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還是昨天的書,只是換了一章《想當然是靠不住的,還是要思考》為什么要寫這個了,因為生活中我們有太多想當然了,卻從來沒思考為什么?
今天就拿書中的一個例子吧,有一個同學,去貧困地區支教,穿了雙新百倫的鞋子,當地的老師就問對方這雙鞋多少錢。
同學說:要幾百塊。
當地老師就變了臉色說你:你有這些錢干嘛不捐給當地的學生買書包。
同學頓時就崩潰了,感覺深深的罪惡感。
這里我們就談談這個故事給我的感受,第一我的錢是我付出得來的,為什么你要用你的道德要求我按照你的來花,這就是我們的想當然,一定要幫助貧困學生,幫助貧困學生確實是一件很棒的事情,但如何去幫助是一個私人的事情,外人是無權指手畫腳的。可現實卻是當地的老師拿著道德去約束或者說脅迫支教同學的行為,還一副我是對的,你罪大惡極的樣子。
這樣的事情實際不僅僅發生在這里還發生在這世界的個個角落,比如父母覺得孩子就一定要聽自己的話,又或者你拿著一只雞去KFC說給對方加工費讓對方幫你加工。
想當然最可怕的地方是什么了,當別人指出你思想或者觀念上的錯誤時你并不會承認,反倒覺得對方是不是故意針對你又或者有病。想當然的人有一個特質那就是以自我為中心,自己一切都是對的,有駁于自己的都是錯的或者視而不見的。
在這里我們就要思考了我們在生活中有哪些地方和事情上想當然了!那如何改變這種想當然的思維了。
一不再以自己的主觀思維看待事情,這就像帶著有色眼睛看待周圍的世界,而是客觀的接納和思考。
二就是多閱讀,不能僅僅閱讀自己認可的書籍,而要涉獵廣泛,看與自己觀念不同的書籍,要能看到別人的觀念并思考,而不是全盤否定或者抗拒。要能接納和包容。
三你覺得應該就是這樣的事情卻沒有按照你想法來的時候不要抱怨和憤惱,而是多問自己為什么!為什么你想成這樣!為什么事情不是這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