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大齡女青年,被家里人催婚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但是從不愿意結婚到理解婚姻這件事,我有一個完整的發展路徑。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對待婚姻的態度,影響父母對婚姻的態度。而父母的婚姻狀態決定了我最初對待婚姻的感受,但最能激發我去理解婚姻這件事都是來自朋友們的婚姻。
他們結婚30年,在我看來,父母之間的相處方式是突變式的。在很平和的狀態下,突然爆發爭執;在爭吵結束后,又無故和好。這種前一分鐘還在吵架,后一分鐘就合好對他們來說是常態。在波動的婚姻情緒里長大的我,一度錯怪婚姻本身,我不要結婚。讀書離開家后,開始反思他們爭吵的事情,大多可以歸因到做事的方式彼此不認同時彼此都不妥協。以之前買戶口的事為例,我已經到了讀小學的年紀,可是沒有城市戶口。因此,第一年我上的是一所借讀學校。為了避免以后每年交的借讀費用,當時我的母親,堅持要買下城市戶口,這樣便于我上學。但是父親不同意,覺得小孩已經可以上學了,每年交借讀費即可,不需要再買戶口了。父親母親為此爭執了好一陣子,以母親的勝利為終結。從這事看來,兩個思考問題出發點不一致的人,也不想去理解彼此,導致爭吵。但在這個過程中,以脾氣和情緒來壓制對方,直到最后以服從某一方,或事情的不了了之為終結。在這個過程中,必然會產生爭執、惡言、甚至動手,并且也沒有意識到要避免當著孩子的面。在這樣的婚姻常態中長大,我對婚姻的態度回避,把吵架當溝通,這不是我想要的生活。
奶奶和外婆分別是生于1923年和1935年。她們有著極其相似的命運,老公都是在孩子還小的時候去世,在此之后便改嫁。我參與他們的生活已經是在90年代了。雖然沒有參與過他們的成長,但是感受最深的是,她們愿意奉獻自己給原來的家庭,締結婚姻的家庭,以后后來組成的家庭。每一次過渡,都是以男人的轉移為存在。在她們的婚姻觀里,男人是一生的衣食。這點猜想,是從她們改嫁之后,一心關照對方的孩子,而忽視自己的孩子而來的。在農村的社會環境里,沒有丈夫的婚姻,女人無法獨自存活。自力更生前提是家里有個男人才能獲得群體的話語權。失去了男人,改嫁無疑是最好的出路。都是沒有完整的家的人,身上夾雜著強烈的依附感和自我保護欲。這樣組成的家人,出現上面的情況是合理的。站到他們的角度復原曾經的爭執,在爭奪的是存在感,是決定權,而不是事情的本身。自我保護欲和依戀感在交替出現。我開始理解父母遇事的行為。
周邊的朋友陸續步入婚姻,每個人的性格不同,找到的婚姻伴侶各有不同,有趣的,有能力的、經濟條件好的、父母安排的、只要能結婚的。伴侶是人的試金石,你的伴侶就是你的另一面。婚姻里的三觀不在乎高低,只關乎合適。三觀相符的人在一起,有幸福的可能,但依然會有問題。但是看到幸福的婚姻的人,都有去做同一件事“面對問題,解決問題。不會只站在自己的立場,責怪對方。”婚姻本身無好壞,而是看雙方用什么態度和方式去對待這件事。對我最重要的是找到與我目前的三觀一致的人,并且彼此可以抱著一起去解決問題的態度去生活,共同成長。我對婚姻這事釋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