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讀余華的《活著》是高中的時候,當時的感覺忘得差不多了。總是就是感慨主人公太過與悲慘,命運太不公。
兩年過去了,又再次接觸這本書。雖然早就知道了故事的開始和結局,但是看著看著,就不忍心再看下去了,我也搞不懂為什么這次感觸會這么大,為什么自己變得這么敏感,看著看著竟然想哭,真心話,并不是矯情。還是放下了書,但是卻睡不著,一直在想,可不可以有個更好的結局。
第二天還是鼓起勇氣繼續看了下去,看看停停,直到結尾。結局還是原來的模樣,并沒有根據自己的臆想而改變。
書中的“我”,作為一名聽眾,傾聽那個叫福貴的老人講述他的一生:徐福貴的這輩子波動不平,早年的他是別人眼中的“少爺”,作為地主兒子的他養成了一身惡習,嫖娼賭博,夜不歸宿,月不回家,最終輸光了家產。一夜間角色開始了大逆轉,從高高在上的寶座一下摔在底層。正所謂福無雙至,禍不單行,福貴的老爹沒幾天便離開人世,他賢惠的妻子家珍被老丈人接回娘家,此時的她已有幾個月的身孕。
命運通常不會置人于死地,所幸福貴自己開始站起來,因為他知道自己不倒下這個家還是個家。他租了五畝田,下地當農民,累死累活,過了些日子,家珍帶著孩子回來了,本以為美滿的家庭要開始,然而命運卻總不盡人意。
福貴的母親老了,一場疾病突如其來,福貴帶著妻子從娘家帶來的唯一的銀兩去請郎中,沒想到卻被國民黨捉去當壯丁。在炮火連天中結識了一些朋友,與死亡擦肩而過。三年之癢,當他再次回到家時,母親早就死了,女兒鳳霞因為一場感冒成了聾啞人,兒子有慶不敢認自己。
再次以為生活會好起來,可是命運玩笑不斷,有慶為了救縣長夫人,被抽血而死。后來的后來鳳霞嫁了一個老實人二喜,卻在分娩后大出血而亡,家珍受不了這份傷痛相繼離他而去,二喜因為工作事故也離開人世,剩下一個苦根與他相依為命。也許命運覺得了沒有人能陪他走下去,苦根因為吃豆子活活撐死,最終的最終,只剩下福貴一個人和一頭叫福貴的老牛。
《活著》一書從始至終由死亡貫穿,福貴身邊的親人,一個個離他而去,一個個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人兒被命運無情捉弄。雖然悲哀凄涼是主調,但是溫情依舊存在著。福貴雖然命運多舛,但是他有一個賢惠無比的妻子,乖巧的女兒,懂事的兒子,老實憨厚的女婿。
家珍陪福貴過了這輩子中的大部分,福貴富貴時,她沒有嫌棄他的惡性,并懇求他回家而被打;福貴落魄時,她陪他共渡難關;晚年的她雖然身患軟骨病,卻死撐著沒有過早離他而去。我還清楚記得家珍死時說的話:“這輩子也快過完了,你對我這么好,我也心滿意足,我為你生了一對兒女,也算是報道你了,下輩子我們還要在一起過。鳳霞、有慶都死在我前頭,我心也定了,用不著再為他們操心,怎么說我也是做娘的女人,兩個孩子活著時都孝順我,做人能做成這樣我該知足了”。一個如此賢惠、容易滿足的女人,福貴這輩子也值了。
鳳霞本來能有個很好的未來,老天卻無情的剝奪了這一切,作為聾啞人,寂寞痛苦不用過多的描述。但是她是那么的懂事乖巧,那么想讓人疼、讓人愛。福貴輝煌時,她過著好日子;福貴潦倒時,她幫爸爸分擔。福貴為了讓有慶能上學,曾想過把鳳霞送人,后來鳳霞自己跑回家。福貴再次把她送到城里人家,快到門口,他還是忍不住了“就是全家都餓死,也不送鳳霞回去”。可憐的鳳霞,嫁了一個好人,將要享受一家三口的天倫之樂時,她被死神帶走。
有慶也是個可憐的孩子,他從小就沒過過好日子。為了不把姐姐送走,他違抗爸爸的命令;他一遍上學,一遍割草喂羊,來回跑五十多里路;他為了保護鞋子,在雪地里奔跑,鞋子拿在手里;他天真的和自己養的羊有很深的感情。但是就是這樣一個好孩子,這么年輕就沒了。還記得福貴埋有慶的那一段:要埋有慶了,我又舍不得。我坐在爹娘的墳前,把兒子抱著不肯松手,我讓他的臉貼在我脖子上,有慶的臉像是凍壞了,冷冰冰地壓在我脖子上。夜里的風把頭頂的樹葉吹得嘩啦嘩啦響,有慶的身體也被露水打濕了。我一遍遍想著他中午上學時跑去的情形,書包在他背后一甩一甩的。想到有慶再不會說話,再不會拿著鞋子跑去,我心里是一陣陣酸疼,疼得我都哭不出來。我那么坐著,眼看著天要亮了,不埋不行了,我就脫下衣服,把袖管撕下來蒙住他的眼睛,用衣服把他包上,放到了坑里。我對爹娘的墳說:
“有慶要來了,你們待他好一點,他活著時我對他不好,你們就替我多疼疼他。”
有慶躺在坑里,越看越小,不像是活了十三年,倒像是家珍才把他生出來。我用手把土蓋上去,把小石子都揀出來,我怕石子硌得他身體疼。可憐的孩子。
多么好的故事,為什么叫《活著》?死亡看的多了,才知道活著的珍貴啊,活著是一種狀態,更是一種信念。
作為一個詞語,“活著”在我們中國的語言里充滿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來自于喊叫,也不是來自于進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賦予我們的責任,去忍受現實給予我們的幸福和苦難、無聊和平庸。
人是為活著本身而活著,而不是為了活著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著。 (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