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了兩句很有感觸的話。
一是:讓人舒服是人格的頂級魅力。(你身邊有沒有這樣的人:他們也許貌不驚人,也許才不出眾,卻在無形中有著一種別樣的魅力,讓你想要與之接近,傾訴心中的秘密?)
二是:只做七分良民,剩下三分做自己。(一切都循規蹈矩,生活定然刻板無趣。一個徹底的良民,或許等于是平庸的代名詞。于是我給自己講:別做百分之百的良民,良民做到七分就足夠。剩下三分,做自己最想做的那個人。)
世界上最難做的不是事,是人。事情做不好可以重做,人生卻再也不可能重來。
我們可能時常會感嘆人這一生都是為了什么!終其一生忙忙碌碌,卻始終是生不帶來死不帶去?有人說是為了出人頭地,為了光宗耀祖,為了名垂青史;也有人說是為了美妙的愛情,為了追尋自由,為了不斷挑戰新的高度;還有人說是為了報效祖國,為了造福人類,為了拯救地球……總之,每個人有每個人的想法,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生活方式。
除了那些違背人類普世價值的罪惡分子,我們每一個人都是不能拿來評價的!
為工作拼死拼活鉆研奮斗值得稱贊,但也不能說安于現狀自得其樂就該批評;愛讀書愛學習應該推崇,但也不能說搓麻將打游戲就是墮落;為國家為人民拋頭顱撒熱血理應歌頌,但也不能說為子女鋪路為家人搭橋就是品質敗壞……
全球人口60億,不同國家,不同歷史,不同民族,不同習俗,不同文化,不同觀念,不同經濟水平,不同教育程度,不同社會地位,不同價值追求…歸根結底,沒有任何一套標準可以用來評價一個人的好壞。也就是說,做人沒有標準。
我可以做總統,也可以做農民;我可以決戰金融界,也可以路邊拾垃圾;我可以不遺余力回報社會,也可以一心放羊傳宗接代…
人,無非就是兩個屬性,個體和群體。以個體來說,唯一標準就是不傷害其他個體;以群體來說,唯一標準就是不傷害這個群體。也就是說,做人的唯一標準就是不傷害人。除此之外,做人真沒什么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