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識
夏末初秋,蟬蛻不啾,煙云枕著藍天,陽光透著樹葉縫隙落下斑駁疏影。
林曼拉開房間厚重的窗簾,蜷坐在飄窗,靜靜享受這久違了的明澈景致。
朦朧間,目光定格在不遠處的一抹慵懶背影:
簡單的灰色外套,寬松款休閑褲,坐在石凳上閑適的逗著和天氣般懶洋洋的拉布拉多。一舉一動,愜意自然。
“林曼啊林曼,你看,世界雖殘酷,但總有人能活的更酷。”林曼輕嘆一口氣,繼續喃喃自語,“過去的,總該讓它過去了,人總歸,還是要生活啊。”
揉了揉浮腫的眼睛,換上許久未穿的運動鞋,林曼隨便套了件衛衣,準備下樓去活動活動她那不知道是否早已銹掉的老骨頭。
路過那抹背影時,林曼忍不住放慢腳步偷瞄了一眼。陽光下男孩的臉實在模糊,但林曼心跳的節奏還是漏掉一個休止符的拍子。
本以為心早已麻木,曾經那些熱情早已黯然,但就這樣簡單,就這么簡單,在看到陽光下男孩綻放的笑顏時,林曼似乎重又感受到那方天地小小的存在。
擔心被發現,林曼趕緊別過頭,嘴角忍不住上揚,卻恰好錯過背后微乎可微的嘆息。
再遇
或許世上真的有緣分這樣的圓圈。沒有終點,也沒有起點,沿著圈繞的人總能再度相遇。
一周后,剛結束晨跑的林曼拿著水在便利店的收銀臺前,支付寶始終停留在那個繞著的灰色圈圈頁面,微微窘迫下,林曼嘆了口氣打算放棄。
“一起付吧。”身后一個男孩的聲音傳來。
只是那溫暖的聲線,便讓林曼不知所措起來。扭頭看到那件熟悉的灰色外套時,林曼的臉立馬紅的跟火龍果一樣,連收銀員都用探究的目光偷偷打量著。明明握著剛從冰箱中取出來的礦泉水,掌心里卻似乎增了些微熱度。
男孩看著發愣的林曼,笑著付了款后打算離開。也不知道哪根筋沒搭對,平常被動靦腆的林曼,趕忙追了上去:
“嘿!我叫林曼,謝謝你了,電話號碼……不是,呃……那個支付寶賬號給我留一下吧,我回去轉給你。”
說完林曼便羞恥地低下頭,恨不得眼前有個任意門立馬穿越到隨便哪里。活了二十多年,沒想到自己面對陌生的男孩還會有如此語無倫次的時候。
就在不久前,林曼還冷嘲自己已在這個千瘡百孔的世界里百煉成鋼。但沒想到,此刻的她這般容易便化成一縷柔紗,還是藕粉色的那種。
“哈~沒事的,你也曾帶給我力量啊。”
溫厚的聲音重新拉回林曼的思緒,看著她一臉懵逼的樣子,男孩又笑了:
“在我遇到一些問題的時候,剛好看到晨跑的你,那股向上的姿態,真的,嗯,真的很好。很高興認識你,我是方禾。”
“方禾,方禾……”
這是種什么樣的感覺呢,用方禾后來的描述:那時的自己眼眸一瞬明亮起來,就像是,暗夜里閃爍的星辰。
不知是不是上天開始同情陰影下獨自躲在角落里的林曼。在之后的日子里林曼和方禾一次又一次“偶遇”,后來倆人干脆直接一起晨跑,一起散步,一起遛那只懶得像大爺一樣的拉布拉多。
有時方禾也會約獨自在家無聊的林曼去西街的燒烤攤擼串,談天談地談生活,或者就簡簡單單喝點小酒,然后看著對方哈哈大笑。連常在小區門口乘涼的大爺們都開始打趣倆人:“林曼,啥時候喝喜酒可別忘了我們這些個老頭子啊。”
或許你們有沒有遇到過這樣一個人呢,彼此就像一個模子里壓鑄出來的兩個半球,無論線條還是形態,都被時光打磨成剛好符合對方的樣子。那時的林曼便是這種感覺,就像是黑暗中無意觸摸到開關,便打開了一盞溫暖的燈。
相知
一年后,林曼和方禾順其自然的在一起了。盡管有徘徊和猶豫,盡管知道朋友或許會比戀人更長久,盡管能清晰的感受到,彼此還未能完全向對方敞開的內心......
