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曾在我生命里濃墨重彩

一直想寫一些東西記錄我和他的故事。可是每每提起筆都覺得煩躁,屢屢擱置。有時覺得無話可說,有時卻感到想寫的太多,不知從何處寫起。最近接觸了簡書,忽又起了意。



我喜歡他。他長得不帥不高,但人緣很好(包括女人緣),他是個熱心幽默有責任感的男生,正是這一點慢慢吸引了我。有一次班里排話劇,還缺一個演員,有一個同學就叫他來暫時演著。我對他的記憶就是從那個時候開始。慢慢地,接觸多了,我們幾個玩的來的就成了一個小團體,四個男生,四個女生。到了初二重新分座位,我們八個剛剛好分成四對同桌,而且彼此靠地都挺近的。當時就覺得很神奇,咋么會有這么巧的事兒呢,現在則認為這就是所謂的命中注定吧。

后來我們經常周末一起玩,他總是招惹我,準確來說是懟我,我常被他逼得上竄下跳,毫無招架的能力。青春期的那種感覺很微妙,就像我一開始認為我不會喜歡他,我跟他只是哥們關系,但是卻在慢慢淪陷。青春期的那種感情很晦澀,就像我怎么也描繪不出當時內心的悸動與張狂。

不記得自己是什么時候喜歡上他的,或許是他幫著我們打掃衛生區的時候;或許是他看到我管班里紀律十分吃力,替我喊“安靜”的時候;或許是他在賽道上跑三千米第一的時候;或許是看他在湖邊撿貝殼的時候;或許是......這么多年了,年少時的那些記憶早已經模糊地難以觸碰,就像一段經歷了上千百年的書卷,當被今世人慢慢展開時,卻發現字跡斑駁脫落,你明明知道那些記憶很重要很美好,當你在大腦中拼命搜索卻不得,好像把自己的心剝出來,看看到底是什么讓我牽腸掛肚卻不得。一切只因記憶太久而那個人太遠。

我還記得當時班里有起哄我和另一個男同學的——他也是我的好朋友之一。有一次我們去公園玩,我一個人跑到湖邊,那個男同學穿過草叢慢慢繞到我后面想嚇我,其實我早就聽到了,偏等到她走進才先他一步猛地回過頭來大聲嚇他,閨蜜在遠處拍照,從那個角度看上去就像我們兩個接吻了一樣,他們在一旁起哄,我臊得滿臉通紅,卻不忘偷眼瞧他,見他只是低著頭像其他人一樣笑著往前走,不禁失落。

幾乎沒有人知道我喜歡他,我只告訴過我初中最好的朋友——曉曉。初三的時候重新分班,其實我心里十分矛盾,一方面我希望跟他在一個班,時時刻刻能看到他;另一方面,卻又怕跟他分到一個班,因為我怕管不住自己,我不敢跟他告白,我跟曉曉說我害怕失去這樣一個好朋友,作為好朋友他真的挺好,說到底,我還是怕拒絕,不夠自信。我抑制不住內心懵懂的情感扎根冒芽,我不停地告誡自己:不可以,你怎么能喜歡他呢?你應該珍惜和他的這段友誼,你應該好好學習不是嗎?而另一方面我卻享受著愛慕他的分分秒秒。有一種處境,你知道你在淪陷,卻傻乎乎笑瞇瞇地享受著這一切。我想當時的我就是這樣吧。我從來沒有過男生朋友,更別提什么光著屁股長大的竹馬。或許是天生的兩性的吸引,讓我慢慢走進他,我想探知他的世界,并陶醉其中。我稱他為藍顏,所以我說我怕失去他,失去一個帶我走近我從未探知過的世界的導師。也許你會說這是你為自己的懦弱找的借口,誰知道呢?

