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由美國學者戴維?奧布萊恩編著,何帆等法官翻譯的這本美國著名法官講演錄,讓我們來聽聽美國法官們怎么說。
? ? ? ? 對司法的神秘感,部分源自杰羅姆?弗蘭克法官所說的“法袍崇拜”。小威廉?J.布倫南大法官說,我家鄉(xiāng)(新澤西州)偉大的首席大法官亞瑟?T.范德比爾特曾被記者問及他所撰寫的某段判詞的含義,這段判詞在外界引起很大爭議。首席大法官回答:“先生,我們負責寫判決,但不負責解釋判決。”這并非傲慢自大--而是在直言不諱地提醒記者,這個社會需要的是法官憑借自己的真才實學寫出的判決,而不是法官事后的解釋或評論,這樣才有利于促進司法獨立。
? ? ? ? ?本杰明?N.卡多佐大法官奉行法官“自律準則”,在最高法院任期內,從不泄露任何關于合議和審判過程的內容。與立法決定不同,法院判決,尤其是最高法院與上訴法院的判決,通常采取合議制,是在小劉易斯?鮑威爾大法官所謂“相互交流溝通的最后堡壘”內形成的。一系列歷史教訓表明,法官不僅應當控制自己針對訴訟程序和法律立場的發(fā)言,對政治言論更應謹慎。
? ? ? ? ?這本講演錄包含了眾多杰出大法官和法官的觀點,話題涉及司法體制、審判管理、憲法解釋和訴訟社會中的法院職能。它提供了一個獨特的觀察視角,管窺案件審議和判決形成中的兩難困境,沒有人能比這些法官更了解美國法院的運作流程、司法能動主義和司法克制主義、憲法解釋的不同方法,以及司法在美國政治中的地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