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英雄,幾乎是我們每個人都喜歡的,在我們被不公平對待時,在我們遇到一些問題無法解決時。我們都渴望有一個英雄能夠飛來幫我們解決掉麻煩,或者希望自己變成英雄。
在《心理罪城市之光》里就有這么一個英雄,自稱為“城市之光”,對那些負面新聞的主要人物,而法律又沒辦法制裁他們的時候,他會出手懲罰他。
由于學生調皮,功課不好,老師對他進行了責打,然后學生自殺了,“城市之光”替家長殺掉了那個老師;
為了拆遷款而把自己的母親趕出去,并且揚言“有本事你把我再塞回去啊!”“城市之光”把他殺了;
一個學生好心扶摔倒的老太太并送到醫院,結果被訛錢,律師幫訛錢的老太太打贏了官司,“城市之光”也把他殺了。
看到這些,大家是不是心里都想拍手稱快,甚至有點暗爽,“城市之光”太牛X了,他是我們的英雄啊!
還有一個人因為喝醉酒,而把車停在了小區門口,恰好那個時間發生大火,而消防車卻進不去,最后那個人被活活燒死。“城市之光”也找到了他,在他身上綁了炸彈,只要網絡上的參與人數達到十萬,他就會引爆炸彈,最后,那個人死了!
“城市之光”并不獨裁,他把選擇的權利交給我們所有人,就連上面死的那幾個人,也是大家在網絡上對他們抨擊的比較厲害,“城市之光”才會把他們選做懲罰對象。
我們在鍵盤上做著我們認為對的事情,剩下的事情就交給“城市之光”就好,配合多么默契!
2
電影里的例子我們都不陌生,幾乎可以說是發生在我們身邊,甚至就發生在我們身上,扶老太太被訛,孩子不孝順等等,我們都看不慣這些行為,這個時候就有一個問題,我們應該怎么辦?
最近有一個事件很典型,劉鑫江歌案,大家肯定都聽過,對于這件事,媒體給予的關注可以說是空前的,每個媒體自媒體都在實時跟進這個案件的進展,最后的結果我們也知道,陳世峰判刑20年。
對于這件事,不想再去討論陳世峰該不該死,劉鑫是多么的無恥,因為這樣的文章太多了,我看過一篇文章《江歌案與媒體超量供給》,文章看似寫的很不近人情,肯定也收到不少質疑(質疑這個詞用的很委婉,就是直接罵,不過和菜頭的公號,和讀者對罵是一個特色),但是我在看到這個題目的時候,感覺就像在沙漠里看到一股清流一樣。
我們對陳世峰的討伐,對劉鑫的責罵是在哪里進行的?互聯網上,只需要在微博上敲下幾個字就可以。試想,如果責罵劉鑫需要你離開房間,找到劉鑫的具體地址,然后等到她出現,對她當面進行責罵,這樣恐怕就沒幾個人會再去做了吧!那么你對劉鑫的痛惡似乎也沒有你想象的那么深!
當然,我不否認互聯網的強大,很多問題確實通過網絡能夠更好的得到解決,但是這個案例,我們想影響的是什么?日本的司法公正。這不就像“城市之光”通過大家給一個人判死刑嗎?
現在網絡的發達,讓我們每個人都有無限的途徑去發表自己的觀點。然而當你敲下那幾個字的時候,請記住它不僅僅代表的是冷冰冰的漢字,而是有可能變成一把鋒利的刀子插進當事人的心里。
更殘酷的事情是,你看到的所謂真相可能并不是全部的事實,你只是在網絡上無成本的對一個人進行討伐,你可能很享受這種感覺。其實你只是享受站在道德制高點對別人進行口誅筆伐的感覺罷了,事實的真相是什么,你根本不關心。
3
那么到底該由什么來守護一座城市,一個國家,“城市之光”嗎?
在我們國家,有過一段這個時期,被稱為“十年浩劫”,那個時候,該懲罰誰,該怎么懲罰,懲罰多久,不是由法律決定,而是由群眾決定。不是一個人哦,而是一群人,他們做的對嗎?我們現在自然是知道答案的,但是那個時候的他們,就像現在在敲擊鍵盤的我們一樣,覺得自己是代表著正義的一方,而且絕大多數人都是站在正義的一方。
人總體來說都是感性的,絕對的理智人是不存在的,那么我們做的每件事肯定也會受到感情的影響,那么拿什么來保證公平?制度,冷冰冰的制度。
用理性的制度規范感性的人類才會得出理性的結果。如果結果不好或者不完美怎么辦?那是制度的問題,我們要做的是倒逼制度的完善而不是用我們以為的“正確”去改變制度。
有一話說“上帝的歸上帝 凱撒的歸凱撒”,那么法律的就請歸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