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尋歡——“情”字中的絕筆

李尋歡——“情”字中的絕筆

?“冷風如刀,以大地為砧板,視眾生為魚肉。萬里飛雪,將蒼穹作洪爐,溶萬物為白銀。”我看見漫天風雪中,有一人,踽踽獨行的一人。

他用他的“小李飛刀”,雕刻著林詩音的像。他給了她動人的線條,賦予了她生命和靈魂。當他將一枚枚的小像埋下時,他的生命和靈魂,卻早已自刀鋒下溜走。

他已不再年輕。

論文,御筆親書的“一門七進士,父子三探花。”論武,百曉生作兵器譜,“小李飛刀”排名第三。可就是有著如此文韜武略,他卻散盡家財,將李園留給心愛的林詩音作嫁妝,告別了十丈軟紅,一個人蕭然遠走關外。

李尋歡,是“情”字中的絕筆。

他不允許鐵傳甲叫“林詩音”的名字。也許在他心中,叫一聲她的名字,對她便是褻瀆——這個他拿生命去愛的女子。

于他,財富、權勢、名譽和地位,都比較容易舍棄。只是那些回憶,那些辛酸多于甜蜜的回憶,卻像是沉重的枷鎖,是永遠也拋不開,甩不脫的。

李尋歡第一次見到林詩音時,她還是個孩子。

他正在院子里堆雪人。他總想著,給雪人嵌上眼睛,雪人就有了生命。他滿足于那一剎那間的愉快。

母親破例走進庭園,身旁的女孩子,猩紅的風蓬,比梅花還鮮艷。女孩子的臉卻是蒼白的,比雪更白。

他第一次看到她,就對她生出了一種說不出的同情和憐惜。幾乎忍不住要去拉住她的手,免得她被寒風吹倒。

深情一眼,摯愛萬年。這一眼,誤了終身。

母親告訴他,這是他姨媽的女兒。

詩音說,她喜歡替雪人裝上眼睛。

于是,他將黑亮的“眼睛”送了過去。

平生第一次,他讓別人分享了他的愉快。

只要看到她眼睛里露出一絲光亮,他就會覺得前所未有的愉快,永遠沒有任何能代替的愉快。

他甚至不惜和她分享自己的生命。

曾幾何時,林詩音在李家長大,她的父親,是李尋歡父親的妻舅。兩位老人家在世的時候,早已說定要親上加親的。

他們并未如同世俗中的小兒女,因避諱而疏遠。相反,他們不僅兩情相悅,而且是很好的朋友。

曾幾何時,他與她吟詩作對。他說,使君子花,朝白,午紅,暮紫。她對,虞美人草,春青,夏綠,秋黃。他說,無山得似巫山好。她對,何水能如河水清。

孰料,一語成讖。原是“曾經滄海難為水,除卻巫山不是云。”

曾幾何時,他坐在小樓窗前,她替她梳頭發。他仿佛能感覺到那雙手的細心和溫柔。

她要遠行,她梳得特別慢。多留一刻也是好的。別離的淚水如同珍珠,滴落在他的發間。

曾幾何時,她在自己的小院中擺下一桌精致的酒菜,陪李尋歡飲酒賞雪,為他踐行。

他為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沒有過完年就一定要趕著出門。

梅花開得正好,她帶著三分醉意的笑顏卻比梅花更美,充滿了幸福和歡樂。

可這一別,從此天涯陌路。再次相見,魂牽夢縈的情人,變成了大嫂。

那天,她穿著淺紫色的衣裳,在梅林畔的亭子里賞雪。他想著,亭子的欄桿是紅的,梅花也是紅的,但她坐在欄桿上,梅花和欄桿全都失去了顏色——她像一朵清麗的紫羅蘭。他想著,龍嘯云第一次看到他時,心神都已醉了。

龍嘯云是他的恩人,卻為了詩音相思入骨。一條鐵打的漢子,不到半個月已變得面黃肌瘦。

他怎能眼見著他的恩人相思而死。

他更不能去求詩音嫁給龍嘯云,詩音也絕不會答應。

他的心在滴血。他選擇了傷害自己,他決定要讓詩音自己離開他。

他讓詩音去照顧龍嘯云的病,他是為了給他們更多相處的機會。

他開始縱情聲色,花天酒地,將京城的名妓帶回家。

兩年后,詩音絕望了。嫁給了對她一往情深的龍嘯云。

他自己釀的這一杯苦酒,卻醉了余生。

他傷了林詩音的愛子。當他得知龍小云是嘯云和詩音的孩子時,他汗出如漿。

他終于又見到林詩音了。仿佛伸出手來,就可以觸及她。可他又如何能夠伸手。

她并不是完美無瑕的女人。她的臉色太蒼白,身子太單薄,眼睛雖然明亮,卻嫌太冷漠了些。因為個性太強,她的手也未免稍覺大了些。

可他愛她。

當他被龍嘯云設計關在興云莊時,林詩音設法放走他。他不答應。他想著,說出最讓她傷心的話,讓她快走,免得被自己連累。身陷囹圄,卻心心念念著詩音。

當詩音告訴他,龍嘯云出賣了他。其實他早已知曉,卻并不說破。他寧愿被人當成梅花盜,卻希望能夠免她驚,免她苦,讓她一如既往地相信,她的丈夫是個很可靠的男人。

詩音以死相挾,他狂噴出一口鮮血,卻仍是咬緊牙關,一字字道:你是死是活,與我又有何關。他要讓詩音絕望。離開他,便是最好的成全。

龍嘯云離開興云莊的那兩年,他在孫駝子的酒店里借酒澆愁,一日日的蒼老、疲憊、憔悴。他的目光始終癡望著小樓上的窗戶?? ——那里有他要守護的詩音。

郭嵩陽與他比武,他明白,自己還要繼續守護著心愛的女人。他承認敗了。這需要多大的勇氣。別人寧死也不愿說出的話,為了詩音,他都說了。

當郭嵩陽說,如若李尋歡不幸戰死,一定代他完成未了的心愿,代為守護他要守護的人。平生第一次,他對郭嵩陽說出了“謝”字——為林詩音。

孫白發對他說,林詩音是用不著你來保護的,你走了對她只有好處。別人想傷害她,只不過是因為你。

李尋歡好像被人抽了一鞭,痛苦得全身都仿佛收縮了起來,他忽然覺得自己仿佛只有三尺高。

他想著,龍嘯云雖善變,對林詩音的心卻未變。

只要他對林詩音的心不變,別的一切事就全部可原諒。

你將一個人思念的次數少了些時,并不表示你已忘了他,只不過因為這相思已入骨。

上官金虹與他約定比武,卻故意讓他看到了八角亭上的一縷秀發,故意讓他相信這就是詩音的。

他就算明知這并不是她的頭發,還是忍不住要牽腸掛肚,心亂如麻,因為上官金虹已讓他想起了她。他明知道他的用意,卻偏偏還要落入他的圈套。

相信也好,懷疑也罷。只要他在想這件事情,他已分心,上官金虹的目的也已達到。

可他又怎能不想?這本是他魂牽夢縈的人兒,他幾時忘記過她?

可當易明堂說她還在時,他毅然打消了見她的念頭。是啊,相見爭如不見?

她有她自己的丈夫、兒子,有她自己的天地。而他,已完全被摒棄在這天地之外。只要她能平平安安,他就能心滿意足。

他的一生,都在為別人活著。我說,他是“情”字中的絕筆。人生得遇李尋歡,雖死無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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