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聰訓(xùn)齋語》卷一之1.21

原文

圃翁曰:《論語》云:“不知命,無以為君子。”考亭注:“不知命,則見利必趨,見害必避,而無以為君子。”予少奉教于姚端恪公,服膺斯語。每遇疑難躊躇之事,輒依據(jù)此言,稍有把握。古人言“居易以俟命”,有言“行法以俟命”。人生禍福榮辱得喪,自有一定命數(shù),確不可移。審此,則利可趨而有不必趨之利,害宜避而有不能避之害。利害之見既除,而為君子之道始出,此“為”字甚有力。既知利害有一定,則落得做好人也。權(quán)勢之人,豈必與之相抗以取害?到難于相從處,亦要內(nèi)不失己果,謙和以謝之,宛轉(zhuǎn)以避之,彼亦未必決能禍我。此亦命數(shù)宜然,又安知委曲從彼之禍不更烈于此也?使我為州縣官,絕不用官銀媚上官,安知用官銀之禍,不甚于上官之失歡也?

昔者米脂令蕭君,掘李賊之祖墳。賊破京師后獲蕭君,置軍中,欲甘心焉?挾至山西,以二十人守之。蕭君夜遁,后復(fù)為州守,自著《虎吻余生》記其事。李賊殺人數(shù)十萬,究不能殺一蕭君?生死有命,寧不信然耶?

予官京師日久,每見人之?dāng)?shù)應(yīng)為此官,而其時本無此一缺;有人焉竭力經(jīng)營,干辦停當(dāng),而此人無端值之,或反為此人之所不欲,且滋詬詈。如此者,不一而足,此亦舉世之人共知之,而當(dāng)局則往往迷而不悟。其中之求速反遲,求得反失,彼人為此人而謀,此事因彼事而壞,顛倒錯亂,不可究詰。人能將耳目聞見之事,平心體察,亦可消許多妄念也!


譯文

蒲翁說:《論語》說:“不知道天命,就不能做君子。”朱熹注釋說:“不知道天命,則看見利益必定會去追求,看見危害必定會去躲避,而不能成為君子。”我少年時受教于姚端恪公,把他的話牢牢記在心里。每次遇到疑惑難解或猶豫不定的事情,就依據(jù)這句話,略略有把握了。古人說“安心的處在平易的地位,等候天命的到來”,又說“奉公守法等候天命到臨”。人一生的福禍、榮辱、得失,自有一定的命數(shù),的確是不會改變的。由此可見,則有利益可以追求但有不能追求的利益,危害容易躲避但也有不能躲避的危害。趨利避害的想法已經(jīng)去掉,那么作為君子方法的開始,這“為”字非常關(guān)鍵。既然知道有一定的利害關(guān)系,則樂得做好人了。權(quán)勢的人,何必和他相抗衡來遭受傷害呢?倒是難于跟隨,也要內(nèi)在不失自己的責(zé)任,用謙和的態(tài)度答謝他,用婉轉(zhuǎn)的態(tài)度避開他,他也未必絕對能禍害我。這命數(shù)也應(yīng)該這樣,有怎知屈身折節(jié)地跟從他后禍害不會比現(xiàn)在更猛烈些呢?我出使作為州縣官,絕對不用官銀去巴結(jié)上司,怎么知道用官銀的禍害,不超過失去上司的歡心呢?

從前米脂縣令蕭君,挖掘李自成的祖墳。李自成攻破京師之后抓獲蕭君,放置在軍中,難道不想殺他而后快嗎?挾持到山西,讓二十個人守著他,蕭君夜晚逃跑了,后來還做了州太守,自己編寫《虎吻余生》來記錄這件事。李自成殺人幾十萬,竟然不能殺一個蕭君?生死有命,難道不是這樣嗎?

我在京師做官很久了,每每看見有的人的氣數(shù)應(yīng)當(dāng)做這官,而那個時候本來沒有這一空缺;有的人努力經(jīng)營,辦公事安排妥當(dāng),而這人就無緣無故遇上官位的空缺,反而有的人不想要這個官位,同時還加上一些批評謾罵。像這類人,不止一個而是很多,這也是全世界的人所共同知道的,而當(dāng)局者則往往迷惑而不自悟。這里面想快反而慢,想得到反而失去,那個人謀劃的事是反而被這個人做成了,這件事因?yàn)槟羌露黄茐牧耍嵉瑰e亂,不能追問原委。人可以將聽到的事,看到的事,細(xì)心觀察,也可以消除很多虛妄的或不正當(dāng)?shù)哪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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