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談讀錄
2017年11月21日口述錄音轉錄文字,22日整理,27日補充完稿。因為是先口述錄音,此為“談”,而后檢索文獻補充,此為“讀”,故名。
去年,我寫過一篇《動物漫談》。今年,在老婆小清的鼓勵下,我把它發(fā)表在簡書app上。讓我意想不到的是有不少人喜歡這篇文章,贊了這篇文章,而且還發(fā)表了評論。他們的評論,和我之后的一些閱讀經(jīng)歷,讓我對這個問題有了更多的思考。所以,我想再寫一篇文章,繼續(xù)來談一談動物。本文是關于人類利用動物,如果要說保護,那恐怕要再另寫一篇了。
一
其實我感覺人類真的很奇怪。一方面,我們承認花草樹木,都是生命。但是,對于動物,我們卻起了這樣一個名稱,“動物”,簡而言之就是會“動”的“物”,一般來講,人對于物,如果用“物”這個詞來形容一個東西的話。那個東西多半是沒有生命呢。而人用動物這個名稱來概括,其實是不客觀的。因為人也是一種動物,而且是一種從低等動物演化而來的高等動物,其實我們?nèi)祟惡蛣游餂]有什么區(qū)別,達爾文有一個著作就叫《人類和動物的表情》(The Expression of
the Emotions in Man and Animals)。我們同樣有喜怒哀樂,有七情六欲。但總的來說,人類和其他動物在很多方面其實是不平等,至少人類從來沒有把自己和其他動物,擺在一個平等的角度,比如說,我們在,很多猿人的遺址遺跡里面,就會發(fā)現(xiàn)一些獸骨化石,但是,其實作為動物來講,相互殘殺,相互取食,只不過是一種謀生的手段,這方面沒有辦法去在太苛責人類,但是,人類才有了思想之后,往往把這些獸牙,獸角,獸皮拿來做裝飾品,做衣服。所以人類,戴項鏈,戴戒指,穿皮草的歷史其實是相當長的。
再后來,我們除了吃動物的肉以外,就是把他們當作牲畜,拉犁、驅使,就是耕地,拉車。當然這個歷史其實也很長。比如司馬遷《史記》記載,在經(jīng)歷了多年戰(zhàn)亂,漢高祖劉邦創(chuàng)立西漢之始,坐車出門,都找不到一樣毛色的馬來拉車。至于王侯將相,連匹馬也混不上:
漢興,接秦之弊,丈夫從軍旅,老弱轉糧饟,作業(yè)劇而財匱,自天子不能具鈞駟,而將相或乘牛車,齊民無藏蓋。
人類步入新石器時代,就具備可以馴化馬的能力。6000年前,中亞人就知道繼續(xù)從野外獲得野馬(亦稱泰班馬),并與之前捕來的“家馬”雜交,并擴大他們所擁有的馬族族群。而在三四千年前,這些人除了吃馬肉,喝馬奶外,還成為最早使用馬的人,或使之耕種出力,或將其駕馭騎乘,乃至用于戰(zhàn)爭。
