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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中的三個大海螺,是孩爹周六去書法班接孩,路上買的。我做完護理回家,人家已經開始在廚房忙活開了,蒸海螺,煮海虹。
我們想把海螺肉摳出來,用小嫩蔥拌著吃,這個菜在飯店要賣好幾十呢。我又去文化橋小市場買了小蔥。
這頓飯吃的很過癮,雖然海螺切的有點厚受到一些質疑,但大家吃的很開心,滿滿一桌子菜吃光糖光。
一頓飯,有了全家人的參與,帶了快樂進去,便覺得這菜是美味。
我想說的是,什么是美食?它可能不是貴的,也不僅僅是美味。它其實就是一種愉快的心情,與食物本身有關,但不是全部。同樣一塊大饅頭,餓極的時候吃覺得特別美味,吃飽了再去吃,就成了負擔。要想得到吃帶來的愉快,首先得有欲望,想吃;然后是怎么吃,上飯店還是自己家做,上飯店去哪家,自己做要準備什么材料;最后,吃的氛圍也很重要,飯店要干凈環境優美讓人愉悅,在家也要把家收拾利索,桌子上清理干凈雜物,最好有些小裝飾,桌布啦鮮花之類,裝食物的盤子也不能將就。還有最重要的,就是人的氣氛,大家都很開心,很放松,做的飯菜稍欠點水平的時候不挑刺。那樣,這頓飯算是美食了。吃好,其實是滿足了內心的吃的欲望。
穿也是一樣,衣柜里一堆的衣服,為什么還要買買買?不是真缺衣服,是心里覺得缺了。買了,心里就舒服了,看著衣服也漂亮,美。其實在外人看來,都那么回事。穿好,其實是滿足了內心穿的欲望。
這么來看,一個人對物質的需求,其實就是個人自己的想法。想吃的時候不一定是餓了,想穿的時候不一定是冷了。尊重自己的內心,尊重他人的內心,才是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