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曰,人生有八苦:生,老,病,死,愛別離,怨長久,求不得,放不下。
五年前,17歲的靈兮遇上了25歲的宸暄。
那一年,她上高三,而他早已繼承家業許多年。
他們初見時是在酒吧。酒吧有個很普通的名字“忘記”,彼時,她在外是人見人愛的乖乖女,私下里卻是放蕩不羈的小女孩。
每次來“忘記”,靈兮玩得很嗨,那銀鈴般的笑聲讓周圍的人感覺很舒服,快樂就這么簡單。
那時的她,懵懂無知,朝氣蓬勃。
那時的他,意氣風發,憂思難抑。
金風玉露一相逢,便盛卻人間無數。
最初靈兮每次來酒吧,都沒有注意到這個人的存在。因為,和酒吧里的嘈雜相比,他實在是太過于安靜,其他地方人很多,而他周圍五米之外沒有任何人的存在。
直到,那天,她喝多了,遇上一群小混混前來糾纏,怎么也甩不開。她踩著虛無的步伐,卻怎么也揮不開圍著她的那幾個人,那幾人甚至還借機占她便宜。然后,幾聲悶吭傳來,她抬起頭看到了他,如天神一般朝著她走來,她當時還想著,電視劇里英雄救美的橋段都上演了,要不要干脆暈過去算了。
他朝著她逆光而來,酒吧里明明滅滅的光線打在他身上,泛起一層層白光。棱角分明的側臉,沒有一絲表情,黯淡的雙眸里夾雜的全是冰冷的氣息。
那一刻,靈兮被那雙眸子深深吸引了,仿佛,她在那一刻讀懂了他眸中的哀傷,讀懂了他的孤獨。
所謂的一見鐘情,大抵不過如此。
1
那天,他走到她眼前,薄唇輕啟:“小朋友,以后還是少來這種地方,不適合你。”
靈兮在他看不見的地方默默地翻了個白眼,看著他別扭地說道:“這地方也不適合你。”
然后,他輕笑了一聲,僅僅只是臉上的肌肉以微不可及的弧度動了下,不仔細看很難注意到,但靈兮偏偏看得很清楚。看來,他應該是個不茍言笑的人。
當她還在想著怎么和他搭上話時,他早已邁開長腿,從她身邊走過。等她回過神來時,他早已消失在酒吧門口。
自那以后,靈兮經常在“忘記”蹲點,和酒保打探了下消息,得知他名字叫“宸暄”時她心里有些激動,終于知道了他名字了。不過,看他背景應該不簡單,居然沒人敢惹他。雖然玩得很嗨,但目光總在他經常坐過的位置瞟來瞟去。
他會不會再也不來了?
如果他不再來這里,那我們是不是再也無法相見了?
我還沒告訴他我喜歡他呢?
2
兩個月后,當靈兮差不多快放棄了時,那天和往常一樣,她放學后背著書包去“忘記”。一進門,鋪天蓋地的是音樂聲,她習慣性的往他常坐的位置一瞟,他居然在。
那一瞬間,她覺得很滿足。
仿佛只要她出現了,她就很開心。
就這樣隔著一段距離默默地看著他,直到天荒地老。
沒來由的,她竟然冒出了這樣的想法。
她看著他一杯一杯地喝著,借酒澆愁,卻難掩臉上的郁結。
看來,他應該是遇到不順心的事情了吧。
此刻,隔著那段距離,她居然能看清他眼中的惆悵,那么濃,那么痛,突然間,她心里泛起層層漣漪。好想走過去為他撫平所有的傷痛,然后陪在他身邊一直到老。那一刻她居然有了這么荒謬的想法,靈兮突然覺得,她似乎更喜歡他了。
可是,喜歡究竟應該是什么樣的呢?
17歲的靈兮并不知道。
她只知道,她配不上他。他如此燦爛奪目,而她,卻卑微如塵埃。
她只知道,只要這樣隔著遠遠的一段距離,守在一旁,看著他是在這里,和她在同一個空間,她就覺得很滿足。
這樣,便夠了。
3
有時候,看了別人那么多故事,卻還是過不好這一生。
人都是有貪戀的。靈兮也有,她以為她會一直默默地看著他,就這樣,一輩子。可事實上,她渴望走到他面前,與他把酒言歡,互訴衷腸。
那天,趁著他喝醉,靈兮忍不住跑到他身邊。那一刻,她拋下了所有的矜持,只是想放肆一次,讓自己以后不后悔。
她說:“我叫靈兮”
宸暄笑了笑,舉酒示意,一飲而盡。
靈兮在他旁邊坐下,陪著他一杯一杯地喝酒。雖然知道他的難過,知道他的痛苦都不是因為她,但陪在他身邊比什么都強。
似乎,只要她不開口,他便永遠不會注意到她。
只要她不問,就可以不知道他的過去,她要的是,他的未來。
只不過,后來,她還是知道了。從他喝醉后抱著她叫著另一個人的名字,那一刻,她竟然嫉妒那個素未謀面的女孩,因為他心里裝的那個人始終不曾變過。
后來,她知道了,他們分手不是因為彼此不愛了,而是她當初要赴國外留學,而他肩負家族責任不能離開。
多么可笑,好像小說和電視劇里都這么演的呢,前女友拋棄他遠赴國外留學,學成歸來后,他們名正言順在一起。又或者,等她回來時,他已經愛上了另一個人了。
關于后者,她不敢想。
因為,她不配。
4
