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娘對流浪的基本解釋是:居無定所,不斷遷移,生活不固定。你認為何為流浪?據說每個人都有個流浪夢,那是個叫做“自由”的國度,那里可以遺忘很多煩惱,那里我們人人平等,每個人都可以高傲的抬起頭,仿佛一切世俗都可以瞬間消失。
1
今天下午一下班我就沖到了樓下的小吃街買了個燒餅,簡直就像一個餓死鬼投胎。由于早上堵車趕時間沒吃飯,中午跟領導一塊吃午飯(沒敢暴露吃貨本質),所以撐到晚上下班早已達到我的極限。再不進食,怕是真的去見鬼了。
我邊走邊啃著,看著車水馬龍,看著人來人往,看著夕陽西下,耳機里又非得莫名其妙的響起——路燈下的大女孩…
也許應該悄然走開
不該在路燈下獨自徘徊
車輛穿梭得飛快
我好怕迷失在這洶涌的人海
那些年少懵懂的期待
早已經和自己SAY GOODBYE
一次一次被那現實打敗
突然心里很難受,突然開始嫌棄自己,覺得自己很可悲,嘴里的燒餅也漸漸沒了味道,像在嚼泡沫。
五年前我對自己此刻的定位應該是身穿職業裝,踩著高跟鞋,化著淡妝出入寫字樓,叱咤職場的女強人,下班后坐在男朋友的單車后面,我們嘻嘻哈哈的在路燈下游蕩,然后一起買菜,做飯。平平淡淡也好,逗逼夫妻也罷,兩個人每天都能對彼此微笑就足夠了。
五年前我覺得這種生活是最最普通的,但對我而言也是最最好的狀態。五年后我卻發現這種生活對我來說是那么的遙不可及。此刻的我,上下班擠公交車,周末都沒得休息,孤單的時候唯一能做的事就是加班。
餓得時候在路邊啃個燒餅,多少次幻想啃著啃著有人一把奪過我的燒餅,說:“傻丫頭,天天吃這多傷胃啊,走,我帶你吃好吃的。”可緩過神來發現是被人撞到了地上罷了。那種委屈伴隨著肚子不爭氣咕嚕嚕的叫聲,淚腺仿佛一下子被激活了。
2
越走越晚,此刻已是燈火通明,三三兩兩的人在路邊散著步,此刻有個人依偎著,或者哪怕是有個人說說話都會瞬間卸去一天的疲勞吧。這時耳邊傳來流浪歌手的聲音,循聲看去,一位獨腳大叔正忘我的唱著歌,那么一瞬間我特別想跑過去跟他握握手,來表達我與他心情的共鳴,我想很俗套的告訴他:“大哥,咱兩個太像了,孤單、流浪,無處可棲,所有的關鍵詞都一樣啊!”那一刻,我特么覺得我就是他的知己,我能明白他心里的無奈、苦楚。可是對于他,最能表達我的友好的方式就是駐足聽聽他的歌,然后雙手遞上錢,告訴他:你真的很棒!對,我就是這么做的,他對著麥用那磁性的聲音說:謝謝......那一瞬,我們目視對方,彼此微笑,我的心里暖暖的,我想他一定也是。
3
記得去年去北京玩,在一個公園里看到兩個流浪歌手一邊演奏歌曲,一邊賣著CD,本來以為他們只是邊唱歌邊搗騰點CD,以此來糊口。可眼前的兩個人分明很開心,穿著很fashion,一點也不像以此勉強度日,反而讓人心生羨慕。
等他們演奏完,好奇心促使我上前跟他們聊了會天。
原來,男人和女人都是喜歡唱歌的兩個人,二十多歲的時候,勇敢無比,想到什么就去做什么。女人某天心生一念,要去流浪天涯,不顧家人的反對毅然踏上了路。男人比女人年長十歲,父母看不起他不學無術,整日只知道擺弄他那個破吉他。
于是,他也上路了,為了證明自己的興趣足以養活自己。某個午后,兩人邂逅在類似的公園,女人被男人的熱情、真誠深深感染了,一股力量讓她沖破人群,從男人手中一把奪過麥,動情的唱了起來。人群里掌上雷動,他們對視而笑。有人喊:再來一首,再來一首......"甜蜜蜜?"兩人幾乎異口同聲。
就這樣,那天兩人萍水相逢,卻被彼此的真性情所深深吸引了。此后,他們相知、相戀,共同寫歌、唱歌,CD里正是他們從相識到現在感情的見證與真情的回憶,每一首都是原創,每一首都是一段故事。
陽光照過來,正好映在他們的笑臉上,我仿佛看到一個少年和一個女孩在嬉戲打鬧,在路上流浪,女孩為男孩抹去臉頰的汗水,男孩為女孩擦去眼角的淚花。他們不是在討生活,從來不是,這就是他們想要的生活,他們為自己爭取到了自己想要的生活。
4
曾經我不明白到底什么叫流浪
一個人走在大街上,漫無目的
我以為 我在流浪
一個人居住在一個陌生的城市,舉目無親
我以為 我在流浪
一個人被頻繁的炒魷魚,自我懷疑
我以為 我在流浪
我以為
流浪就是孤單
流浪就是被遺棄
流浪就是再也不被牽掛
........
其實
流浪是一種生活態度
流浪是不被生活所控制
流浪是坦蕩的追求自己想要的
......
流浪不是魂不附體
流浪不是心比天高
流浪亦不是生活的棄子
每個有能力流浪的人都應該值得尊敬
每個想流浪的人都應該足夠熱愛生活
即便此刻的你
還并不太如意
但只要帶上你的靈魂上路
請相信
流浪于你不再是無奈
而是生活對你的饋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