從地理角度看,那些物阜民豐的地方,將馬更多地用于騎乘,擁有馬者則體現(xiàn)其貴族地位和身份,以及富裕程度,彼時擁有一匹馬相當于現(xiàn)在的一輛勞斯萊斯,例如在古巴比倫和當時的山東、河南等地的考古發(fā)現(xiàn)就證明了這一點。馬王堆漢墓出土的挑選好馬的經(jīng)典名著《相馬經(jīng)》,傳說這是伯樂遴選千里馬的指南手冊。
秦漢以來,馬就沒有再退出過人類歷史的舞臺。唐朝在牧馬和養(yǎng)馬方面達到了極致,在上層制度設計上已相當完善,除了建立專門機構管理全國的馬匹,形成馬政機構(太仆寺、尚乘局、駕部、太子仆寺),還建立了馬的戶籍管理制度,并在養(yǎng)馬育馬技術、馬醫(yī)學、相馬術方面得到極大發(fā)展,甚至在制作與馬有關的馬蹄鐵、馬鞍等配套設備方面的技術也得到提升,并形成產(chǎn)業(yè)鏈。與馬有關的經(jīng)濟發(fā)展,還影響了文化的形成和上升——唐三彩、駿馬石刻、曹霸繪馬、馬球運動和比賽,以及讓馬來跳舞,即舞馬盛會,乃是唐玄宗歌舞升平、國家強盛的寫照,當時全國馬匹保有量至少70萬匹,相當于家家擁有一輛汽車。
二
但是,人對動物也是很有感情。比如唐太宗李世民昭陵六駿,六駿是李世民在唐朝建立前先后騎過的戰(zhàn)馬,分別名為“拳毛騧(guā)”、“什(shí)伐赤”、“白蹄烏”、“特勒驃(biāo)”、“青騅(zhuī)”、“颯(sà)露紫”。為紀念這六匹戰(zhàn)馬,李世民讓閻立德、閻立本兄弟倆用浮雕描繪六匹戰(zhàn)馬列置于陵前。隨他南征北戰(zhàn)的六匹馬,畫像刻石,陪伴在李世民左右,也算是對它們的一種紀念吧!
我又想起,李世民和武則天之間關于獅子驄的那點事兒:
太宗有馬名師子驄,肥逸無能調(diào)馭者。朕為宮女侍側,言于太宗曰:妾能制之,然須三物,一鐵鞭,二鐵檛,三匕首。鐵鞭擊之不服,則以檛檛其首,又不服,則以匕首斷其喉。
這話是武則天自己說的,記在司馬光的《資治通鑒》,應該靠譜。但這未必是一件給武則天加分的事。因為唐太宗顯然是一個愛馬的人,武則天卻要如此虐待一匹馬。而且唐太宗喜歡的是長孫皇后這種“孝事高祖,恭順妃嬪,盡力彌縫,以存內(nèi)助”,“性尤儉約,凡所服御,取給而已”的人,武則天顯然不是這樣的人。由此看來,武則天并不受寵。而且武則天在唐太宗時期,沒有留下具體記載,正史只有一句話:
初,則天年十四時,太宗聞其美容止,召入宮,立為才人。及太宗崩,遂為尼,居感業(yè)寺。
這一句話概括了十二年。可見唐太宗和武則天實在沒有多少互動。唯一一次互動,還是后來武則天自己說的。
三
查閱斗牛的歷史,有些評論家會追溯得很遠,在美索不達米亞和地中海地區(qū)生活的古代諸民族中普遍都能找到所謂公牛崇拜的痕跡。但如果把現(xiàn)代西班牙斗牛溯源于此,就像把現(xiàn)代足球和中國蹴鞠聯(lián)系起來一樣,會令人略有牽強之感。實際上,現(xiàn)代斗牛運動是從中古時代西歐兩種最流行的貴族運動——狩獵和騎士比武結合演化而來。
