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七是個異數

01

小七是個異數。她臉上黝黑黑的,從臉到身體,但看著健康。她小時候勤奮,在幾十度的烈日下的田地里做農活,奔跑,面朝紅土,背朝烈日。曬著曬著,就這么黑了,再也白不回來。

小七是農村里的孩子,12歲那年,她離開了生活十幾年的小農村,分配到了鎮里的初中——城月第二初級中學。老馬并不是很高興,因為她上了初中,就是個費錢的貨,甩手丟給她20塊,讓芳姐隨便讓置點行頭。

芳姐開著家里唯一的摩托車,捎上小七和她姐阿儒。小七揣著20塊,那個興奮得不得了,第一次摸到這么大的人民幣。

前面小七領著一桶放著各種生活用品,這些是她昨夜買到手里,一夜興奮都不敢睡覺。后面芳姐抱著大麻袋也一臉興奮,找關系早早交了學費,小七也就第一個到達宿舍。

放下她的包袱,芳姐早就揚塵而去,家里的農作物還等著她和老馬照顧呢,沒空離這妞。小七倒不介意,沒有什么生死別離,依依不舍,什么第一次來陌生的地方會孤獨,委屈,在小七眼里那都是屁,沒辦法,小七被放養慣了也就那樣了。憑著一身在家里種農活,練就的一身力氣,很快就把床鋪好,兩張床是疊在一起的,算是兩個人一起睡吧,認識了新床友就跑上跑下,像只麻雀那樣,興奮得不得了,放佛老馬已經囚禁了她很久。

來到街上的百貨店,對老板說,“就這本小說了。”

老板從書架上丟給小七,說,“諾,這個還不錯的哦。”

小七一看這小說,賊亮,一摸,順滑順滑的。終于住在鎮里,可以租自己喜歡看的小說了!再也不用一有錢就騎著自行車,鎮里家里兩邊跑。

小七很滿意,問,“押金還沒變吧?”

老板說,“沒變,你已經是我們的老客戶了。”

小七租了它,花了5塊錢,一本小說租一天是3毛錢一天。

最后的跑到理發店,被買頭發的人慫恿賣掉了她的長發,50塊錢,理了一個發,接近圓寸,干凈利落,其實哪有姑娘不愛美,偏偏當時她不知美為何方物。發型看上去要多丑有多丑,但是小七是金牛座的,見錢眼開,留了幾年的頭發就這么“咔嚓”沒了。

來到這學校后,小七發現這里并不像我們鄉下小學那樣的,人白得可怕,自己走在路上,就像一只烏鴉走在一群白鴿里。后來,她又發現,自己黑得可怕,因為這里只有自己這么黑,那是她第一次感覺到自己的自卑。

小七頂著一張包公的臉走進了初中的校園,她臉上黑乎乎的尤為顯眼,看起來倒像是學生,不過一看就是鄉下來的,學校里學生不敢靠近她,用新奇,不友善的眼神告訴她在學校里就是個異類,因為她們沒見過這么黑的小女孩;其實小七內心純潔,勤奮好學,天天捧著英語書做筆記,但是同學也不與她為伍,覺得她非我族類。小七倒是不在意,她就一直獨來獨往。她是個自詡高傲的人,怎么能與人同日而語呢?

“小七,為什么你這么黑呀?”

宿舍臥談會上,大家自然要問起她的膚色問題。

“因為我小時候干農活不管太陽有多曬。”小七在黑暗中說。

“我也在外曬呀,怎么就沒有呢?”室友們覺得奇怪。

“因為我干活有個毛病,不怎么喜歡戴帽子呀,因為汗留下是很難受的。”

黑暗中有人忍不住笑了,其實大家根本就不想問她的膚色,她們不過是想尋她的笑話。

小七在黑暗中,默默不說話,瞥過頭,伸被子蓋過頭。

一舍友看到小七的動作,立即笑嘻嘻地說:”你看,她被子從頭蓋到腳,死人就是這么蓋的。“

大家“哄”地大笑了起來,甚至有人捂著肚子在床板上打滾!

小七聽到她們的笑聲,替她們感到可惜,覺得她們的笑點那么低,生活無趣。作為自詡高傲的人來說,就會感到孤獨。這就是小七對于孤獨最初的體驗。

后來小七發現,唯一能和小七說得上話的,只有她周圍的幾個小伙伴。

她們每逢周五出來,有空都會去照相館,照九宮格的大頭貼。小七很少照相,動作僵硬的很。

她要給自己的青春留個影。在這些照片中,有一張是這樣的:小七兩手交疊站在一個老舊掛歷前里,是一張破敗的非主流風格,下巴微昂,抿著嘴巴,眼神凌厲,而她的皮膚,無論店員怎么修都是黑的。

日子就這么過著過著,就到了初二,身邊的朋友總是有一番輪換,老朋友變陌生人,陌生人變好朋友,但是她的皮膚依舊是黑的。

02

升國旗時,小七心不在焉地站著,看到他的時候,也正如有一只鳥的影子在天空中驟然落下她的心間她想這就是所謂的一見鐘情,如果這不是一見鐘情,她想不出還有什么辦法可以描述一見鐘情的感覺。

那個男孩是學校的升旗手。每周一升旗的時候,小七都可以看到她與一個男生走上升旗臺升旗。不知道為什么,升旗的日子總是有風,男孩短短的頭發在金色的陽光里碎碎地晃動,他穿著白色的升國旗的制服,制服在光影下勾勒出襯托出他筆直的身材。小七看著她莊嚴地把熨帖齊整的國旗展開,在激昂的國歌下緩緩拉起,便一下子被她迷住了。

這個男孩不算多帥,站在升旗臺上筆直而堅定,有一種光輝,總是讓小七想起偶像劇里的男二。

自從陷入了愛情(單相思),小七發現連自己所寫的文字也比以往悠長了,帶著多愁善感的意味,正是這種感覺讓她著了迷。這就說明,無論一個女孩剛開始的時候多么的特立獨行,隨意不拘一格,最后都要為一個男孩而平庸,而所有故事將走入庸俗。

有人說,當你第一次想寫詩的時候,就是你最初愛上一個人的時候。這句話在小七身上再次得到了驗證。那段日子,她在教室里寫下了許多別人看不懂的詩。當然,還有一部分原因是小七近來上課無聊,因此寫詩來打發上課的漫長時光。還有一個原因是,她加入了一個雜志群,發現有一批愛好相同的朋友,閑來無事也就收住了自己放蕩不羈的性格學會了咬文嚼字。

眾所周知,中學的桌子內簡直就是BBS的線下版,很多人會在上面相互留言。這些詩也不例外,還有更多的人在下面寫:

“xxx的qq是xxxxxxx,希望和你做朋友。”

也有直截了當的留言——“去死!”有人光留下了這樣的兩個字,既無解釋,也沒有給人辯解的余地。更為重要的是,這個字和驚嘆號都是切切實實地刻上去的。這得上課多無聊的。

或許整個初二的老師講課太過無趣,小七整本筆記本寫滿了密密麻麻的字,東一橫西一橫,暴露隨性的性格。

每個人都曾暗戀過別人,那么阿七的暗戀這件事不只發生在她的身上。

和幾乎所有暗戀著的人們一樣,她去打聽他的一切,去找尋他的愛好。

如果說愛情是“像忽然有了鎧甲,也忽然有了軟肋”,那么暗戀就是——像忽然看見晨曦,也忽然了悟絕境。

早有專家建議,心情起伏太大,不夠平靜的時候,不能做投資,不能提分手,至此阿七給我們驗證了另一件事:也不能去告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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