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的我喜歡哭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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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買了兩瓶飲料,一瓶羅伯克的咖啡,六塊五一瓶,一瓶營養快線,四塊錢一瓶。我一個人買了兩瓶飲料,我一個人在樓下閑逛,買了兩瓶飲料。剛下樓的時候,我朝小樹林那邊走去,那邊有一個籃球場,雖然我不會籃球,但我喜歡小樹林的幽暗。小樹林里就一條三岔路,有兩頭繞過籃球場,另外一頭指向一片臨時停車區域。在三次路口中間,那里有兩排石凳,我喜歡坐在那里,享受黑暗。這是我的習慣吧,不說老毛病。離小樹林沒有多遠,就是一家超市,營業面積也就二十來平方,卻經營了幾年了。我習慣在那里買羅伯克咖啡,幾乎次次都是在那里買,其他的超市很少有羅伯克咖啡,而這里離小樹林很近,所以成了我的不二選擇。我買羅伯克咖啡并不是沖咖啡來的,咖啡廳里的咖啡喝過一次,很香,感覺物超所值。可是我不太喜歡喝咖啡,畢竟是苦的,再怎么加伴侶和砂糖都是苦的。可是我在小超市里買羅伯克咖啡已經是一種習慣了。
有所追求嘛!小超市里有雀巢咖啡,但我一直都是買羅伯克咖啡。因為有所追求!
記得我第一次買羅伯克咖啡,是兩個月以前,我偶然路過這家超市,進去看了一看,就打算買一瓶咖啡。雀巢是喝過的,想換點新口味,于是買了一瓶羅伯克。走出超市,打開蓋子,咦,有二維碼,趕忙仔細看瓶身。瓶身上詳細地介紹了羅伯克正在舉行的一個活動,掃二維碼抽獎,最少的是零點三八元,最高的有九百九十九元,想想這個數字都吉利,九百九十九,不是九百九十九朵玫瑰,卻是九百九十九元。于是我拿出手機,打開微信,點擊掃一掃,然后掃描了瓶蓋內側得二維碼。九塊九!初戰告捷,一瓶六塊五的咖啡,我中了九塊九,yeah!于是有了第二次,第三次,以后的很多很多次。后來的結果是每次都中,但沒有一次超過九塊九,有時候一塊多,有時候幾毛錢,最少的三毛八我中了兩次。
中間有段時間,我很反感這個中獎方式,憑空出現一些怪遭遭的想法,是不是第一次是誘餌,商家耍的釣魚策略,吸引消費者,不然后來的N次為什么沒有一次超過售價的?我甚至懷疑商家是不是用電腦在監測每一個微信號,第一次都中九塊九的獎?這些亂糟糟的想法在腦子里,我一直無法核實,微信號也只有一個,沒法。有時候突然想起那句話,無奸不商,覺得好有道理。
而羅伯克咖啡我一直在買,無論心情多遭,我都在買。我知道,我內心有一股勁,我想贏,我想中獎,我想賺的錢比花的錢更多。于是,我,一直,在買。
買了一瓶羅伯克咖啡以后,我到處轉了轉,小樹林很小,我把整個小區走了一圈,上坡下坡,熱鬧的地方僻靜的地方,白天擺地攤的地方還有垃圾遍地的地方,老太婆老頭兒跳廣場舞的地方也去了一趟,打乒乓球的地方也去了一趟,還有小區最最僻靜的地方,那里有一條雙向八車道的下坡,還有藤蔓豐茂的一個斜坡,我在那里繞了一圈,然后走了一截上坡路,走了一截下坡路,又回到了小超市附近。買瓶營養快線吧,那個也是掃二維碼抽獎的。不過我沒有在小超市里買,而是在地攤燒烤緊挨著的副食店買的。四塊錢!買來以后,我沒有打開蓋子,迫不及待地刮開瓶身中央的鉛灰色涂層,指甲縫里全是那灰,二維碼露了出來,拿出手機重新做了一遍一個小時以前做過的動作。一元話費優惠券,雖然沒有物超所值,但也是一種小小的勝利。不像剛才買羅伯克咖啡那樣,一個零點三八元就把我給打發了,這次好歹有一塊錢,一塊錢的話費優惠券。
