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留下令你怦然心動的東西

你是以什么為基準選擇「要丟的東西」呢?

要丟的東西也分成好幾類,例如「已經完全壞掉了」或「一整組搭配使用,是其中一部分已經壞掉了」等,物品本身的功能已經無法運作;而「設計款式過時」「活動期間已經過了」等,則是已經過了應景的時期。像這種丟棄理由明確的東西還算容易處理,最難的應該就屬于那些沒有什么特殊理由需要丟掉的東西。正因為如此,為了解決這種「總是沒辦法丟東西」的煩惱,才會出現如「一整年都沒用的話就丟掉」「設一個暫存箱,每半年檢查一次」等各式各樣的「丟棄機制」。

但話說回來,請各位明白,當「如何選擇要丟的東西」變成主題時,其實就是大幅偏離整理的焦點了。如果在這樣的狀態下開始整理的話,真的太危險了。

過去的我簡直可稱為「丟棄機器」。自從十五歲讀了《丟棄的藝術》這本書,對「丟棄」一事頓悟之后,我的整理研究就不斷升級,好奇心源源不絕。不管是兄弟姐妹的房間、學校公用的置物柜,只要一發現新地方,就會一個人開始偷偷的整理起來。腦袋里全都是整理的事,有一股莫名的自信,覺得不管什么地方,自己都能整理的很好。當時我最開心的事「如何丟東西」。兩年沒穿的衣服就丟掉、買一個東西就丟一個東西、如有猶豫就先丟掉等,我讀遍各種整理書,按照書上提過的所有的基準持續地丟東西,曾經在一個月內丟掉了近三十袋的東西。但是,不管我再怎么丟,家里或房間里還是不整齊,甚至還累積了莫名的壓力,然后又一口氣買了一大堆東西。結果想當然爾,東西完全沒有減少。

在家時,我整天都在想「還有沒有什么東西可以丟」「還有沒有不用的東西」,費盡心思尋找「障礙物」,如果找了到了沒有再用的東西,就會用一種非常嫌惡的心情想:「原來你在這種地方啊!」然后把東西丟進垃袋。因為一直都是處于這種狀態,所以就算待在房間時也神經兮兮,完全無法放松。

某天放學回家后,我一如往常地想要開始整理,我打開自己房間的門,里頭還是亂成一團。在看到這幅景象的瞬間,腦袋里就好像什么東西突然短路了一樣。

「我不想整理了…….」

在這三年之中,東西應該少了很多,但我卻盤坐在這讓人超級不舒服的房間正中央,雙手抱在胸前,陷入了沉思。

「為什么我這么努力卻還是整理不好呢?誰來救救我啊!」

我在心中以一種想抓住救命稻草的心情吶喊。

此時,房間里似乎突然響起一個聲音:「請把東西看得更清楚一點。」

「東西?我每天都在看到目不轉睛啊…….」

我恍恍惚惚第嘟囔著,接著在房間的地板上昏睡過去了。

如果當時的我再聰明一點,應該就能在像這樣因整理精神官能癥而昏厥之前發現,如果整理是只考慮「丟東西」,就會變得不開心。因為整理時應該選擇的,本來就不是「要丟掉的東西」,而是「要留下來的東西」。

「請把東西看得更清楚一點。」當我醒來時,終于清楚地了解了那個聲音的意思。過去我只把焦點放在「要丟的東西」上,都在專攻「障礙物」,卻沒有好好珍惜真正應該重視的「要留下來的東西」。

最后,關于選擇物品的基準,我做出了這樣的結論。

「碰觸時是否怦然心動?」

把東西一個一個拿在手里,留下令你心動的東西,丟掉不心動的東西。這樣就是判斷是最簡單又正確的方法。

「為什么要用那么模凌兩可的基準呢?」或許有人會感到懷疑,相信也有很多人覺得光看字面無法理解。

重點就是,一定要碰觸到。比如說,打開衣櫥的門,眺望掛在里面的衣服,千萬不能覺得:「嗯,這個嘛!全都很讓我心動啊!」重要的是要「一件一件拿在手里,試著觸摸」。在觸摸東西的時候,試著去感覺身體的反應,就會發現自己的反應會明顯地因物而異。各位就當是被我騙也好,請試著實踐看看。

「碰觸到時是否覺得心動?」這個基準是有根據的。話說回來,我們到底是為什么而整理呢?追根究底,無論是房間或是物品,若不是為了「讓自己變得幸福」而存在的話,就失去意義了。

因此,在判斷物品應該留下或是丟掉時,當然應該以「擁有這樣物品是否幸福」,也就是說「擁有時是否覺得心動」為基準。

身穿不令自己心動的衣服時,真的幸福嗎?

被買回來堆著都沒看、一點兒都不令人心動的書圍繞著,真的感覺到幸福嗎?

擁有明知自己決不會戴在身上的首飾,幸福的瞬間真的會來臨么?

答案應該是「不會」。

請想象一下只被心動的東西所圍繞的生活,這才是你想擁有的理想人生,不是嗎?

只留下令你怦然心動的東西。剩下的,全部毅然決然地丟掉。

如此一來,從這一刻起,過去的人生會重新啟動,全新的人生就要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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