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網上看到這樣一則新聞,河北一村莊規定“彩禮超過兩萬按販賣婦女論處”。此規定是為了起一個震懾作用,防止盲目攀比,抬高彩禮的。
之前就有這樣的例子,河南省臺前縣政府就出臺文件,彩禮不得高于六萬。提倡“不要房、不要車,自己家業自己創”的自強創業觀。彩禮總數控制在6萬元以內。
想起我去年結婚的時候,我和老公結婚時定親以及彩禮都是我們兩個商量著來的,結婚是自己的終身大事,自己也要做主的。
想當初,我和老公談對象時,家里人不同意,老媽嫌棄老公沒有正式工作(這里的所謂的正式工作指的是機關單位),沒有在城里買房,但是最終我還是說服了父母,人人都想找一個工作又體面,家里經濟條件又好的人結婚,但是感情無法挑肥揀瘦,權衡利弊,必須自己中意才可以呀。你找那種樣樣都優秀的,可是兩個人不一定合適,合適的才是最好的。
跟老公見第一面時聊天就覺得很舒服,兩個初次相見的人沒有感覺別扭,我們兩個當時也不聊對方的家庭背景,他說他在北京工作的經歷,我說我在學校里工作的的瑣事,在相處了一段時間后,聊天才聊到各自的家庭情況。假如相親時跟一個男生在一起吃很舒服,那就相處看看吧。
我們兩個談了不到一年,就開始談婚論嫁了,我們村里的彩禮也是要的特別高,縣城這邊比村里低很多,所以達不到我父母的要求,老媽說,村里誰誰家的女兒結婚的時候,不僅城里要求買房,還要買車,就這樣還要了好幾萬的彩禮呢, 老媽明顯存在攀比的心理。也是為了我結婚后能生活的好。
我說,媽那你想過沒有,那些村里結婚買房又買車的,有多少人因此而欠下外債,最后小夫妻二人不還是要承擔還債的責任,你要再多的錢,嫁的老公不上進,一直啃老的話,生活永遠也不會好過。嫁人是嫁工作,還是嫁給錢呀,有多少在正式單位上班的,都是一些紈绔子弟的。沖著好工作而選老公嗎?還是只找家庭背景好的?結婚只能嫁給那個愿意對你好的。老媽光嘴上說說,其實只要我相中了,她也不會執意反對的。
我們結婚的時候買了輛車,為了以后回家和有孩子后能方便些,我沒有要彩禮,老公這邊把家具什么的都買全了,家里人最后都同意了。雖然我結婚的時候跟那些有房有車的人沒法比,但是我生活的很幸福,老公一直都很努力,我們結婚一年,現在有了自己可愛的寶寶,目前還沒有獨自買房的能力,生活的幸福與否,不是一套房子就能衡量的。
鄰居家叔叔說,現在結婚得有三“子”,那就是房子、車子和票子。村里的風俗就是這樣,所以父母那一輩的人,辛辛苦苦努力工作,就是為了兒子能娶上媳婦,把媳婦娶回家就完事了嗎?并沒有,因為他們要還債。自從有了孩子以后他們一生都在為孩子而活,為孩子而工作。
我們村里的兩個堂叔就是這樣的例子,家里都是只有兩個兒子,兩個兒子結婚,修房蓋屋,堂叔他們卻也因此變的一窮二白,還欠下了債,蓋的房子還得把地理位置好的留給孩子,而他們臨老了,卻沒了住的地方,堂叔他們自己蓋了三間小房,挪到偏僻的村角落去了。我媽說,在村里結婚的那男方就是”伸著脖子讓人家砍”,女方要什么給什么,還有好多娶不上媳婦的呢。
我媽給我講江嬸為了兒子結婚,要借我爸的身份證去銀行抵押貸款,因為我爸是老師,可以貸的錢還多點,江嬸是個農民,沒有工作證明,無法在銀行貸款,人家女方要在城里買房才可以,村里蓋的房不住,還要買輛十幾萬的車,后來我媽說這身份證不能借,因為這就是個無底洞,買房后江嬸還得替他們還房貸,萬一他們還不上,那就是從我爸的工資里扣了。
村里這樣的情況特別多,所以我結婚時,沒有要彩禮,沒有要求在縣城再買房,老媽心里覺得心里不平衡,也害怕我結婚后會受氣,事實上,老媽的擔心多余了。
彩禮這件事,一地方一風俗,并不是一分錢不要的就是多么高尚,要的多的就是多么拜金,最怕的就是盲目的攀比,男方家里有錢的,人家愿意給十幾萬,那是人家有錢,假如有錢的,結婚卻一分錢也不想出,那這樣的人也嫁不得。
兩個人結婚,一定是因為愛情 ,不要摻雜太多其他的東西,結婚彩禮到底要多少錢,你看男方的經濟條件,這也能從中看出,這個人值不值得你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