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嬸拋夫棄子,離家20年未回一次,如今晚年求贍養遭親人拒絕!兒子:生不養我,死不葬你。
三嬸在20多年前通過媒人的介紹嫁給我三叔,當時我三叔家里很有錢的,十里八鄉的姑娘家都托人來說親,可我三叔偏偏就相中了當時家庭條件很差的三嬸。
當時全家人都勸三叔,讓他不要和三嬸在一起。因為三嬸父親是個賭鬼,家里還有2個弟弟要養活,以后嫁過來少不了要貼補娘家,是個累贅。
可三叔不聽,一心要和三嬸子一起,沒辦法,家里人也只能同意。沒多久,三嬸就嫁過來并且生下了一個兒子,也就是我的哥哥。
因為生下了男孩,三嬸在婆家的地位也越來越高,加上我三叔也疼她,就不把公公婆婆放在眼里。經常把家里的東西拿回娘家去,公婆看得敢怒不敢言。
娘家翻新房子,三嬸給拿錢,就連她兩個弟弟結婚的彩禮錢,都是我三嬸幫忙拿的。我三叔也想著都是一家人,借點錢也沒什么,一直都不放在心上。
后來三叔做生意失敗了,賠了好幾百萬,家里的條件瞬間就不行了。債主天天上門來討債,搞得一家人天不黑就開始鎖門睡覺,就怕人家來要賬。
家里值錢的東西,車子,房子都變賣了用來還債,可還是不夠,一家人只能跟父母擠在一起住。
躲著債主也不是個事,于是三叔就讓三嬸把借給娘家的錢要回來還賬,可三嬸卻說她娘家也沒錢,一分錢也沒要到。
后來三叔為了還債,不得已把父母的房子賣了,拿賣房子的錢繼續去做生意,一家人開始了租房的生活。
剛開始做生意的那段時間很苦,起早貪黑地還掙不到什么錢,三嬸受不了了,趁著三叔出門進貨的空檔,跟別人跑了,再也沒回來過。
一轉眼過去了20年,三叔家里的生意越做越大,孩子也長大成人了,不過為了兒子,三叔一直都沒有再結婚。
聽說三嬸在外面過得并不好,跟她一起跑出去的那個男人對她并不好,對方不但是個酒鬼,還家暴,沒過幾年就受不了分開了。
如今年紀大了,也不能繼續工作了,就想起了家里的丈夫和孩子,尤其是看到現在三叔生意做得很大,于是就了歪心思。
她自知三叔不可能再要她的,于是提出讓兒子贍養她,每個月給3000塊錢的零花,一直到她去世為止。
誰知兒子也拒絕贍養她,直說:“你生下了我卻不養我,那么以后你死了我也不會葬你!”氣得三嬸破口大罵不孝子,還揚言要去法院告他。
嫌貧愛富不可取,三嬸在最困難的時候離開三叔,對她的行為我感到非常的失望。她辜負了我三叔對她的愛,同時也導致我哥哥失去了母愛。
但贍養父母是子女應盡的義務,血濃于水,母子之情是割不斷的。而且我叔叔現在的生活條件還可以,我會盡量多跟他們溝通,促進雙方的和解。
你們覺得呢?哥哥應該要贍養三嬸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