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自述:
“女兒一歲半,因為和前夫三觀不合、婆媳矛盾等原因,我堅持離婚,沒有任何共同財產,我自己帶女兒。離婚后說好的每月600撫養費也沒有到賬,直到七歲后才有正常的每月600的撫養費,我給女兒存到她自己的賬戶上了。
我的日子一天一天變好,女兒活潑,開朗,能說會道。只是性格急躁。女兒五歲半認識老公,見過的都說她們看上去沒有任何隔閡,象親生父女,女兒七歲生日那天,再婚。
再婚后,一個假日,她親爸接她過去住了三天,三天后回來,女兒像變了一個人,和老公大吵,非要我們離婚,和她親爸復婚,威脅說不答應就要跳樓,自己離家出去街上晃蕩半天,大叫著老公不是她親爸。
氣急的我打電話給前夫:如果女兒因此有任何不慎,我不會饒過他們家任何一個人!之前我雖然討厭她爸以及她奶,但我從沒有說過她們的任何不對,總是告訴女兒,他們是愛她的!
但這個事之后,女兒非揪著要我和她爸復婚,把我們結婚證的照片給撕掉,隔幾天就要發一次瘋,稍不如意就把屋里東西扔扔砸砸,嘴邊的一句話就是:他不是我親爸!他沒資格管我。
前兩天我陪她寫作業,為作業的事,她突然大發脾氣,說都是因為我逼的,前夫才和我離婚,前夫一直愛著我之類,質問我為什么要這樣,又是逼著我離婚,和她爸復婚。
我解釋了好多,但她根本不聽,最后崩潰的我哭著沖她喊:我死都不會復婚! 他們對我的傷害我一輩子都不會原諒。如果她覺得和我一起生活痛苦,雖然我愛她,但我允許她爸把她接過去。
現在回想起來,我覺得自己也是瘋了,她畢竟是一個孩子,我說這些干嘛?但她逼人的手段真的讓我發狂。
看到我哭之后,她軟了下來,說不是不想和我一起,就是想和自己的親生父母一起。現在覺得和我一起不能和前夫一起,很不開心。末了又質問我:既然當初不愛前夫,為什么要結婚?為什么要生下她?
我無言以對,只能很真誠的對她說:對不起!媽媽過去是做錯事了!我感到要崩潰了,我該如何做?”
我的建議: 繼父繼母不好當,有時候再婚夫妻認為他們深愛對方,因此一切都不是問題。然而孩子的情緒問題并不是孩子的父母之間有深厚感情就能解決的。這需要你們既為自己也為孩子,真正把自己的一切奉獻給這個新家庭。如何處理好與孩子的關系,下面幾點供你參考:
1、降低期望。在孩子的眼中,繼父母是闖入他們家庭奪了他們愛的“敵人”。繼子女總是把優點集中于親生父母,把缺點統統加給繼父母。孩子有孩子的天性,不要期待孩子上來就會和你老公親密相處,先調整好自己的預期,就會降低再婚夫妻的焦慮和擔憂。
2、愛屋及烏。你老公要以孩子大朋友的身份出現,與孩子一起講故事,做功課,玩游戲,日久天長,才有可能得到了孩子的認可。這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需要他持續付出才行。
3、真誠對待。你老公要敢于表達真我,不要怕引發沖突,忍氣吞聲換不來順暢的人際關系。好的人際關系是建立在雙方“真我暴露”基礎上的,說真心話是最有力量同時“低傷害的”。不要以為,自己只要做得比親生父親好,才能建立好的繼子女關系,這種隱藏在言行之下的比較,往往更容易傷害孩子的心。直面問題,坦率承認自己永遠無法和親父母相比,但會盡力提供自己作為繼父能夠做到的,這樣孩子也會放下“苛求”、放下“敵視”,給予彼此一個真正建立關系的機會。
如何調整好孩子的情緒,做好以下幾點:
1 、你們自己調整情緒。其實孩子哭鬧的時候,最先需要處理的是你們的情緒。
2、接納孩子的情緒。孩子哭鬧時,不要打斷也不要呵斥,你只需留在她身邊,讓她盡情地哭泣,不要急于發表意見,只需讓她知道,無論發生什么,你始終關心她的感受。
3 、啟發孩子自己解決問題。不能復婚的原因給孩子講清楚,讓她逐步做出判斷,她提出的無理要求,堅決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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