可是人就是這般自私,沒辦法僅僅滿足于乍見之歡,總在渴望和那么一個久處不厭的人做彼此的唯一。
在一起后的第一個中秋節,方禾在海邊為林曼慶生,沒有什么心形蠟燭,也沒什么海邊晚宴,就僅僅撿起幾塊精心挑選的碎石,用帶來的工具細心打磨,然后再一顆一顆穿成手鏈。
可能這就是默契吧,和每一個心中還有童話的姑娘一樣,比起那些用錢砸出來的浪漫,這種手作更容易讓林曼心動,而所有手作中,林曼最討厭的便是戒指,最中意的就是手鏈。
林曼坐在旁邊看著方禾努力又生疏的樣子,似乎看到了另一個身影,心底仿佛有什么東西在慢慢復蘇,海風吹的剛剛好,拂去她臉頰的微熱,又留余心房的溫暖。
一切都很安靜。
“海上盤旋著的海鷗肯定把我們兩個當成雕塑了吧。”林曼在心里偷笑。抬頭望著天邊一輪無缺明月,不自覺便輕聲念出:海上月是天上月,眼前人是心上人。
方禾就像林曼灰色世界的一抹亮色,不止于此,方禾還帶著林曼,告訴她世界原有的顏色,世界,原來是五彩斑斕。
來年春天的一個清晨,樓下的桃花打哈欠似的吐出白里蘊粉的苞,方禾站在那一片水紅下,牽著那只依舊懶洋洋的拉布拉多,眸中帶笑:
“林曼,我們一起有個家好不好。”
那天依舊陽光明媚,林曼,卻落荒而逃。
往昔
林曼,我們一起有個家好不好。
這句話,如同古墓的機關,那個記憶深處的人,瞬間被觸發,然后和他有關的所有回憶,便如山洪般噴涌而出。
而那個人,就像林曼內心深處的一道疤,無論過去多久,即使疤已結痂,但印痕永遠都在,時刻提醒著她不要忘懷往事。
說起來,林曼也曾擁有一份攜手余生的承諾,也曾有過令人艷羨的校服到婚紗,也曾與家,就那么一步之遙……
逃回公寓的林曼沉浸在回憶里無法掙出,曾經的陰霾和黑暗又席卷而來,手機不停的振動,一個接一個的電話,到不間斷的信息,林曼蜷縮在床邊的墻角,盯著不斷閃爍的屏幕,卻動彈不得。
那個記憶里的人,似乎解除了封印,又似乎,從未封存。那個人啊,他有一個很好聽的名字——程蕭。
程蕭啊,就是個不折不扣的憨小子。這個憨小子,在她還不懂愛的時候便出現在她生命里,然后等她學會愛情,又以最殘酷的方式離開了她的生活。
初中開始,林曼和程蕭便是同桌,無論課上課下,總在斗嘴吵架,有時一言不合就尬歌,一起瘋過玩過也年輕過,然后,再一起長大。
雖然漸漸變得熟悉無比的兩人時間久了,會少了那么一絲初識的悸動,但兩人大部分的青春都是彼此,就這樣油米醬醋茶,就這樣平淡卻充實,就這樣,林曼也曾打算,和程蕭攜手余生。
后來呢,后來程蕭就挑了一個陽光明媚的午后,站在林曼樓下的桃木下,小心翼翼地問,林曼,我們一起有個家好不好。
林曼想笑著說好,但心底總有不甘在躁動。于是,兩人都沉默了。
林曼不斷說服自己,答應吧,平淡不就是生活嗎,要理智,要懂得知足啊,還有誰,能這樣陪你走這么久這么久的路呢,還有誰,你還期待著遇到誰呢。
但還未等林曼將那個好字說出口,程蕭,便發生了意外。她和他最后的對話便是,我們一起有個家好不好,然后,是一片死寂。
以前一直以為死亡很遠,一直覺得意外這種小概率事件很飄渺,但當它就這樣明明白白的發生了,就這樣強硬的擺在你面前的時候,你才知道,它有多真實。
很長很長一段時間,林曼都沉浸在深深的自責之中,為什么,為什么自己會那般貪心,為什么不答應他,為什么我們最后的回憶,不是笑著擁抱而是彼此令人窒息般的寂靜。
程蕭的意外就那樣無聲地噬咬著她的心,就像是一種四處蔓延的鈍痛。
在那個黑暗的世界,有時林曼也會極端的認為,是自己的自私,是自己太自私,于是上天便選擇這樣殘酷的方式狠狠打醒自私的自己。
回憶里的那個人,單單想起那個名字那句話,林曼心底,就好像有什么東西轟然坍塌。
“是因為程蕭說過同樣的話嗎。”
當已經平靜的手機再次亮起的時候,林曼以為自己又出現了幻覺。
