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人情的糾纏,讓人面對一雙不再能單純訴說愛戀的眼睛,再不能說:“你的姓名,從此與我無關。”
“相與枕藉乎舟中,不知東方之既白。”說的是一群聽了蘇軾長篇大論想開了的朋友歡享快樂之后,擁伴而眠,東方天色漸白,只不過代表了又一天的到來--即使這一天對他們來講,似乎已經有了不同的意義。
可是,對于被人竭力刻意掩埋的真相來說,對于拼了命尋找真相只為洗刷冤屈的人來說,“天亮了”,就等于心頭那句“翻案了”--這也是能不緊不慢地等得起的嗎?
情理上再天經地義的事,沒有確鑿的證據,也不為法所容;法理上嚴謹不過的控告,也會因世道人情出現偏差;愛與恨之間的界限,也因此不再清晰、光明--除非,真的全無感情,全然漠視。
有愛恨,就要有選擇;有選擇,就會受到時間的干擾--它既會湮滅真相,也會讓真相以成倍的力量反彈。執意為心上人翻案的東方廌無從設想,沒有唐既白這抹光亮她將如何自處;唐既白難以猜測,自己如果不是被東方廌的父親、養父東方獲利用,自己的人生走向會是怎樣。他們兩人在合作對抗的過程中,也必然能發現:金錢的確不是推動所有人犯罪或不犯罪的生活中全部激情、欲望、執念的源頭,而這源頭如果被歸結為男女之間原初的感情,也不能說更加正確--所有的事物對一個人來講都可能是珍貴的,但是如果這種珍愛的心理不能被人尊重,恰恰將是一切潛在的“惡”蠢蠢欲動的開始。
以被侵犯的人為例:他們如果不珍愛自己,被人傷害了,甚至只會去傷害自身,不懂得如何維護自己;但是,如果被一再灌輸某些如“臉面是完全超過生命的重要存在”的不恰當觀念,在保護自己的過程中甚至要以生命為代價,還不能如愿,則更加違背人道。在這時,也許只能期待更完善的社會發展,能讓人們都能享有同時更加尊重他人應該享有的安全感、幸福感、合法權益,而不是讓那些天然略顯弱勢的群體在保護自己時更加艱難。
以人們對“完美受害者”的苛責為例:“春秋責備賢者”,越是避不開麻煩和爭議,越是自己的錯。所以,越是無力保護自己的人,越可能被他人惡意掀起的輿論風浪拿捏,被強制“安上一個人設”。人們容許逃避,卻不容許他們認為正義的一方逃避。而受害者面對自己道德上的瑕疵,反而會惴惴不安,因為害怕自己的處境會在失去輿論支持后更加凄慘。
最后,圖窮匕見之時,到底誰該為年輕人們顛簸動蕩的命運埋單?老一輩以愛之名行差踏錯的“業”,需要誰來償還?他們自己年輕的時候一時的沖動、疏忽,掩蓋多年后,是不是就可以再無波瀾?他們教孩子去愛,教孩子按自己的設想走,卻不知,一旦這樣的平衡被真相打破,需要多少努力重建--因為他們教過自己的孩子,不可以放棄。
以“物競天擇”為名的人,自然不會束手待斃;以“既來之則安之”或“依照眼前規則便想保安然”的期許長大的人,卻永遠不會體會到黑暗的可怕。廌,是法獸;既白,是希望。歷盡劫波,姓名都已交錯,愛恨糾葛融合,還要讓最初的心意和信仰不變,真的太難。而帶著全部的誠懇給出的名字和愛,卻將伴著余生身邊的溫暖,泊入港灣。