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下午事情發生后,一種緊張而悲傷的空氣彌漫在周圍。
據孩子的父親說,他也是孩子生前最后一個有過對話的人,他的女兒是在下了校車后,走進房門后,告訴他她中槍了,然后他緊急把孩子送去了醫院。
悲痛的同時,大家都被恐懼感撅住了:有一個持槍殺人犯在逃,他可能是恐怖分子,是仇恨社會、專門沖孩子下手的惡魔……這些都不得而知。因為女孩的校車就把她放在家門口,而她走進房門只是走過門前草坪的一點點距離而已。 那么短的時間,她就遇害了,這一切肯定是有預謀的。
誰也不會想到,或者誰也不敢去想,兇手竟是孩子的父親。警方與校車司機談話,沒有找到任何疑點,甚至房子周圍及附近,都無法找到任何疑點。
夜幕降臨后,除了蟲鳴,四周一片寂靜,與往常不同,寂靜里融合著一種不安和害怕。孩子們都睡熟之后,我們依舊在關注著事態的進展,警察一直在出事女孩的家里。 附近,已經有鄰居自動在那所房子門前的草坪上,燃起了蠟燭,放了毛絨玩具….
當晚,新聞又有了更新。警方說他們找到了孩子是在室內(家中)被槍擊而不是室外的證據。然后不久,女孩的父親主動承認是自己開槍誤殺了女兒。他是這樣說的:女兒放學進門時,他正在睡覺,女兒突然大喊大叫驚醒了他,他拿槍誤殺了女兒……
孩子已經離去,這是無法挽回的悲慘事實;只希望,孩子的父親這次說的是事實:失誤,而不是兇殘的刻意殺害自己的親生女兒。 而有一點是已經確鑿的事實,他的確是最快的速度把孩子送去了醫院:校車到達他的家門口時是3.30分, 孩子死亡時間是4.37分, 這中間還有一次轉院….
次日凌晨,我再查看新聞,女孩的父親已經被警方帶走,并面臨幾項指控: 過失殺人罪;蓄意破壞證據罪;虛假報告罪;重犯非法持槍罪(他有犯罪史,不能擁有槍支)。
開庭時間定在8月24日,在此之前,以上是關于本案,目前所得知的基本情況。悲劇已經發生,祈禱女孩在天堂安息。活著的人,當需更加珍惜當下的生活。回顧事件,很多方面引發了我的注意與思考:
1. ? ? ?美國醫院的應急系統:迅速而專業,緊急時刻沒有哪個螺絲釘會松懈。女孩在一個半小時之內,到醫院后,再由直升機轉院,到院就直接手術,中間的連接似乎不會有一分鐘的耽擱。2. ? ? ?美國警方及媒體的報道: 只陳述已知事實,及時更新,保護遇害者家人隱私。所有的報道里,有提及房子里一共住了幾個人,也提及還有其他孩子,說他們已經得到妥善安置,但沒有報道其他人與被害父女之間的關系,及任何涉及隱私的話題。
3. ? ? ?社會及民眾反應: 無論是網上的聲音,還是對周圍鄰居的采訪。沒有人對事件的性質進行評論及猜測,女孩的學校、鄰居及所有相關及不相關人所表達出來的聲音都是悲痛和惋惜。而警方在公布女孩父親被捕之后,其鄰居依舊肯定地說:他們平時的表現都是很有愛心的父母,沒有想到他會有武器,我希望可以幫助他們。
4. ? ?應急機制:雖然事情的發生地是放學后的居民區里,附近的學校還是都啟動了應急機制,把在學校里的學生都進行了安全保護,醫院的出入口處也啟動應急機制。由此可見, 相關的工作人員平常都是訓練有素的。
從以上幾點看出,美國的社會系統還是相當成熟和高效率的,而居民對于警方及醫院的信任度也很高,人與人之間也擁有一定的信任度。但是,這里有兩點更加值得思考的問題:1. ? ? ?女孩11歲,而她的父親只有29歲,也就是說不到30歲的他18歲就做了父親,因為年齡等的問題,他會更加容易沖動或有更多的不穩定因素。2. ? ? ?報道指出,他同時被指控非法擁有槍支罪,因為他有販毒史,按法律規定,他是不允許有槍的,可必定是因為管理的疏漏,他還是有槍。
上篇文章發出后,有朋友留言,問我關于對禁槍的看法。 這令我想起前段時間的一個問題, 奧巴馬政府簽署總統令,規定人可以按心理性別如廁, 而誰也沒有辦法去真正考核一個人究竟心理性別是男是女,只能依靠本人的高度自覺性。那么,頒布此項法令,只能說明一點:總統對于自己國家的國民素質相當自信,認為人人都是可信的,不會撒謊欺騙。由此來說,槍支也是相同的道理, 設想在一個所有人都可以控制自己的情緒、素質很高的社會里, 只能理解為高度理智的人是不會濫用槍支的。但現實明顯不是這樣, 槍擊案件每年都有發生, 我指的是恐怖襲擊之外的槍擊案析,尤其是青少年校園槍擊案件,觸目驚心的同時,我們不免要問一下總統先生:您是不是對于自己或是對于自己的國家,過于自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