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區加快發展網絡安全產業實施意見》的通知
區政府各委、辦、局,各街道辦事處、鎮政府:
《普陀區加快發展網絡安全產業實施意見》已經2022年9月20日第16次區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印發。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請遵照執行。
為加快推進網絡安全產業發展,建設網絡安全創新高地,根據《上海市建設網絡安全產業創新高地行動計劃(2021-2023年)》等文件精神,高標準打造立足本市、輻射長三角的網絡安全產業示范園區,經研究,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扶持對象
在普陀區依法設立,信用記錄良好,符合網絡安全領域發展方向的企業和機構。
二、扶持方式
(一)產業集群培育
1.鼓勵優勢企業集聚。對新引進的網絡安全領域企業,具有龍頭引領效應、行業競爭優勢突出或對區域經濟社會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可給予最高500萬的開辦費資助,分三年撥付;租賃本區辦公場地自用的,可按房租金額50%以內比例給予年度最高100萬元支持,年限不超過三年;在區內購置自用辦公用房的,可按購房款2%給予資助,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分三年撥付。
2.鼓勵企業持續發展。對網絡安全領域企業,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和區域經濟社會貢獻增長顯著的,給予一定比例獎勵。
3.支持企業便利融資。對網絡安全領域中小微企業,通過市擔保中心擔保獲得銀行貸款并按時還貸的,按基準利率上浮部分給予50%-100%的貼息資助及50%-100%擔保費補貼;對企業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港交所或其他境外主要證券交易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且上市的,給予最高400萬元的專項資金資助。
(二)創新能力建設
4.支持創新服務平臺建設。對本區新建并投入使用的網絡安全測試、攻防演練、產品檢驗、實驗驗證、認證測試、技術培訓等服務平臺,可按發生的軟硬件采購投資額30%以內比例,給予最高100萬元資助,并優先納入本區科技服務券機構庫。
5.支持標準制修訂。對區內企業或機構,主導制(修)訂網絡安全產業相關領域國際、國家、行業、地方標準的,分別可給予最高不超過30萬元、20萬元、10萬元、5萬元的獎勵。
(三)創新生態營造
6.支持產業氛圍營造。對在本區主辦或承辦具有一定影響力的賽事、峰會、論壇、展覽會等活動的,可按投入資金總額50%以內比例,給予最高100萬元資助;對本區企業參與具有影響力的相關產業賽事、峰會、論壇、展覽會等活動的,可按實際發生注冊費、展位費、搭建費等給予50%以內比例,最高20萬元資助。
7.鼓勵創新創業活動。對本區企業獲網絡安全領域市級及以上重大賽事獎項的,或相關獲獎項目在本區注冊落地設立企業的,可按獲獎金額50%以內比例,給予不超過20萬元獎勵。
8.支持園區能級提升。對獲得國家或上海市產業主管部門掛牌認定的網絡安全相關領域專業性園區,開展園區軟硬件環境建設,園區品質和服務顯著提升的,經認定可按投入資金總額30%以內比例,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或100萬元的一次性資助。
(四)人才引進培育
9.支持高層次人才引進。加大對網絡安全領域人才落戶政策的支持力度,重點引進對網絡安全領域科技創新、產業升級和經濟增長貢獻突出的優秀人才。
10.強化產業人才培育。支持網絡安全領域優秀人才申報國家級、市級各類人才計劃,對入選人才給予一定區級資金資助;推進落實職稱評審“綠色通道”、“直通車”,加強職稱申報指導,提升人才專業技術能力。
三、使用管理
(一)各政策事項責任單位根據本意見制定實施流程和細則,落實項目審核、跟蹤、評估等工作。本政策條款若與上海市、普陀區制定的其他政策有重復交叉的,按照“從高不重復”原則予以支持。
(二)各重點地區投資促進中心負責為申報單位提供扶持項目申請、形式審查等服務,各政策事項責任單位完成項目審核后負責向申報單位答復,并做好項目管理服務工作。
(三)區財政局負責編制下一年實施本意見的專項資金預算安排,負責按程序執行相關扶持資金的撥付,在項目過程中會同審計部門對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四)本意見按照《普陀區產業政策績效評估管理辦法》,實行績效評估管理。
四、附則
(一)扶持對象享受本區各類獎勵、資助等扶持資金總和原則上以其政策扶持期內實現的區域貢獻為限。對在我區運營時間超過三年,并申請本意見所涉項目資金的企業,應將其區域貢獻作為參考扶持依據。
(二)實行產業專項資金全過程信用管理。申請本政策扶持的企業或機構,將接受信用審查,過去三年內存在嚴重失信行為或違法行為的,取消申請資格。企業或機構在享受扶持過程中存在失信行為,經查實的,按照有關規定報送市、區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扶持對象存在弄虛作假、騙取扶持資金等違法違規行為,經查實的,將立即取消一切扶持資金并追繳資金,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三)本意見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普陀區科學技術委員會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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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普陀區科學技術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