梭倫(Solon,公元前638年~公元前559年)出身雅典貴族階層,在他所處的那個時代:公元前7世紀晚期至公元前6世紀早期,雅典的內部矛盾空前高漲。在梭倫之前,德拉古(Draco)曾于公元前621年立法,不合理的《負債法》被修改,規定只有能夠自備武裝的人才可以享有公民權,將城市官員的選舉方式改為公民抽簽選擇。不過,由于德拉古的立法過于嚴厲(幾乎所有的罪行都會被處以死刑),而頗受爭議。
梭倫早年因家道沒落而出外經商,因此得以游歷四方,廣泛接觸到各個地區的風土人情和社會風貌。公元前594年,梭倫當選雅典的執政官,開始進行改革。其時,雅典的執政官由九人組成,分別是一位名年執政官(即以自己的名義命名年份)、一位軍事執政官、一位王者執政官(即繼承古代巴西琉斯們的宗教職能)和六位管理司法事務的執政官。除執政官之外最高的權利機構是戰神山議事會,由卸任得執政官組成,具有極大的政治權利。梭倫改革了雅典的政治制度,在戰神山議事會以外增加了四百人大會,由當時雅典的四個血親部落各選100人組成。
按照財產的多寡,而非出身的高低,梭倫將全體雅典公民劃分為四個等級,同時規定他們的政治權利和軍事義務。年收入達到500麥斗的為第一等級,這一等級的公民可以擔任一切官職,并在戰時需要自備武器、盔甲和馬匹;年收入達到300麥斗的為第二等級,這一等級,可以擔任除司庫以外的其他高級官職,并在戰時與第一等級一樣自備武器、盔甲和馬匹;年收入達到200麥斗為第三等級,只能擔任低級官職,并在戰時自備武器和盔甲;年收入200麥斗以下為第四等級,無權擔任任何公職,只有選舉權,而無被選舉權,在戰時無需自備武器和盔甲。在軍隊中,第一等級和第二等級作為騎兵,第三等級作為重裝步兵,至于第四等級則作為輕裝步兵或戰船槳手服役。
梭倫再次改革了《債務法》,在此之前,雅典的平民一旦無法償還債主的借款,便會淪為債務奴隸,即“六一漢”,他們要將收成的六分之五繳給債主,自己保留剩下的六分之一。如果收成不夠繳納利息,債主便有權在一年后把欠債的公民及其妻、子變賣為奴。梭倫立法立法禁止了債務奴隸,廣大平民擺脫了淪為奴隸的厄運,而那些因欠債而被賣到異邦的公民,此時也由國家出資贖回。盡管可能仍然需要向債主交納收成,但梭倫此舉仍然得到了廣大底層平民的擁護。梭倫修改了德拉古建立的法律,保留了其大部分內容,僅僅廢除和改變了其中較為嚴厲的條款。建立了更加公平的司法制度,設立由全體公民參加的陪審法庭,削弱了貴族以往對于司法的壟斷。
隨著人口的不斷增加,阿提卡的農業收成已經難以提供如此眾多的食物。因此,梭倫立法一方面立法禁止谷物出口,一方面開始從海外進口糧食,主要是黑海沿岸的希臘殖民地。作為補償,梭倫大力發展葡萄和橄欖等經濟作物的種植,以及制陶業的發展。通過出口葡萄酒、橄欖油和陶器,來換取收入。
在完成立法后,梭倫再次離開了雅典,周游世界。據說他曾拜訪過對呂底亞國王克洛伊索斯,雙方曾對幸福這一話題進行過深入的討論。普魯塔克在他的書中記錄了這個故事,并宣稱梭倫的勸誡后來救了敗于波斯人的克洛伊索斯。不過這個故事的真實性存疑。我們唯一知道的是,梭倫死于公元前559年,而克洛伊索斯于此前一年登上王位,并于公元前546年敗于波斯人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