第一次有史可查的斗牛活動,發(fā)生在1128年的洛格羅尼奧(Logro?o),為了慶祝卡斯蒂利亞-萊昂國王阿方索七世與巴塞羅那的貝倫加利亞的婚禮。
實際上,斗牛并非西班牙的專利,文化、語言同屬一系的葡萄牙、法國南部奧克西坦尼地區(qū)都是斗牛運動的擁躉。但在征服戰(zhàn)爭之后,斗牛運動已經(jīng)成為西班牙貴族以大無畏的勇敢和宗教狂熱戰(zhàn)勝異教徒的象征性儀式。為了表現(xiàn)尚武精神,國王有時甚至親自下場,挺槍縱馬與公牛搏斗。
十八世紀,法國的波旁王室入主西班牙,他們帶來了近代追求優(yōu)雅舉止和藝術品位的貴族風尚,斗牛運動和高貴身份不相符。因此,斗牛逐漸退出了貴族娛樂圈,但西班牙民間對這項運動仍然非常著迷,熱情不減,結果斗牛從一項貴族運動轉而進入民間。
一直以來,斗牛都是一項騎在馬上的運動,騎手也就是斗牛士,以高超的技藝控制馬匹,引逗公牛,然后用長矛將公牛刺殺。表演過程中,雖然有一些徒步的助手用白布在一旁分散公牛的注意,但主要的表演和最重要的刺殺環(huán)節(jié),都是由馬上的斗牛士完成。
直到1726年,在隆達(Ronda)的一次斗牛表演中,弗朗西斯科·羅梅羅(Francisco Romero, 1700–1763),一位徒步的斗牛士助手請求騎手和觀眾們允許他徒步刺殺公牛。抱著試試看的想法,大家同意了。結果羅梅羅輕巧地避開了公牛可怕的頂撞,用佩劍將牛刺殺。這一壯舉讓觀眾為之瘋狂,也改變了斗牛運動的歷史。
整個斗牛過程包括引逗、長矛穿刺、上花鏢及正式斗殺四個部分。
其中的長矛穿刺,由騎馬帶甲的長矛手出場,他們用長矛頭刺扎牛背頸部,刺破血管,進行放血。
長矛手完成任務后,由花鏢手徒步上場,手執(zhí)一對木桿制、飾以花色羽毛或紙、前端帶有金屬利鉤的花鏢,孤身一人站立場中,并引逗公牛向自己發(fā)起沖擊。待公牛沖上來,便迅捷將花鏢刺入背頸部,如果刺中,利鉤會扎在牛頸背上,也起放血作用。由于作出瞄準、前沖、刺入的時間很短,且需判斷牛的沖勢,因此需要其動作干凈利落。
最后手持利劍和紅布的主斗牛士上場,開始表演一些顯示功力的引逗及閃躲動作,在最后階段,也即最后刺殺階段,也是斗牛的高潮。斗牛士以一把帶彎頭利劍瞄準牛的頸部,爾后既引逗牛向其沖來,自己也迎牛而上,沖上前把劍刺向牛的心臟。
如果牛被刺后,已失斗性,但由于劍刺得不夠深或牛足夠強壯,會暫時還不倒地而死,這時斗牛士或其助手會以十字劍或短劍匕首刺中牛的中樞神經(jīng)部位,這時牛會立即倒地而死。這時裝束著花飾的騾子車即會出場將牛拖走,斗牛士會接受觀眾的歡呼致意,也可將帽子拋向觀眾,也接受觀眾的歡呼、掌聲和投來的鮮花,斗牛士按刺殺水平的由低至高分別享有保留牛耳,保留牛尾,被從正門抬出的榮譽。
根據(jù)有關資料,我把斗牛的歷史流變和斗牛過程說完了。只想問一句,有人考慮過牛的感受嗎?