我看到了分班名單——他跟我在一個班,我還是歡呼了,跑去抱住曉曉。那是個陽光剛好的上午,我走進教室,假裝無意地掃了一眼教室,我看到了他,他對著我微笑,我的顧慮在那一刻一掃而空,“我就是喜歡這個陽光的大男孩”我嘴角不自覺地上揚,轉身匆匆坐下來。

初三那年似乎過得很平淡,作為老師眼中的好學生,我的初三自然是在為考上以優異的成績考上縣里最好的中學而奮斗。老師安排了最好的同桌給我,明里暗里的較量再所難免。可是也就是在這個當口,我發現一個叫娜娜的女同學和他走的越來越近,我有時候生悶氣,卻也不好發作。好像他辜負了我,可是轉頭一想,我憑什么生氣,我甚至連告訴他我心意的勇氣都沒有,不用說他們沒什么,即便他們真的戀愛了,我也沒資格評頭論足。那是一個少女的小心思,它隱藏在潮濕陰暗布滿綠苔的角落,卻渴望見到陽光,期待抽芽開出絢爛的花。

時間不知不覺到了高一,我以為他會考縣三中——他曾經是這么說的。沒想到還是在一中校園里看到了他,而且是鄰班,每次課間去廁所的時候,總能看到在門口他站著走廊臺階上。一開始還會打招呼,時間久了,會看到他和他的同學談笑風生,也不好意思去打招呼,自然,有些時候是女同學和他打鬧,那時的我總會低著頭快步走過,暗暗罵句:他奶奶的,鬧什么鬧。再到后來,不知是出于生氣還是不好意思,即便是在學校里偶爾碰到,我也裝作沒看見的樣子。我不知道是不是喜歡一個人就會溢于言表,反正我身邊的同學在我數次不經意的提起他的大名后,都認識了他。有一次我超常發揮考了年級第七,我高興得手舞足蹈:“莉莉,我要告訴他我考了第七,哈哈哈......”“咦呦喂,看你那樣子,說,你是不是喜歡他?啊?”這時我才發現我真是得意忘了形,為什么我的第一反應不是跟曉曉分享這個好消息,我胡亂說了些什么搪塞過去。走到隔壁班窗口,猶豫了好久,心里想了些什么已經不記得了,只記得最終都沒有把這個好消息告訴他。還有一次,學校舉辦秋季運動會。他報名了三千米長跑。三千米,對于我這種跑八百米都腿軟的體育智障來說就是下地獄,可是對他就是小菜一碟。三千米安排在競技賽的壓軸項,那天下午,陽光正好,我坐在看臺上,黑壓壓的人群,我只能站在板凳上,幸好我們班沒有參與三千米的,我可以光明正大的為他加油。將近八圈的賽程,每次他跑過我們班前我都扯著嗓子為他吶喊。不出所料,他輕輕松松拿到了第一,八圈下來,他甚至不喘粗氣,我看著他們班的人蜂擁而上,遞水的遞水,擦汗的擦汗,我只能遠遠地看著他,等他回到看臺,等他們班同學回到座位,我匆匆走上前,仰頭看著他:“哇,你真厲害呀,你不累嗎,你都不喘哎。”那一刻,我真的抑制不住自己情緒,我知道我臉紅了,我知道我眼睛睜得不能再大了,可能還有些淚花,反正我覺得它一定是亮閃閃的。好久沒直視他的眼睛,我貪婪的看著,想尋找與我感情的共鳴,他只是平靜地喝了口水,略帶自戀:“哎呀,小意思。不累。”

我不知道那是我最后一次看他比賽,高一還沒結束,他就退學去參軍了。他剛剛走的那幾個月,我看到跟他身形相似的男生總會覺得是他,心猛地一緊,砰砰砰亂跳,待定睛看仔細,隨之而來的便是失落了。

如今,他去西藏當兵已經三年了。時間和距離就像是一條大河,慢慢地沖走了我的記憶,我的感覺。也許這就是青春,一場轟轟烈烈的暗戀。現在,我們依然以朋友的身份相處,漸行漸遠的生活軌跡讓我對他的記憶越來越模糊。這樣蠻好的,也許一輩子都不會說出口,我曾經那么喜歡他,卑微到泥土,終究沒有開出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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