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1年,那年大一,軍訓,我們相識。異鄉的冬天異常寒冷,凍傷了她的手,也凍傷了她的初戀。我卻沒有理由給她一個安慰的擁抱。此后的日子我們依然是朋友,偶爾碰面寒暄,而后走散在洶涌的人潮。而后她又有了一個他,繼而凋謝。2014年,大三。我們一起散步,在夜色的掩護下我向她表白了,我喜歡你!她牽起我的手哭著說:你終于說出來了。
《2》
2015年,大學畢業。我去了北京,而她選擇留在了老家。剛開始每天一個電話,后來則越來越少,甚至快斷了聯系。直到一年后我坐火車回家,出站之后看到她一個人站在外面,頭發被風吹得很凌亂,我放下行李過去抱住了她,她哭著對我說我以為你不要我了。那一刻我就知道這輩子注定要和她栓在一起了。
《3》
2017年,帶她回家吃飯。席間老媽不停的給她夾菜,‘來,孩子,多吃點,吃完待會讓他送你回去’。她可能誤會我媽的意思了,立馬放下碗筷,一臉委屈地說:‘叔叔阿姨你們別趕我走,我是真心喜歡他的,我以后少吃點’。聽到這句話,我的心瞬間融化了。
‘因為我剛好遇見你,留下足跡才美麗。風吹花落淚如雨,因為不想分離。因為剛好遇見你,留下十年的期許。如果再相遇,我想我會記得你...’
(ps:故事改編于網易云音樂《剛好遇見你》的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