她反復確認手機的號碼,是方禾啊,是他嗎?難道不是嗎?為什么?方禾為什么會知道程蕭?無數個問號在林曼心里炸開。
就像被抽去靈魂的紙片人,林曼也不記得自己怎么沖下樓,也不知道為何連句為什么都沒問甩了方禾一巴掌便放聲大哭。
方禾就靜靜的站在那里,一把抱著小獸一樣的林曼,像拍著他的拉布拉多一樣,輕輕的安撫著她。
故事
林曼,聽我講個故事吧。
方禾的嘴角勉強扯出一個弧度,眼睛漸漸失去了焦距……
其實啊,就幾年前,我還當過主播呢。
剛開始當主播只是因為興趣,錄一錄自己喜歡的文字,或者紀錄些平淡的日常。那時候有個男生,算是第一個給我寫信的聽眾吧。他說自己班里有個女生,長得很可愛,但就是天天和自己拗不過去,有時候自己也不愿意,但總能和她吵到忘我。
我剛開始做電臺,也沒想過會有人給自己寫信,當時覺得好玩,便在電臺里念了這封信,開玩笑的說,傻小子,這女孩對你有意思啊,可要好好把握啊。漸漸的,給我來信的人多了,我也不知道怎么的便走上了情感主播的路。
男生也一直有給我寫信:我們考上同一個學校啦,我們真的在一起啦,有時候覺得她好像沒那么喜歡我,是因為我們彼此太熟悉了嗎可我還沒娶她呢......諸如此類。
或許因為是自己第一個聽眾吧,對這個男孩總有一種說不出來的情懷。所以有空我也會寫幾封回信給他,告訴他女孩真正的想法可能不是他看到的樣子,有時也會為他出謀劃策,感覺自己,仿佛是看著他們愛情萌芽生長的人。
后來,由于種種原因,沒有在做電臺了,但一直和這個耿直又可愛的男孩保持著聯系,對了,決定停了電臺的那天我還和他一起喝過酒呢。
有一天啊,他激動的打電話給我:“我要求婚啦,等求婚成功了,我就介紹你們認識,哈哈她肯定很驚喜可以認識你這個大助攻。”說實話,我真的很替他開心,有種自己親手栽下的種子到了開花的時候的感覺。電話里我告訴他,“可別說什么嫁給我吧,一點都不適合你。嗯,就說,我們有個家好不好。”
脖子上有濕潤的感覺,林曼伸手去擦,才發現滿臉是淚,原來自己一直在無聲落淚。
夜靜悄悄的,風掀起她的碎發,灌進脖子后面,但林曼卻似乎喪失了知覺,就那樣安靜的坐在石凳上。方禾從未講過這么多的話,而林曼,也從未如此靜默的去做一個傾聽者,像是在等待,又像是在醞釀。
爆發
方禾看著林曼滿臉的淚水,沉默了很久很久,手伸出又無力放下。
林曼,你知道嗎,其實在我很小的時候,便學會如何讓挫傷的地方不再疼痛:用手指不斷按壓。第一次按壓,或許會疼出眼淚,第二次,眼淚可以咬牙忍住,第三次,就幾乎感覺不到疼了。我本打算做一個旁觀者,讓時間慢慢沖淡一切,但自欺欺人真的不是什么高明的方法。看到程蕭那些信,看到你將自己鎖在房間里的樣子,總會鬼使神差般便徘徊到你家樓下。
和你在一起后,你知道我多想選一個恰當的時機同你一起聊聊程蕭,我多想告訴你失去的是風景,留下的亦人生,我多想陪你,徹底走出自己鑄起的牢籠。
可永遠沒有合適的時機,抑或是永遠都害怕著因此而失去你。對不起,我太著急,太自信了,對不起,我明明知道的....
方禾的聲音漸漸低了下去,而林曼仍舊那樣靜靜坐著。
林曼覺得,自己體內似乎有無數個林曼,都冷眼旁觀著石凳上的她。林曼也曾以為,所有的痛苦都會逐漸被時間吞噬。但此時此刻,林曼仍能透徹地感受到痛苦本身---不疾不徐,冰冷猶余。
是啊,世上哪有那么多偶然于巧合,哪有什么天賜良緣。原來所有的巧合不過源于一個旁觀者的自疚,原來那些內心慢慢復蘇的東西是已經計劃好的灌溉,原來林曼以為自己重新找到的那個未來,都只是她以為。
天空仿佛感知到什么,慢慢開始飄起雨來,雨水順著發絲流在皮膚上,傳來刺痛的感覺,林曼閉上眼睛,感受著雨滴刺遍全身。
“和我好好聊聊程蕭?方禾,你療傷的方法是以毒攻毒嗎?想讓我毒到免疫然后永遠和你在一起嗎?”
