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更新了簡書,按提示把積分換了鉆。適應了老版本,新版本還有點不適應。一通亂按,恍惚間按了“日更挑戰”,想收回,為時已晚。
看日更規則:每天不能少于100字。想想也不難。但如果僅僅為了完成任務而去寫,對自己有點免為其難。
我家先生是自己的第一位讀者,是老師(他自封的),哈哈,其實說秘書更合適。
寫文章,我一慣東一錘子,西一杠子,隨心所欲,想哪兒寫哪兒,寫完扔給他。改錯字、 精簡、編排都是他。他戲說我是大咖,只管瞎寫,他是史上最有耐心的編輯。
大多時候,改完文章,他會說:寫得還湊合。也偶爾會撂挑子,擺架子,這時候,我就會自己認真修改、校對。
這樣以后,他哪天想罷工,就推說實在看不下去,惡心我越寫越退步。為了達到讓他完成任務的目的,我從不求他,而是拿出殺手锏:別忘了,誰是編劇,誰只能是校對,校對有幫助編排的責任,無權對內容品頭論足。
回頭看,自己在簡書里的文章,都有先生的功勞,他自翊:不會寫,會改!看他那得意樣,就想笑。
雖然從沒口頭表揚過他,但心里還是感謝他的。不是嗎?自己的愛好,硬拉上一個人,當了這么長時間的跟班,也不容易。
隨著年齡的增長,閱歷的增加,自己對曾經經歷的事情,和發生在別人身上的故事,慢慢有了不一樣的感受和體會。希望自己能把這些用心寫出來。
看過一篇文章,說臺灣作家林清玄,從小學三年級開始,開始堅持每天寫500字,中學寫1000字,高中寫2000字,大學寫3000字。到他30歲時,作品已囊括了當時臺灣所有的文學大獎。
寫作是一種體力活,所以我特佩服堅持日更的人。很慚愧,自己做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