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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踏蓮花禪,
心念五蘊觀.
萬物隨緣生,
業盡皆化空.
1、佛陀誕生后,隨即于東、西、南、北四方各走七步,每走一步,地皆涌現寶蓮承接佛足。
2、五蘊,“蘊”譯自梵語 ?????? Skandha,舊譯陰或眾。意義是積聚,五蘊即是五種聚合。即所謂:色蘊、受蘊、想蘊、行蘊、識蘊五種聚合。
3、五蘊包含了色、受、想、行、識這五種類的法,各個合為一集,都是因緣和合的,它們相續不斷的生滅,故五蘊的意思是五種不同的聚合。五蘊也被翻譯為五眾或五陰。“五眾”是五種眾多的法聚合在一起;“五陰”是五種法? ? ? 遮蓋住我們的智慧之意。佛陀為利根的眾生說五蘊;智慧比較差的眾生,佛陀則為他們演說十二處、十八界。
4、業,佛教術語,身口意善惡無記之所作也。其善性惡性,必感苦樂之果,故謂之業因。其在過去者,謂為宿業,現在者謂為現業。俱舍光記十三曰:“造作,名業。”業為造作之義。是有二種:一如身之取舍屈伸等造作,名為身業,音聲之屈曲造作,名為語業,是直指身之造作,語之造作為業 也。二與第六意識相應而起,心所中思之心所也,思之心所以造作為性,故以之為業性。即動作身之思為身業。動起語之思為語業。作動意之思為意業。依此義而俱舍論就十業道區別業業道與業道。謂殺等七支為身語二業,故為業,又為業之道。業為身語之二業,自體是業,業之道為思心所? ? ? ? 游履之處。又貪嗔等三者,唯為業之道,以彼非自體業,唯為思心所游履之所故也(依大乘之教,則意亦有業之義,依此則貪等之意業亦為業業之道也)。此二種業中,小乘俱舍以第一種為實業,為正感果之異熟因,大乘唯識以第一種為假業,以第二種正發動身語之現行思心所,為招當果之實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