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的春天,我和丈夫喜結連理。其實我并不想用喜這個字,一來是因為我們是奉子成婚,二來是因為關于婚禮真的有太多的不開心。那時候的母親,是萬萬不同意我們結婚的,首先我的丈夫并不是母親喜歡的類型,其次是距離太遠,更重要的是他有一個很要強的母親。但是因為我已經懷孕,母親無可奈何不得不答應了這門親事。
結婚以前,雙方開始交涉各種婚禮的問題,例如禮金和嫁妝,例如三金還是五金等等。無奈,兩邊的習俗不一樣,始終無法達成統一的意見,母親要求他們給幾萬的彩禮,而他們的習俗是彩禮只需要表示一下,而嫁妝卻是萬萬不能少的。最終以我的忍讓退步,才談妥下來。母親哭訴著,養個女兒二十幾載,白白的嫁給別人,而且還那么遠,想見的時候都很難。那時候被無用的愛情沖昏了頭腦的我哪里顧得上父母的感受,只想著身邊的這個男人。
婚禮于我所想差得太遠,可是我的要求不就是只要身邊是這個男人就行了嗎?很久以后我才知道,婚禮那天,父親坐在餐桌上喝悶酒,沒有誰招呼他,沒有誰陪著他,只有他和母親兩個人抹著眼淚喝著悶酒,連一個遠來的客人都不如。也是很久以后,我才在丈夫一個嬸子哪里聽說,當父親將我的手遞給丈夫時,父親哭了。
婚禮第二天早上,不幸降臨,我見紅了,孩子掉了。在醫院,我哭得死去活來,我想要這個孩子,他是我和丈夫愛情的結晶。母親也哭得死去活來,為了這個孩子,她把最寶貝的女人嫁給了她不滿意的人,甚至忍受了那么多不該忍受的東西。母親說,如果知道孩子會掉,堅決不能同意我們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