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點書 《存在主義心理治療》意志
1. 責任,意志與行動
日本諺語有云:“知而不行,就是完全不知。”責任的覺察,本身并不等于改變;它只是改變過程的第一步。我在上一章說過,病人開始認識到責任時,才剛剛步入改變之門,就是這個意思。本章要討論接下來的旅程-從了解到行動。為了改變,人們必須先擔負起責任:必須承諾自己有所行動。“責任”(responsibility)這個詞本身就表示能力:“反應"( response)加“能力”(ability) ,就是反應的能力。改變是心理治療的職責,而治療的變化必須表現在行動上-不是表現在知道、打算或夢想上。
既要注重病人的客體關系,也要著眼于他們的計劃關系。
臨床工作者的意志
“意志力”僅僅構成了“意愿”的第一個層次,而且是薄薄的一層。就像威廉·詹姆斯所言,“審慎、緩慢、麻木的意志力量”只能產生些許改變。“根深蒂固的心理病理不會簡簡單單地屈從于勸告;發生改變需要更多的治療力量。
治療師幫助病人了解到不僅僅是他要為自己的處境負責,而且只有他自己才可·以負責。病人更進一步會認識到,一個人獨自為改變自己的世界負.責。換句話說,沒有其他人能為某人改變他的世界。如果一個人想要改變,他就必須(主動地)改變。
2. 關于意志的臨床認識
奧托·蘭克:意志治療
萊斯利·法伯:意志的兩種類型
我能獲得知識,卻無法擁有智慧;可以躺在床上,卻無法入眠;可以進食,卻無法產生食欲;順從,但不是謙遜;小心謹慎,但不是美德;一意孤行或虛張聲勢,但不是勇氣;好色,但不是愛;憐憫,卻沒有同情;祝賀,卻沒有欽佩;虔誠,卻沒有信仰;閱讀,卻沒有理解。
羅洛·梅:愿望和意志
“愿望”為“意志”提供了溫暖、內容、想象力、興味、新鮮感和豐富度。“意志”使“愿望”得到自主和成熟。沒有“愿望”,意志就失去了其賴以為生的生命之血,在自我矛盾中走向死亡。如果只有“意志”而沒有“愿望”,人就是干癟的,像維多利亞時代的新清教徒。如果只有“愿望”而沒有“意志”,人就是被動、不自由、幼稚的,就像長大的嬰兒,或是像機器人。
3.意志與臨床實踐
臨床工作者的目標是改變(行動);負責任的行動始于愿望。如果一個人了解自己的渴望,他才能為自己而行動。如果一個人不了解自己的渴望、不能產生愿望,就無法想象自己的未來,而負責任的意志就會天折。一旦愿望具體化了,意志的過程就會啟動并最終轉化為行動。我們應該怎樣命名這個轉化的過程呢?在愿望和行動之間需要對自己做出承諾,需要“限令自己為此事全力以赴"。"我覺得最恰當的字眼似乎是“決定”--或“選擇”" ,這是臨床工作者和社會科學家都會使用的詞。做出決定意味著將有行動跟隨。如果沒有行動發生,那就表示沒有做出真正的決定。如果有愿望而沒有行動,那就表示沒有真正的意志。(如果有行動而沒有愿望,也是沒有“意志";那只是沖動的行動)
4.愿望
"我該做什么?我該做什么?"
“什么不讓你做自己想做的事?"
“可是我不知道我想要什么!如果我知道,我就不在這兒了!”
無法感受
感受的覺察和表達以兩種基本方式來幫助人:通過促進人際關系,以及通過促進人的愿望的能力。
感受與人際關系
情感阻塞者的行動是如此謹慎和被動,以至他們看起來好像是被迫和偽裝的。沒有樂趣、沒有愉快,只,有一個呆板沉悶的自我意識。一個不能感受的人,別人不會注意他, .他存在于寂寞狀態之中,不僅切斷了自己的感受,也切斷了別人的感受。
感受和愿望
情感阻塞與心理治療
"你正在做什么"
"你有什么感受"
"你想要什么"
沖動
強迫性
強迫性是一種對抗責任覺察的防御,也相當于一種愿望的障礙-比沖動顯示出更多的條理和更少的變化。強迫性的個體依據內在的要求行動,這些要求并沒有被體驗為愿望。某種“異化自我”控制著這樣的人。他被鞭策著去行動,常常是違背他的愿望的,而且,如果他不去行動,就會感到非常不安。雖然他希望自己的行為不那么怪異,卻發現違背強迫性的命令是異常困難的。
強迫性的個體通常意識不到自己不能產生愿望的問題:他們并不覺得空虛或沒有目標。與此相反,這樣的人常常是積極的,堅強的,并且無時無刻不擁有一種目標感。,但是懷疑常常一陣陣襲來-當個體認識到他雖有目標,但并不是.自己的目標時;當個體認識到他雖有欲望和目的,但并不是自己的欲望和目的時。這種人是如此忙碌,如此被驅策,以至于他覺得自己既沒時間也沒權利詢問自己想做的是什么。
5. 決定-選擇
決定與治療契約
為何難以決定
決定是一種邊緣體驗。完全覺察到個體的存在情境,意味著個體對自我創造的覺察。覺察到人塑造了自己、沒有絕對的外部對象、人賦予了世界的主觀意義等事實,就意味著個體開始認識到自己根本無所依靠。
重大的決定不但使人面對無所依靠的焦慮,也會威脅個體對抗死亡焦慮的防御機制。通過使個體面對可能性的限制,決定挑戰了個體的個人獨特性的信念。在一定程度上,決定迫使一個人接受自身的責任和存在性孤獨,并且威脅著人的終極拯救者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