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像喜歡甜一樣喜歡苦

前幾日讀完美國新銳作家斯蒂芬妮 丹勒的《你要像喜歡甜一樣喜歡苦》,本書是這位文壇傳奇的處女作。還是餐廳服務生的丹勒寫了這本小說,她得知一位用餐的常客是出版人,就把作品拿給他看。出版人只讀了10頁,當即決定簽下了這部作品。

故事講的是:22歲的泰絲,大學一畢業就跑到紐約,身無分文,住出租屋,對新生活充滿期待。她在曼哈頓一家高級餐廳找到工作,開始學做一名合格的侍者。

為了逃離平淡無奇的人生,泰絲只身一人駕車來到紐約,沒有積蓄,沒有朋友,只能靠雙手去養活自己。在面試的時候總經理霍華德問:為什么選擇了紐約?泰絲答:我沒有無窮無盡的選擇,世界上只有這一個地方,大到足以容納如此之多的肆無忌憚,漫無邊際的欲望......我幻想過上一種二十四小時晝夜不息的生活。


書中描述的用餐高峰的忙碌,等級制度的侍者各司其職,點單埋單個中技巧,餐前例會中菜品酒水的考核,都讓那段早已被遺忘的餐廳工作經歷浮現眼前。一切像是在昨天,又像是從來沒發生在我身上過。

我還記得那年有奧運會,初入社會的我,被這個大千世界看花了眼。應該從那個時候開始,我有了比看賽事更重要的事情要做,比如工作,比如和同事聊八卦或者睡覺。

參加工作后,我才知道:其實一天二十四小時,你醒著的時間很大一部分都不屬于自己。

住員工宿舍的好處就是上班近,11點開市,如果不吃飯可以睡到10點半。那是一個睡不醒的年齡,最早的班次安排是9點,在那工作一年里,我基本上沒見過早上8點的太陽。而且從那時候開始,直到多年以后我都沒有吃早餐的習慣。

準時參加餐前例會,按照流程開餐,備好各類餐具:公勺,分勺,湯勺,漏勺,餐刀和餐叉,各類酒杯:開水杯,高腳杯,白酒杯,直身杯,分酒壺,醒酒壺。總之,在開餐以后這些就是私人財產,送走一波食客后,這些小物件要和迎客的時候一樣多,否則就要自己掏腰包替它們買單了。


餐廳一天包員工兩餐:中午10點到10點50,下午4點到4點50,而我真正能吃飽肚子是晚上9:30下班后的炒粉炒面外加3元烤臭干子。那是我工作那年里吃得最多的,最香的,也是最奢侈的。直到今天那種味道都讓我回味無窮。在我離職多年后,我曾特地光顧那些給過我慰藉的路邊攤,只是,再也吃不出那種快樂和美味。

餐廳一到旺季就會迎來一場接著一場的酒宴;一到淡季就是做不完的衛生,擦不完的玻璃;每天都會有同事不小心打破東西,可能是一個碟子一個碗或者是一個湯勺一個轉盤,然后都會引來大家的一陣心疼,畢竟都是按照原價賠償。


時間在一個又一個用餐高峰中流逝,

那時候的臉不算最好看,但是即使涂上廉價的化妝品,依然光彩照人。

那時候的工作,相比后來的職業生涯,絕對算辛苦和隱忍,但是也是屬于成長頗多的。

那時候的日子,肯定是比較難熬的,但也很懂得苦中作樂。

那時候的人,不是貴人,但也是生命過客中難得的真誠的。

感恩生命每一次不經意的安排,有些人,離開后就再也沒有見過,但我不會忘記她們曾經給我的生命帶來了美好和感動。

珍惜上天每一次安排的彩蛋,敲開后,或許就能遇到一個大大的驚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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