記得我第一次掃營養快線的二維碼的時候,是一個月以前,開始買羅伯克咖啡以后沒多久,我第一次掃營養快線的二維碼,中了五元。還是物超所值,一瓶四塊錢的營養快線,我的京東錢包里多了五塊錢。那一次我高興壞了,是羅伯克咖啡第一次物超所值以后,過了二十多天,又一次的物超所值。可是這么久過去了,兩個多月,我買了無數瓶羅伯克咖啡,而且每天的早餐都是營養快線一瓶,卻沒有第三次物超所值。想起那句俗語都是氣,無奸不商,為什么不肯輕易讓我第三次物超所值!中間的心情自然是起起落落,有時候恨商家,有時候恨自己的手氣背,有時候覺得買東西的時間不對,有時候覺得自己應該換一種心態去買飲料,有時候覺得是不是選錯了售賣點的原因,有時候覺得是不是受了睡眠的影響,但是始終沒有迎來第三次物超所值。
我一直抱著一顆要贏的心態在買,無論我贏了還是輸了,而且我內心有一股不服輸的勁兒。小時候的我,是一個有點可笑的人,我并不擅長幽默,也不會搞笑,連笑話都不會講幾個的人,但我始終是一個有點可笑的人。小時候的我,虎頭虎腦的,個子在班里算高的,雖然不是最高的,肌肉也還是有那么一點的,雖然趕不上體育尖子生。可我就是一個有點可笑的人,我一個男孩子,有個大毛病,我喜歡哭鼻子。小學的時候,和同學玩兒游戲,丟沙包,跳橡皮筋,老鷹捉小雞,我都是最愛哭鼻子的一個。男同學里,我是最愛哭鼻子的一個,女同學里,我也是唯一一個最愛哭鼻子的男同學。我幾乎成了明星,一個年級一共兩個班,提到我,愛哭鼻子的那個,沒有幾個人不知道我的。
記得小學三年級的時候,出現了我人生中的一個重大事情,不關我的父母,只關系到我。我迷上了炸金花,而且有了賭癮。那是三年級的暑假,同一個村里的朋友,有年齡比我大的,有年齡稍遜的,拉著我一起炸金花。規則很簡單,就是比點子大小,三個AAA最大,花色不相同的235最小,人數不限,每人三張牌,斗地主里有名牌,炸金花里有相反的,我們那里叫“悶”,就是不看牌,跟人家比,自然了,看牌的如果跟不看牌的較上了勁兒,就必須在桌子中間的“底兒”里放更多的錢,輪流比大小,直到最后一刻兩家“開”,比大小。我的手氣很好,再加上別人跟我說的,炸金花就是得膽子大,于是我幾乎是天天贏錢,輸的時候少得很。那時候打一毛錢的底兒,我半天下來贏過三四十塊的。這樣越玩越起勁,越玩越起勁,不知道第幾天開始,我就有了賭癮,我想贏,而且能贏。
我印象最深刻不是我贏了多少錢,而是那個假期的作業,假期作業我都是先完成后娛樂,只要作業做完了,不管我怎么玩兒,家里人都是不管的。可是三年級暑假的作業,我是在離開學不到一個星期的時間,完成的。上學后,由于要學習功課,做家庭作業,還要和同學一起玩兒,所以沒有機會炸金花了。同學眼中的我,仿佛變了個人似的,我依然哭鼻子,只是次數少得多了,而且有更多的同學主動跟我玩兒,男同學女同學都有。直到現在,我都有那種想贏的心態,無論我輸了還是贏了,無論我輸徹底了還是贏了一點點,我都有那種想贏的心態。
哭鼻子就哭吧,畢竟那是小時候,一個讀小學的虎頭虎腦的學生,對什么都不了解,成績一般般還任性,但人總是要成長的,小孩子總是要長大的。炸金花對于賭徒來說絕對是壞事,現在聽說一晚上輸幾萬的人比比皆是,可是對于一個懵懵懂懂的小學生,不僅沒有成為壞事,反而成了一件好事,一件幸事。我想贏,輸了我還是想贏,輸徹底了我依然想贏。長大了,我還會買羅伯克咖啡掃二維碼,我還會買營養快線用指甲刮開瓶身。長大了,閱人無數,身經百戰,在知己眼中我是身懷某種絕技的人,在敵人眼中我是一個非常難纏的人,我不能夸大其詞說我沒輸過,但我從來沒有輸徹底過,無論和多么強大的對手過招,我都會至少贏那么一點點,你要我一塊肉,我掰斷你的手指頭,你打斷我骨頭,我要你脫臼,你讓我逃不了,我也讓你成不了。
商場如戰場,無論是打工的還是做老板的,無論是一個人單干的還是一個團隊向前走的,商場如戰場,全憑一顆不服輸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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