九月的陽光依舊毒辣,靈兮即將步入期待已久的大學生活。因為不想離家太遠,私下里也希望以后可以經常見到他,靈兮選擇了本市的一所大學。雖然她的高考成績還不錯,本可以沖進省外更好的學校。但是她還是毅然而然地決定了,留在這里,留在他身邊。
好像,這樣子,他們就會因此生出許多羈絆。突然間居然有些期待。
大學功課不如高中繁忙,靈兮有了一把去“忘記”酒吧的時間。她與他也逐漸熟悉起來,每次都在那個位置,她走過去,和他聊著天,即便什么也不說,也是幸福感滿滿。
一方面,靈兮因為他的忽略而心煩意亂。另一方面,陪在他身邊,她就覺得世界對她還是仁慈的。
暗戀一個人,本就是一件見不得光的事。她害怕,那些喜歡一旦說出口,他會因此疏離她。但又希望他知道,希望他知道她的求而不得,希望他知道她喜歡他,希望他知道她想和他在一起。
而事實是,她和他相處時,從來不敢流露出任何心思。害怕他發現了,害怕自己太主動他輕賤這份感情。
她知道,他一直把她當成一個小孩子,無憂無慮的。
可是,靈兮沒遇上宸暄之前確實是這樣,但遇見之后,靈兮已經變了,變得不再像她自己了。她會害怕,會自卑,會擔心自己不夠好,配不上那樣完美的他。
原來,愛一個人真的可以讓人卑微到骨子里去。
5
期待的寒假終于來了。
靈兮收拾好行李準備回家,路過“忘記”時,她還是忍不住往里面瞧了一眼。看到他在,突然心安。
她打扮了一番,推開“忘記”的門,朝著他所在的位置走來。他似乎喝多了,趴在桌子上閉著眼,周圍是東歪西歪的酒瓶。她忍不住伸出手去,觸碰他堅毅的臉頰,一一撫摸過他的額頭,鼻子,停留在他唇瓣,鬼使神差的,她俯下頭去,吻住了他的唇。然后,他睜開了雙眼,她嚇了一跳,臉紅到脖子,撇過臉去,不敢看他。
他抬起頭戲謔地看著她:“你知道你剛剛在做什么嗎”
“我……我不是故意的”
“還不是故意的。小朋友,看來沒人教你怎么接吻么”
一轉眼,他的臉近在咫尺,他的手抬起她下巴,唇覆上她的唇。帶著點懲罰的感覺,他狠狠地吻著他。
她在他懷中快要窒息,是真的嚇壞了,絲毫沒意識到自己的一個舉動挑撥了他。
一人清醒,一人醉酒。
自然,一切該發生的都發生了。那一晚,他終于屬于了她。她竟然有種“沉舟側畔千帆過,病樹前頭萬木春”的感覺。
然而,醒來后,她面對的只有他的歉意。
“對不起,靈兮,原諒我我不能對你負責。”
“你不用道歉,不用內疚,也不用對我負責,我只要對我自己負責就好。”
……
她走出了房間,看著身上青一塊紫一塊的傷,嚎啕大哭。不是因為自己失去了保存已久的童貞,而是,他不愛她,從始至終,他都不愛她。
原來,不管她怎么做,他都不愛她。
6
接到宸暄的電話已經到了第二年。
凌晨兩點的曼徹斯頓,仿佛一下子安靜了下來。靈兮站在窗前,看著床上那孩子安穩的睡顏,突然陷入了沉思。
是的,她欺騙了他。
她沒法忍心把一個已經成形的孩子從她身體里拿去,所以她選擇了留下他。帶著他從此離開熟悉的國度,離開熟悉的人。
“靈兮,你現在還要上學,你根本沒能力照顧好他。你把孩子交給我,我會好好照顧他的。”
那一刻,她淚如雨奔。
他聽著電話里傳來的哭泣聲,然后不忍心,最終還是同意了由她單獨撫養他們的孩子。
7
一晃三年過去了。寶寶健康長大,靈兮也畢業了。作為一個單親媽媽,她有時的確會煩惱,這樣對寶寶是不是不公平。不過,一切在得知他的前女友回到了他身邊,而兩人正準備結婚后,靈兮更加堅信了自己的決定。
就這樣吧,孩子和她姓,從此,不再打擾他的生活。
事隔經年,她居然很少想起他們在一起的時光,甚至漸漸地淡忘了那個人。只是每每看著寶寶的容顏,腦海中會依稀浮現一個熟悉的輪廓: 清冷的眼眸,挺拔的身材,刀削斧鑿般的面孔。
而那個人,自那以后也再沒聯系過她,她也不再聯系他。仿佛兩條平行線,只在某一刻因為某種原因短暫相交后,最終還是保持平行的狀態向著不同方向走去。
似乎,她真的放下了。
時間居然毫不留情地一一抹去他們曾經在一起的痕跡,如果不是突然想起,她都覺得,寶寶本來就沒有父親。畢竟除了他提供的一顆精子,懷孕,生產,撫養長大這些都只有她一個人參與,其中的辛酸也只有她一人體會。以前,或許還動過這樣的念頭:不如把孩子送回他身邊,他們倆結婚后一定會照顧好他。最終,她還是決定靠自己,幸苦一點,但不要再去打擾一個不曾愛你的人。
在最好的年華遇見自己喜歡的人不可謂不浪漫,當時的他,是最好的他,而當時的我,卻不是最好的我。而時隔多年后,我終于放下了這段感情,放下了他。
曾經滄海難為水,除去巫山不是云。
只愿以后每次提起你,我都再也想不起你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