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悄然無聲的遮蓋了耀眼的光芒,漆黑的夜色中一片寂靜。我,一個人獨自走在街上,好像與這個喧鬧的世界隔絕了。路口向左轉的時候,有一個人從我身邊慌張跑過,緊接著就聽到一聲接著一聲的:“抓小偷啊,抓小偷啊。”還未等我回過神來,小偷就已經被附近一個小區的保安摁倒在地,當然,作為目擊者之一的我也指證了那個人。得到了幾句贊揚,贏得了幾下掌聲,心卻沒有一點的興奮,反而更加的不安。夜,模糊了這個世界,也模糊了我的眼睛,模糊了我前行的腳步。
關于你,我總是沒有勇氣回憶下去,你的一抹微笑,一句關心的話語,一個溺愛的眼神,哪怕是一聲憤怒的呵斥,都能讓我心碎的裂開花,花的顏色只有一種——紅色,你知道嗎?那是我的心在滴血,一滴一滴,抑制不住的往下流。如此寂靜的夜,確實適合一個人在街頭游蕩,走著走著,不知不覺中握緊了拳頭,留了幾個月的長指甲深深的刺入了我的掌心,痛嗎?不痛嗎?我搖著頭,疲憊了笑了笑,心里升起了些許的凄涼、些許的悲寂。然而,這些,在我一個人的時候,都會變得越發的強烈。
時至今日,我真的應該放下什么,看開什么,可是,不知道為什么,游走在街頭小巷的我,總是能感覺到你身上的氣息。你看,那家電影院是我們第一次約會的地方;你看,那家餐廳是你給我過第一個情人節的地方;你看,那家商城是我們買第一身情侶裝的地方;你看,你看,全部都是你看,只是此時此日,你沒有在我身邊,你也看不到這些。不知道你走過我們曾經手挽手一起走過的地方的時候,是否會像我這樣的回憶往日的點點滴滴呢?時光一去不復返,你在我不在,我在你不在。
從那天到今天,是第幾天?第幾月?第幾年?幾年了,呵呵,或許,你們都會嘲笑我的放不下吧!其實,如果你跟我有相同的經歷,那你就會明白,有些東西深入骨髓以后,你想忘記,那根本是一種奢望。我不忘,不代表我放不下,而是記憶太深刻,怎么樣的無情都不能將它抹去。人們都說,流過淚的眼睛會更清晰,是,眼睛才擦干淚水以后是有一種別樣的清晰,但是,流過淚以后的心卻更加迷茫,那種不知所措的感覺讓人無法用言語來形容。如果悲傷有理由,那么解決好問題悲傷也就會隨著問題煙消云散。
有一段時間,我討厭風,因為在風里我能聽到你的聲音;有一段時間,我討厭雨,因為雨里夾雜著你的氣息;有一段時間,我討厭自己,因為身體里面住著一個你。還好,那一段時間都已經過去了,現在的我,喜歡風,因為風能吹亂我的長發;喜歡雨,因為雨能淋濕我的記憶;我喜歡我,因為我就是完整的我了。
現在的我看開了一切,我發現,人和人之間的緣分都是天注定的,至于是必然還是偶然,那就沒有人能夠說的清楚了。若干年前擦肩而過,而如今卻相識,這是緣分;在若干年前相識,而如今卻擦肩而過,這也算緣分。然而,緣分終究是需要緣和分在一起的,有緣無分,有分無緣,都是竹籃打水一場空。不能二者合一的緣分,就像手中的沙粒,握的越是緊,流失的越是快。就好像我們之前的感情,無論是我,還是你,都在努力的挽回著什么,卻還是什么都沒挽回。
還記得前幾天街角的偶然遇到,你拉著一個溫順的女孩從我身邊走過,沒有打招呼但是我看得出你尷尬的笑了笑。我,望著你的背影,無奈的笑著搖了搖頭。笑,不是替自己悲哀,而是對過去情感的告別。搖頭,不是惋惜我和你的感情,而是放下我們必須熟悉的那種感覺。當我停下敲打的手指,就是我對我們一切真正意義停下的時候,也正是此時此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