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芳華》上映的這一天。
1億票房下,這一天無數人心疼著傷殘軍人劉峰的潦落人生,憤怒于欺負劉峰的那些豬狗不如的奴才。不知是巧合還是故意而為之,就在同一天,北京海淀法院判決了“傷殘軍人訴鐵總侵權未優先購票”一案。
這是北京海淀法院12月15日公布的判決結果,預防性留存,原文《未給優先購票,傷殘軍人訴鐵總侵權被駁》截圖如下。
這件事過去一年多了,曾經沸沸揚揚的新聞早已淡出了媒體的視線,就連那個叫“北京北”的火車站都已經退出了歷史的舞臺,傷殘軍人徐先生的被駁回,也同樣的了無聲息,幾乎沒有引起多少關注。
對于海淀法院的這條推送,小編忍不住問你們幾個問題:
1
一問鐵總:下發《通知》優先,實際不執行,那還叫“更優先”嗎?
原文中說:“中國鐵路總公司辯稱,公司沒有徐先生起訴狀中所述的行為,沒有侵犯徐先生的任何利益,公司于1995年頒布實施了《關于軍人乘車購票優先的通知》,該通知中不僅規定了軍人可以優先購票、乘車,且規定了部隊在執行作戰訓練等任務時不用火車票進站,這種優先比徐先生所述的優先更為優先。”
本案中,你們事實上連“不更優先”都沒有做到,那份“更優先”的《通知》有什么意義呢?鐵總下發的通知,下面火車站就當個屁不去執行,你們在紙上談兵嗎?
2
二問鐵總:殘疾軍人排到愛心窗口,就不涉及軍人購票,這是什么意思?
原文中說:“中國鐵路北京局辯稱,符合優先的六類人中也應當有先來后到,不論是軍殘還是其它方面的殘疾,都應當包含在老幼病殘孕的“殘”中,本案不涉及軍人購票……”這段話的因果關系我實在沒看懂。雖然小編畢業于中文系,但是還被鐵總的文字繞繞折服了。軍殘是殘不是軍?另外我想問問,“徐先生排隊的前面有老幼病殘孕”這句話我怎么理解?有?有多少?全都是?還是一小部分是?徐先生前面有沒有不符合優先條件的人在排隊?這個“有”字,實在太含糊。
3
三問海淀法院:鐵路方面做法“明顯與法律不符,沒有履行法定義務,最后結論只是不妥?”
原文中說:“鐵路總公司和中國鐵路北京局把殘疾軍人等同于一般的殘疾人,進而按照老弱病殘孕人員給予照顧和提供幫助的做法,明顯與《殘疾人保障法》和《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的規定不符。傷殘軍人的優先權是法定的,老弱病孕和一般殘疾人的優先順序權是倫理價值上的,當兩種優先權存在矛盾時,應優先保障殘疾軍人優先權的行使和實現。中國鐵路北京局在徐先生購票過程中將其當作一般殘疾人對待,顯然沒有履行相關的法定義務,其行為是不妥的。”
“做法與法律規定不符,顯然沒有履行法定義務”,不是違法只是不妥??這么說來,法院人眼中的法律和道德的界限,小編還真有點分不清楚了呢。
4
四問海淀法院:承認鐵路方面故意刁難推諉,徐先生在法庭當面賠禮道歉也不支持?
原文中說:“雖然中國鐵路北京局工作人員在徐先生行使優先購票權時存在故意刁難、推諉的行為,但其行為的性質還不能與侵害名譽權的行為劃等號,盡管在道義上應該給予批評,但不構成侵害徐先生名譽權的過錯行為。徐先生據此要求鐵路總公司和中國鐵路北京局公開賠禮道歉并賠償其相關損失、相關責任人在法庭上當面賠禮道歉等訴請,法院均不予支持。”
也“不妥”了,也“批評”了,就算鐵老大牛氣,公開賠禮抹不開面兒,賠點精神損失費下不來臺,可是都認定他們錯了,法庭上相關責任人當面道個歉也給駁回了是幾個意思?意思是:他是錯了,他不妥,可是就不道歉你怎么著吧?似乎有點“我是流氓我怕誰”的味道。
對于電影《芳華》,網上各種聲音。也有人說馮導揭露傷殘軍人不被公平對待是居心不良、抹黑國家,海淀法院及時站出來維護了馮導,告訴你們,影片就是現實的真實寫照!我們就是和鐵老大一起這么欺負傷殘軍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