四
如果說熟練的斗牛士尚有比較大的勝算,死去的只是一頭牛,那么更血腥的是角斗士。
角斗士游戲原本是伊特魯里亞人(Etruscans)的習俗,羅馬人將其發(fā)揚光大,在節(jié)日慶典劇院舉行。有時候也在盛宴上表演,一些人經(jīng)常邀請朋友歡宴游樂,順便帶上兩三對角斗士,吃飽喝足之后,便吩咐角斗士登場表演。等到一方當場斃命,他們就擊掌相慶[if !supportFootnotes][1][endif]。
入場對決的角斗士,絕大多數(shù)都是羅馬帝國在征戰(zhàn)中俘獲的奴隸。這些被俘的奴隸,從關進斗獸場的那一刻開始,命運就被框定在“死”字上了。等待他們的,或者是成為那些用于人獸搏斗的猛獸口中的食物,或者是在角斗士對決中被對手殺死。
為了培養(yǎng)那些用于人獸搏斗的獅子、老虎的兇殘獸性,羅馬帝國的統(tǒng)治者們每天都要從地下室中押出幾個戰(zhàn)俘奴隸來,活生生地投給這些猛獸做食物,讓它們撕咬吞噬。斗獸場內(nèi)的地下室一共有九十間牢房,每間牢房都是關押得滿滿的戰(zhàn)俘奴隸。
斗獸場其實就是一個極為殘酷的刑場。角斗士對決中的獲勝者、人獸搏斗中偶有殺死了獅虎的斗士,便被當作英雄,由眾人抬至離斗獸場百米左右凱旋門旁的洗血池里,洗去血污,然后騎上大馬,穿過凱旋門,享受萬眾歡呼的殊榮。偶有獲勝者當場就可以獲得皇帝的赦免,戰(zhàn)俘和奴隸的身份立刻得到改變。
從這方面來看,取勝的斗牛士和角斗士差不多。
羅馬在共和國時期之初,只有宗教性的節(jié)日,并沒有大型的競技慶典活動,更沒有這些充滿血腥味的表演。舉行宗教節(jié)日的儀式時,用于祭神的也只是牲畜而不是人。到了羅馬帝國時期,在擴張征戰(zhàn)的過程中,帝國的統(tǒng)治者們?yōu)榱苏故咀陨韽姶螅矅樒渌麌遥汩_始經(jīng)常地公開獵殺從被占領國捕獲的大型猛獸。后來,漸漸地,這種公開獵殺大型猛獸的行為,便演變成人獸搏斗的血腥表演。史載,第一次人獸搏斗表演發(fā)生在公元前186年。至公元前一世紀左右,羅馬帝國的統(tǒng)治者們將其規(guī)定為節(jié)日競技慶典活動中的固定項目。
競技慶典逐漸被制度化。在屋大維時代,全年的假日有一百五十九天,其中六十五天為競技慶典表演日。到了奧勒留時代,全年假日達到了二百三十天,競技慶典表演竟然有一百三十五天。一時,觀賞血腥競技慶典表演,成了羅馬人主要的生活方式,上至皇帝、元老院議員,下至身無分文的城市貧民,所有階層的人都熱衷于觀看人獸搏斗、集體處決和角斗士對決,真是萬人空巷,全國癡迷。對此,羅馬帝國的皇帝們十分高興。因為舉辦血腥的競技慶典表演活動,不僅可以滿足一代又一代羅馬帝國皇帝開展軍國主義教育的需要,培養(yǎng)出更多勇敢地面對死亡、效忠帝國的將士,還可以把觀賞血腥搏斗作為下層民眾渲泄暴力的渠道,轉移他們對帝國的不滿,以減少對羅馬帝國統(tǒng)治者的威脅。
公元前72年,在色雷斯角斗士斯巴達克斯領導下,羅馬共和國爆發(fā)的一次最大的奴隸起義。這次起義是古羅馬最大的一次起義,也是古代社會大規(guī)模奴隸反抗事件,在世界歷史上具有重要意義。這就是“斯巴達克斯起義”。
但是他們失敗了。角斗士、斗獸士的表演遠未結束。
