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寫了一篇故事梗概還有一篇故事擴寫,發覺故事梗概雖然只有幾百字,但把一個好故事構思出來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現在的人不再喜歡那種簡單小白文,那種看到開頭就知道結尾沒多少人看了,最好是腦洞大開的燒腦文,故事曲折離奇,結局最好出人意料。真是絞盡我腦汁,才寫好一篇。
而故事擴寫也不好寫,因為限定了字數,只有兩千左右的字數,想把一個故事寫好并不是容易的事。而且像我寫慣了長篇的,短篇真的不容易寫。要短小精悍,還要有內容有情節,實在不容易。而且這不是小小說,微小說,而是故事。
只能先發一篇試試看了,實在不行再修改,畢竟習慣了寫長篇的,改寫短篇肯定別扭,也許寫幾次就習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