自我安慰和保護呢。她用淵博的閱讀量和被扭曲的人生觀努力去觸摸文學的意義,思考她與老師的關系。小說里總提到,“思琪很快樂”。她的快樂,是自我麻痹之下,對誘奸犯自以為是的愛啊。
我恨思琪。
恨她為何如此博學,是虔誠的文學教徒,卻不懂得自救。
恨她走不出十三歲那年便開始的對老師的傾慕。
恨她獨自度過那幾千個難眠恐懼的夜晚。
恨她在黑暗里漸行漸遠,直到懸崖邊上,我拼命想拉回她,卻恍然驚醒,無論是房思琪,還是林奕含,都早已經沒有了軀殼。
我們,拉不回來了。
我驚嘆于作者年紀輕輕卻有如此才華,行文流暢,比喻新奇,描寫精致。假以時日,經過一番打磨與錘煉,應當是文壇的一顆新星。
可惜林奕含已經不在人世,可以想象她在寫這部小說時是以怎樣的勇氣,一字一字,將那些不堪啟齒的夜晚,難以估量的小旅館,內心巨大的悲慟,絕望和質問,呈現在讀者面前。
凡是出類拔萃的作家,總得經歷些旁人不容易經歷的事情。林奕含似乎也可歸于此類。
只是這代價,太過沉重了。
愿你安好,愿我們,愿其他的人,都是幸存者。
愿你慢些走,慢到讓這件事不要淪為大眾飯后的談資,不要變成自媒體賺閱讀量的工具,不要被更新換代,不要被眾人快速遺忘。
愿我們都能以最寬容的姿態,對待那些,曾經同樣生活在茫茫黑夜不得救贖的女孩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