公元80年,羅馬帝國皇帝提圖斯慶祝弗拉維圓形劇場落成,在長達一百天的人獸搏斗表演中,有九千頭野獸、三千名戰(zhàn)俘和犯人在血腥大廝殺中同歸于盡。公元107年,為了慶祝達西亞之戰(zhàn)勝利,羅馬帝國的皇帝圖拉真舉行了二十三天的慶典活動,有一萬一千頭野獸和更多的戰(zhàn)俘、犯人在人獸搏斗中喪生,一萬多名斗士進行了角斗士生死對決。不難想象,那種人獸廝咬殺戮、人與人互相殘殺、血流成河的場面,多么觸目驚心,多么令人毛骨悚然。
今天,古羅馬斗獸場的斷壁殘垣已經(jīng)成為世界遺產(chǎn)的一部分,血腥的表演成為過去。
五
小時候家里養(yǎng)雞,喂雞的事情都是爸媽去完成,我有時候只是打打下手。因為家里院子不大,出于衛(wèi)生的考慮,只是關在雞籠子里面。但是我想那些雞肯定是不舒服。當然,現(xiàn)在即使是大規(guī)模的養(yǎng)豬場,可能衛(wèi)生搞的要好一些,有空調(diào)、有引用水,飼料也給得很及時,但是很多時候,人類的出發(fā)點是為了讓它們更好更快地長肉出欄,能宰殺賣錢。而不會真正的為動物考慮是不是餓,是不是暖和,是不是渴了。所以,人類一直是目的不純的。
再比如牛,有役用的,干活的。有肉用的,吃肉的。有奶用的,擠牛奶的。我記得見過一張圖,好像是在維基百科,英國把這個牛身上各部分的肉,都做了很明確的分類。就像常見人體解剖圖一樣。但是,這個圖,其實是,告訴人們牛身體的哪一部分可以用什么樣的方法來食用罷了。并不是為了專門研究牛。但是如果將來有一天,有一個新物種,把人體解剖圖掛出來,但并不是為了教學,而是為了告訴你,人體的哪個地方可以燉著吃,哪個地方可以煮著吃,哪個地方可以蘸鹽吃,哪個地方可以撒孜然吃。你還會覺得這很正常嗎?一定覺得他們太殘忍了,但是也許在動物眼里。我們才是殘忍。
人類的字典里面是這樣介紹牛的,我姑且舉幾例:
哺乳動物,常見的有黃牛、水牛等家畜。力量大,能耕田、拉車。肉和奶可吃。角、皮、骨可做器物。野牛、野牦牛等為國家保護動物。(《新華字典》第10版,商務印書館2004年版,第357頁)
哺乳動物,反芻類,身體大,腳趾有蹄,頭上長有一對角,尾巴尖端有長毛。力氣大,供役使、乳用或乳肉兩用,皮、毛、骨等都有用處,我國常見的有黃牛、水牛、牦牛等。(《現(xiàn)代漢語詞典》第5版,商務印書館2005年版,第1002頁)
黃牛、瘤牛、水牛、牦牛及其種間雜種的統(tǒng)稱。哺乳綱,牛科。有牛(Bos)和水牛(Bubalus)兩屬。體強大。一般有角。四趾,第三、四趾特別發(fā)達,趾端為蹄。上顎無門齒,胃分四室,草食反芻。體重字數(shù)百千克至千余千克不等。有乳用、肉用、役用和兼用等種類。(《辭海》第六版,上海辭書出版社2009年版,第1672頁)
中國有“庖丁解牛”和“游刃有余”的成語,庖丁這樣介紹自己的解牛之術:
庖丁釋刀對曰“臣之所好者道也,進乎技矣。始臣之解牛之時,所見無非全牛者。三年之后,未嘗見全牛也。方今之時,臣以神遇而不以目視,官知止而神欲行。依乎天理,批大郤,導大窾,因其固然。技經(jīng)肯綮之未嘗,而況大軱乎。良庖歲更刀,割也。族庖月更刀,折也。今臣之刀十九年矣,所解數(shù)千牛矣,而刀刃若新發(fā)于硎。彼節(jié)者有間,而刀刃者無厚:以無厚入有間,恢恢乎其于游刃必有馀地矣,是以十九年而刀刃若新發(fā)于硎。雖然,每至于族,吾見其難為,怵然為戒,視為止,行為遲,動刀甚微,謋然已解,如土委地。提刀而立,為之四顧,為之躊躇滿志,善刀而藏之”(《莊子》內(nèi)篇·養(yǎng)生主第三)
