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也許自有它的意義所在,即使不為己知。
我們可以為我們做的事情,都賦予某個重要的意義,但是誰敢說必須要有意義,我們才會去做一件事情呢?如果非得說有意義,也許這個意義,已經超越了我們所理解的那些看得見、道德的、社會需要的意義,也許意義本身已經蘊藏在行為本身,也許意義……只是人為強加給行為的一種解讀。
我們可以在覺著了無生趣的時候,依然去做當下最需要做的事情。不為什么意義,只是因為我們見到了、碰到了、巧了,我們都會去積極的去做,可能只需要一種無以名狀的感覺、沖動也就夠了。
人生,一人一個可能,一人一個世界。我們都可能在那一刻,只是出于一種自由的選擇,去積極熱情的付出了自己的行動。
人生若無意義,一樣可以熱情積極的行動。行動,只是一種選擇,而非一定出于意義的驅動,也未必是為滿足自己的某種需求。關鍵是,行動走在了思想的前面。
在餓的時候,直接就找吃的,人們不會想餓有什么意義,也不會想吃有什么意義,只有人們自己會給予餓、吃額外的意義,但是,人們并不是因為意義才去吃的。
當人們去想“為什么?”的時候,人們是尋找意義,讓人們在選擇的時候,多一個說服自己行動的理由,這個時候的意義,才是自己有意識賦予的!
當你過在路口等綠燈的時候,一個小孩從你身邊跑出去,你可能直接就拉住了他,那一刻你并不會給予意義然后再行動。但是。人們會說,這個人真好,救了小孩一命,這時候拉住小孩被賦予了意義,但是你可能已經走遠了。
意義,有時候是人們后知后覺的賦予的;有時候是先給予意義才會行動。
當你熱烈的投入自己于事情之中的時候,一切緣由與解釋,都不足以匹配融合自己在事情中的那種體驗……這也是人生的一種狀態。
意義可能自在其中,有些自己給的,有些是別人給的,有些沒有任何人會去說什么,就這么給干了。
無論什么時候我都會說:干的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