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15日,今天閱讀了《高效能人士的七個習慣》習慣二、以始為終。
成功的人都是那么的相似,這一章內容讓我想起了瀟灑姐的《時間看得見》這本書。書中也提到過墓銘志。
我當時對每個角色寫下的內容是:
我自己:從事著一份自己喜歡的事業,能夠用自己的力量去幫助一些人。在40歲之前實現了財富自由,每個月不靠工作的收入能有2萬元。對自己的人生可以有遺憾,但不后悔。
伴侶:40歲之后,仍然是那個可以手牽手一起旅游的人。
女兒:30歲時,有能力支付爸媽的生活費,讓爸媽退休不再辛苦的工作。為他們存有一筆養老金,讓爸媽相信自己可以過得很好。做到了每年帶他們出去旅游一次。
媽媽:有兩個孩子,一兒一女。是他們的朋友,榜樣。無論何時都能給他們力量。幫助他們培養自己的特長、閱讀的習慣。教以善良、積極、自信的人生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