這些文字里面其實充滿了人類的冷血。如果說,動物也有語言文字的話,它們會不會寫,人類很殘忍,經(jīng)常殺生。甚至也會唱歌:“山下的人類是老虎,遇見了千萬要躲開。”
有時候會聽人說,俺這個人很膽小,連個雞都不敢殺,我小時候是見過父親殺雞的,從雞籠里拎只雞出來,然后殺掉,拔毛,開膛破肚,清理干凈,烹調(diào),再放到盆里來吃,我小時候很小,沒有“殺生”的概念。但是現(xiàn)在覺得,其實如果你親眼目睹了殺雞的整個過程的話,吃的時候會不會有一絲地不忍?也許,我們平時不在乎這個問題,是因為我們真的沒有去想過這個問題。你要知道在端上你的餐桌之前的幾天、甚至是幾個小時之前,它們也是一個個活生生的生命。
六
我們知道動物制品如果加工不善也會傳播疾病,比如禽流感,一到禽流感流行的時候,家里就對吃雞就控制得比較嚴。比如瘋牛病有時候人類不是不想吃牛肉,只是因為有傳染疫病的風險才不去吃,而不是為了愛護動物。
但有時候也會誤傷無辜。比如果子貍,2003年“非典”爆發(fā)時,果子貍被認為是元兇遭大規(guī)模撲殺。但2013年中科院武漢病毒研究所的一支國際研究團隊,分離到一株和SARS病毒高度同源的SARS樣冠狀病毒,進一步證實了中華菊頭蝠是SARS病毒的源頭。國際著名學術期刊《自然》2013年10月31日在線發(fā)表了這一成果。
當然有一些,其實還不太適合人類去吃,但是我們還是去吃了,比如河豚。
大多數(shù)種類的河豚都是有毒的,而且有些品種的毒性在整個脊椎動物界都是數(shù)一數(shù)二的。但是我們吃河豚的歷史卻已經(jīng)有數(shù)千年了。比如:
敦水出焉,東流注于雁門之水,其中多??之魚,食之殺人。(《山海經(jīng)》卷三)
后世一般認為,“?”就是河豚。
歐陽修在《六一詩話》中說:
河豚常出于春暮,群游水上,食絮而肥。南人多與荻芽為羹,云最美。
蘇東坡說:
江淮間人好食河豚,每與人爭河豚本不殺人,嘗戲之,性命自子有,美則食之,何與我事。
下面這個故事告訴我們,人生最大的悲哀不是沒吃過河豚,而是以送吃河豚殺人四次都沒成功,反而其人更加強壯:
鯸鮧魚,文斑如虎。俗云,煮之不熟,食者必死,相傳以為常矣。饒州有吳生者,家甚豐足,妻家亦富。夫婦和睦,曾無隙間。一旦,吳生醉歸,投身床上,妻為整衣解履,扶舁其足。醉者運動,誤中妻之心胸,其妻蹶然而死,醉者不知也。遽為妻族所凌執(zhí),云毆擊致斃。獄訟經(jīng)年,州郡不能理,以事上聞。吳生親族,懼敕命到而必有明刑,為舉族之辱,因餉獄生鯸鮧。如此數(shù)四,竟不能害,益加充悅,俄而會赦獲免。還家之后,胤嗣繁盛,年洎八十,竟以壽終。且烹之不熟,尚能殺人,生陷數(shù)四,不能為害,此其命與。(《太平廣記》卷四六四)
而在沈括《夢溪補筆談》卷三里的記載,更是印證了“知識改變命運”這一真理:
吳人嗜河豚魚,有遇毒者,往往殺人,可為深戒。據(jù)《本草》“河豚,味甘溫,無毒,補虛,去濕氣,理腰腳”因《本草》有此說,人遂信以為無毒,食之不疑,此甚誤也。《本草》所載河豚,乃今之為魚,亦謂之鮠魚,非人所嗜者,江、浙間謂之回魚者是也。吳人所食河豚,有毒,本名侯夷魚。《本草注》引日華子云“河豚,有毒,以蘆根及橄欖等解之。肝有大毒。又為為魚、吹肚魚”此乃是侯夷魚,或曰胡夷魚,非《本草》所載河豚也,引以為注,大誤矣。
那么古人吃河豚,如果中毒怎么辦?