“方禾,在你眼里,程蕭真是又耿直又可愛的傻子。”
“方禾,和你在一起的時候我就知道了,這世上沒有誰不能代替誰。”
“你走吧,就去繼續當個旁觀者。”
林曼閉著眼,任憑這些冰冷的字眼隨大雨傾瀉而出。
人在痛苦時就像刺猬,無論是糾結還是自疚,所有的感情都化成刺武裝成硬殼,誰最近便刺誰最深,無論好壞。這個特質在林曼身上,猶為明顯。
方禾的獨白
說起來,早在幾年前,林曼這個名字便已傳入我耳中。女孩的執拗,善良,任性,多愁善感,還有她寫作業時認真的樣子,無聊犯傻的樣子,撒歡活脫的樣子,程蕭都一筆一筆用文字記錄下來講給我聽。
當我聽聞噩耗時,總不由想到那個明媚如陽光的女孩,那個占滿程蕭整個青春甚至半個人生的女孩。現在的她還好嗎?承受的住這令人窒息的打擊嗎?會不會隨著程蕭的離開而慢慢枯萎……這些林林總總的問號總是揮之不去。
那時的我,用了很久很久來消化程蕭離開的消息,直到無意翻到程蕭當年寫的那些信,我覺得自己實在無法再漠然置之。
當時只是大概聽程蕭提過林曼的住處,于是我天天在附近徘徊,潛意識里總在期待著遇到那個女孩,起初,我只不過是想把那些信歸還給最應該擁有它們的人。
那天清晨,我并未認出扎著頭發,戴著耳機晨跑的她,直到看到她頸上的那塊玉。那時林曼過生日,程蕭跑遍了整個城市,最后沮喪的打電話給我抱怨買不到適合她的生日禮物,我當時覺得年輕真好啊,開著玩笑說為什么不自己做一個,后來他真的親手做了一個,還興奮的打電話說林曼特別喜歡那塊他自己打磨的玉,林曼還開玩笑說做成手環就好了,不過沒做個戒指已經值得表揚了。
當時聽著程蕭的聲音,都能想到電話那端他眉飛色舞的樣子。想到林曼,也不由納悶,這個女孩為什么那么討厭戒指,是因為…...害怕承諾?
無論怎樣,都過去了。
所以當我在那個清晨認出林曼,當我看到那份向上的姿態,我所有的不安和焦慮就在那一瞬釋懷。
還好,程蕭一直愛著的女孩,她還是她的樣子。
再遇到她時,看著那雙發亮的眸子,我不忍把信再還給她了。既然她已逐漸開始走向陽光,那就先由我暫存吧,直到她真正釋懷。
我怎么也沒想到,時間玩笑般讓我開始一點一點了解程蕭筆下的林曼,那個無論何時都將自己處于最好姿態的女孩,那個和程蕭筆下相似卻又不完全相同的女孩。原來那個女孩,也隨著時光慢慢長大了啊。不知不覺,林曼,連同那個初秋的清晨,悄悄闖進了我的心,并滿滿的將其占據。
自私也好,介懷也罷,內心總會在無意看到林曼眼底的陰郁時開始動搖,于是我選擇了同樣的方式向那個女孩求婚,笨拙而小心翼翼。
戛然而止
那晚之后發生了什么,林曼不記得了,痛快地淋完那場大雨,就好像已經傾盡全力哭了一場。她也不記得后來是怎樣流著淚看完程蕭那丑到極致也溫暖到極致的文字。慢慢的,林曼開始明白方禾的那句離開的是風景,留下的才是人生。林曼開始學會在認真生活之余把往昔拿出來一遍遍回憶,就像方禾說的,一次,兩次,三次,直到再念起程蕭,除了心中微微一絞,還余幾分深深淺淺的溫暖。
至于方禾啊,林曼知道的,她正在走的這條路的盡頭,一定是有他的。林曼知道總有一天,他們會一起站在海邊,明月依舊,任海水拍打著腳踝,就像舌頭舔舐自己嘴唇那般輕柔。
“等到那時,我們才是真正長大了吧。”林曼輕輕摩挲著手鏈上的石頭 ,認真寫下故事的最后一句。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