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簡書有好幾位網友給我的留言有共同點。
小A在讀大學,自稱是二流城市,三流學校,不入流的專業。認為周圍同學都不思進取,自己想進取但也不知從何入手。
小B剛剛畢業,讀的是自己不喜歡不擅長的專業,畢業后要么選擇專業對口但枯燥乏味的工作,要么選擇專業不對口的行政、銷售、打雜工作。覺得自己的工作內容是可有可無的,在公司的地位也是可有可無的,羨慕那些年輕得志的職場精英或自由自在做自己事情的人。
小C可能畢業年頭更多一點,在職場糊里糊涂干了幾年,才發現很多同齡人已經混進了管理層,或者自己創業、搞副業風生水起。新畢業的小朋友們勢不可擋,思維活躍、行動力強,自己頗感威脅。
誰沒品嘗過痛快的滋味?
很多人都覺得自己生活的很痛苦,不幸福。但是,世界上有沒有人從來沒品嘗過痛苦?單就事業這個領域來說,如果真用從沒經歷過痛苦的人,要么是沒有野心,永遠活在當下,滿足和感恩已經得到的東西,要么是能力和資源總是足夠支持他的野心。
前者可以是心如止水的高僧,也可以是很傻很快樂的許三多。后者可以是含著金湯匙出生的王思聰,也可以是天賦秉異的扎克伯格。
既使這兩類人都難免有痛苦,除了這兩類人之外的所有人,當然更有自己的痛苦。因為他的能力還不足以支撐他的野心,所以需要一步一個腳印攀登。
互聯網創業者,為了趕進度,連續幾個周末加班,他們不累嗎?職業經理人,遇到以往沒處理過的團隊難題,連夜查資料、約前輩外腦出主意,第二天在下屬面前還要鎮定自若的指揮,他們不苦嗎?自由職業者,收入不穩定,有時要被甲方篩選、挑剔,還可能被質疑資歷,他們不痛嗎?
以上幾種狀態,我恰好都經歷過。但是我覺得以上幾種痛苦都不算個事,因為它是必經的痛苦。而有一種痛苦才是真的痛苦,那就是自己造成的痛苦。
欲望造成不幸福
讀大學時,為了賺零花錢,我還做過展會禮儀模特。面試時,經紀人讓我填一個表格,包含身高體重等信息,付上能看清臉的全身照。表格上還有你的夢想、家人是否支持你做模特等幾個問題。填完后,經紀人問我一個問題——現在有沒有覺得自己很快就能成為明星了?
我是很有自知之明的,兼職純粹為了賺錢。但是一起的姑娘,確實絕大多數真的抱有一種幻覺,以為自己能成為明星。所以我數錢時很開心,而她們絞盡腦汁想成為明星而不得時感到痛苦。這樣的痛苦就是自己造成的。
經濟學家保羅?薩繆爾森的幸福公式:幸福=效用/欲望。
這個公式說明,幸福感是一種主觀感受,而非客觀標準。它實際上是現實生活狀態與心理期望的一種比較。認為現實高出預期,則覺得幸福。現實達不到預期,則覺得失落、痛苦。
很多人會引用這個幸福公式,說我們要減少欲望。但我覺得如果僅僅說到這一層,就停留在了雞湯的層面。
保羅?薩繆爾森是一個經濟學家,而非心理學家,“效用”本身是一個經濟學概念,“消費者通過消費或者享受閑暇等使自己的需求、欲望等得到的滿足的一個度量。”
大家可能還聽說過“邊際效用遞減原理”,這里的“效用”是同一個“效用”。當你吃一頓法式大餐時,你的欲望得到1的滿足,當你N天都吃法式大餐時,滿足程度并不是1乘以N 。所以效用的增加會越來越難,但是欲望越能繼續增加。
社會發展本身便催生欲望
我大學是在一所財經院校讀的。但下面這段話,卻是多年后看查爾斯?漢迪的書才看到的。漢迪寫到,亞當?斯密是經濟學宗師,他的文章最常被引用,卻很少被人真正閱讀。有誰會記得亞當?斯密曾寫過:
做生意賺錢常被說成是一種對公眾有益的事,因為經濟增長會刺激需求,也能讓人們過著安逸與進步的生活,因此便沒有任何愛國或為他人著想的人敢反對。然而,這類增長的本質,卻與傳統中“陶冶修煉”的觀念相違背。它既沒有特定方向,而且也會不斷自我衍生對無用之物的需求。
亞當?斯密如果活到今天,去我們城市的大街小巷和購物中心看一看,會發現櫥窗里堆滿的盡是無用之物。也就是說,經濟發展在滿足我們效用的同時,也在增長著我們的欲望。這就是人類“欲壑難填”的原因。
所以我的觀點是,現代社會人的欲望本來就是越來越多的,你首先要認清這一點。接下來,認清社會上那些會刺激人類欲望的陷阱,比如說廣告和攀比,有自知的跳出它們的引導。
人類會越來越不幸福?
弗洛伊德有一段關于人類幸福的邏輯,也讓我印象深刻。記憶中是出自《圖騰與禁忌》,但一時間怎么都翻不到原文了,有時間我會再去仔細找一下并寫篇文章。有知道這段的也可以給我留個言。我理解中弗洛伊德的大意是:
人類文明越發達,相應的也會產生越多的禁忌和束縛來規范人們的行為,人的幸福感反而越少。
比如原始社會你想殺一個人必須和他肉搏,那如果你身高體力上沒有優勢,你就殺不了他,可能反而被他殺了,你殺了他滿足了你的需求和欲望,你會得到快感。但是隨著文明的發展,我們殺人越來越不受肉體的限制,可以使用武器。尤其是熱兵器時代,在殺人這件事上就更加的人人平等了。所以就要有道德和法律法規來規范人們。所以限制人們的不是有沒有能力做,而是可不可以做,是否允許做。
這也從另一個角度說明了為什么效用會難以增長。因為并非什么事都是能做的,很多效用會被人類人為的限制。在幸福公式里,相對來說效用一定程度上受客觀因素限制,而欲望更加主觀。
弗洛伊德還打過一個比方,看似火車能提高人的幸福感,因為我們可以和相隔很遠的異地戀人見面。但實際上,在沒有火車之前,我們根本不會和相隔那么遠的人做戀人。這是不是有點吊詭?實際上這和前面說的很多女生想要當明星一樣,本質上是一種人對自己無限能力的幻想。
所以按照弗洛伊德的邏輯推理,人是會越來越不幸福的,而人的本質動力是追求幸福,所以人的存在與本質就越來越背道而馳,由此推出人最終會滅亡。
關于人最終是否會滅亡的問題,我還沒想清楚。鑒于我應該也活不到那一天,所以暫時就不花更多時間的想了。
小結一下,從社會發展縱向來看,人類本來就是越來越不容易幸福的。所以你要是覺得痛苦也很正常,可以先接受這一點。同時,盡量減少自己的欲望避免自己給自己增加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