張仲景《金匱要略方論》卷下說的很簡單:
食鯸鮧魚中毒方。蘆根煮汁,服之即解。
北宋的張耒在《張?zhí)访鞯离s志》里說得最具體:
河豚魚,水族之奇味也,而世傳以為有毒,能殺人,中毒則覺脹,亟取不潔食,乃可解,不爾必死。余時守丹陽及宣城,見土人戶食之,其烹煮亦無法,但用蔞蒿、荻筍、菘菜三物,云最相宜,用菘以滲其膏耳,而未嘗見死者。或云土人習之,故不傷,是大不然。蘇子瞻,是蜀人守揚州。晁無咎,濟州人作倅。河豚出時,每日食之,二人了無所覺,但愛其珍美而已。南人言:魚無頰、無鱗與目能開闔及作聲者有毒,而河豚備此五者,故人畏之。而此魚自有二種色,淡黑有文點謂之班子,云能毒人,而土人亦不甚以捕也。蘇子瞻在資善堂與數(shù)人談河豚之美,諸人極口譬喻稱贊,子瞻但云“據(jù)其味真是消得一死”,人服以為精要。余在真州,會上食假河豚,是用江鮰作之,味極珍。有一官妓謂余曰“河豚肉味頗類鮰而過之,又鮰無脂聿也”〔聿,論咄反,河豚腹中白腴也。土人謂之西施乳,珍美之極〕晁無咎謂“味似鰻鱺而肉差緊,多食不令人膩”此魚出時必成群,一網(wǎng)取數(shù)十。初出時,雖其鄉(xiāng)亦甚貴,在仲春間,吳人此時會客,無此魚則非盛會。其美尤宜再溫,吳人多晨烹之,羹成,候客至,率再溫以進。或云:其子不可食,其子如一太栗,而浸之經(jīng)宿,大如彈丸也。或云:中其毒者亦不必食不潔,水調(diào)炒槐花末及龍腦水皆可解。余見人有說中此毒急服至寶丹亦解,橄欖最解魚毒,其羹中多用之,而吳人悉不論此,直云用不潔解河豚,是戲語耳,惡烏頭附子之屬。
其實這個“中毒者多飲穢物可以解之”辦法就是催吐,類似于洗胃,對緩解中毒癥狀是有一定作用的。
如果說要找段文字總結中國封建時代人們對河豚的認知,美食學者邱龐同先生推薦了兩首詩:北宋梅堯臣的《范饒州坐中客語食河豚魚》和清代朱彝尊的《河豚歌》。
關于人類為了追求口舌享受而折磨動物的事情,前幾年我在尼泊爾時在《美食別傳》一文中談過了,此處不論。
七
我在回復網(wǎng)友評論的時候,也表達了一種這樣的觀點,其實人也是一種動物,通過自己的方式來取食,哪怕是吃掉其他動物,也是一個很正常的生理反應,大家都是為了生存,無可厚非。但是如果,我們?nèi)祟悶榱藵M足自己的私欲,為了滿足自己的某些需求,不太必要的需求,而導致其他動物無法生存。這就有些過分了。我們常說,我們只有一個地球。這個話,其實應該再加一句。我們和動物,有一個共同的地球,如果說,能給地球辦一張不動產(chǎn)權證的話,人類,只是,這個產(chǎn)權所有人的眾多物種其中之一。我們?nèi)祟愐膊皇恰暗厍颉边@家公司的董事長。我們也說了不算。但是我們現(xiàn)在還沒有能力征求其他動物意見。所以我們?nèi)祟愡€是“霸道總裁”,暫時還能說了算,但是有權真的不能任性,還是要多考慮動物“兄弟”們的生存和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